r /> 床上的两个人终于分开,小桃红软倒在被子上,好象是一滩香泥,厉虎却坐起身來,伸手拿过桌上的酒壶,一口气喝了半壶。
“你每次都这么粗鲁,都快要把人家弄死了,一点也不会怜香惜玉。”小桃红用鼻子哼出声音。
厉虎一边喝酒一边说道:“银票就在衣服里,你自己去拿。”
小桃红嘟着嘴道:“谁希罕你的银子,涪阳城里拿出大把银子想要我陪的人,多到可以排到大街对面去,他们有的是达官贵人,也有文人才子,每一个都对我温柔体贴得很,我为什么非得陪你这个猪肉铺的小伙计。”
厉虎回头瞧了她一眼,忽然咧嘴一笑,道:“因为我比他们厉害。”
小桃红咬着牙,娇嗔道:“你坏死了,就知道欺负人家。”
厉虎并不理会她,抓起桌上的一只卤猪脚,还始吃肉。
小桃红在床上翻过身,象灵蛇一般爬到厉虎身边,缠住了他的腰,道:“今天我已经叫芳姨把所有的客人全都了……”
厉虎依然吃肉。
小桃红道:“你就留下吧,整个晚上都沒人会來打搅我们。”
厉虎道:“留下,你又想要做甚么。”
小桃红道:“留在我这儿,不是比回你那个又脏又臭的猪肉铺强么,而且过一会儿,我们还可以再……”
她并沒有把话完全说出來,但是其中的意思却谁都能听得明白。
厉虎已经啃光了一只猪蹄,把骨头一扔,笑道:“何必再过一会儿,我们现在就來。”
小桃红缩身向床里躲去,道:“现在怎么行,奴家刚刚才……哎呀,别过來,你手上全是猪油,都涂到人家身上了。”
厉虎虽然只有一只手能动,小桃红却哪里抵挡得住,很快便缴械投降,然而就在此时,厉虎却忽然停下了动作,目光望向屋门。
小桃红娇喘道:“你又怎么了。”
厉虎并未回答,因为屋门已“笃笃”地被敲响了。
“是谁。”厉虎的语气有些不善,论是谁,在这个关头上被人打扰,肯定都不会十分愉快。
“是我呀,芳姨。”门外传來的是妓馆鸨娘的声音,“王哥儿,你们坊里的葛爷來找您。”
“门沒栓,进來吧。”厉虎道,已翻身坐在了床边,而小桃红连忙拉过被单,蜷身缩了进去。
门被开,葛力走了进來。
以六十六斤重的大屠刀为兵器的葛力,并不是一个十分高大粗壮之人,尤其屠刀未带在身边的时候,几乎很难看得出他与寻常的贩夫走卒有甚么分别。
蒜鼻,小眼,扫帚眉,鲇鱼嘴,面皮黄里泛着灰,除了丑陋一点,这张脸实在太过普通,身上穿着的土蓝衫褂,宽裆裤,足下的粗布洒鞋,也甚是简单。
然而厉虎却知道,此人一点也不简单,他瞧见过葛力杀人,以厉虎的判断,即便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能象葛力那般用刀的人也一定不多,有那般狠辣手段的人更少。
葛力并沒有靠近木床,只是用目光扫过坐在床边厉虎,以及蜷在被子里只露出半边脸儿的小桃红。
过了片刻,他才道:“穿好衣服,跟我走。”
厉虎道:“去哪里。”
葛力道:“回猪肉坊,老板要见你。”
老板就是徐大,巽离组的头人,厉虎不再多言,拿过搭在床头的衣衫,用仅能动的左手,一件一件地套上。
盏茶时间以后,葛力和厉虎已走在了涪阳城的大街上。
涪阳位于川东,与成都城相距四百里,距离陕境却不太远,以地理而论,实是甚为偏避,此城很小,仅有四五条街道,与成都府那种都市相差很远,就是和舞阳城比起來也大有不如。
厉虎在涪阳城里已经住了一年有余,对此地已可算是颇为熟悉。
“天诛”的每一个暗杀组,在沒有任务时都有固定的隐蔽之所,巽离组的隐蔽之地,便是涪阳城里的一个猪肉坊,组里的十三名杀手,日常的身份是猪肉坊里的老板、老板娘、屠夫和伙计。
表面杀的是猪,实际上杀的却是人,想出这种掩护身份之法的,也可算是个天才。
一年半以前,厉虎刚來到涪阳时,并沒有想过会在此城待上如此久的时间,当日石头老大把这个任务交予他,厉虎曾经以为,顶多只须两三个月,定然可以把“天诛”的底细摸清楚,然后集合“恶狗门”的力量一举剿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