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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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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正!”

    “向左向右转——”

    “给我按队列来你这个混蛋!你想吃鞭子吗?!”

    公元1066年,冬,法兰克王国的法兰西岛,奥尔良地区,虽然没有日后那么繁荣昌盛,但是以当时时代的眼光来看,也已经算是一个不小,不,是排在欧罗巴第二序列,而且还是前几名的城市。

    太阳初升,黎明的第一道曙光照射到地面上,静悄悄的城市仿佛是一瞬间就变得鲜活起来:扛着鸭嘴锄准备出城种地的农夫;驾着马车,准备去香槟地区赶集的商人;还有挎着篮子,想着去野外捡些蘑菇野菜,来补贴家用的妇女。

    当然,少不了的是卖早点的小贩。

    请注意,此早点非彼早点,中世纪除了那些大地主大贵族之外,其他人每天都是只吃两顿饭,一顿早饭一顿晚饭,因此早上这顿饭就是一天能量的保证。

    事实上,不仅是中世纪,这个世界无论哪个地方古代都是一样,对于农民而言,一天能吃上两顿饱饭就是幸福的象征;倘若能吃上三顿饭,上帝啊,这里有个犯下了‘暴食’罪行的罪人!

    然后,就是可想而知的偷工减料了。

    做面包是要花钱的混蛋!

    做面糊还是要花钱的混蛋!

    小贩也不好当啊!一方面,他们要从地主的手中收购粮食,要花钱,另一方面,他们把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还要花钱——特么用个磨坊还要收税,私人搭建磨坊是会被抓去剁头的!

    此外还有贡献给教会的什一税,贡献给国王的人头税,车税马税印花税,农税工税磨坊税,不偷工减料,他们这些小贩也就活不下去了。

    再之后,即使是偷工减料也是有讲究的,至少这个量不能减,价格也不能加,那么就只能在原材料上下功夫了。

    大麦换成冗麦,冗麦换成荞麦,荞麦再换成草皮树根,草皮树根还不过瘾,咱再来点锻炼牙口的小石头;颜色不好看?没关系,把石灰往上一抹,香喷喷白嫩嫩,仅卖五个铜板就能吃一天的‘长棍’就出炉了。

    本地人都知道这个看起来美味的长棍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一般的农民也不会去买,但是,这些小贩都是有眼光的。

    因为很重要所以说两遍,这些小贩都是有眼光的。

    谁惹得起,谁惹不起,小贩们看的很清楚。

    最次等的,掺了草皮树根还有石子的卖给外来的商人,荞麦做的卖给本地的农民,冗麦做的卖给铁匠或者木匠,最后,把最好的,大麦做的留给士兵。

    特别是城外那一支,不是本地人,不是巴黎人,甚至都不是法国人,而是从遥远的海的另一端跑过来的,粗俗,无礼,并且嗜血的野蛮人士兵。

    之所以要在野蛮人后面还要加上士兵两个字,是因为即使是心高气傲的法国人,也不得不承认,这群野蛮人训练的样子,要比他们所见过的,最精锐的士兵还要像模像样。

    “王子殿下,这是我们训练的成果,请您视察。”

    奥尔良城外的训练场,说是训练场,其实只是一处打扫的比较干净的空地,便于大规模的军队在这里演练,不过眼下这训练场里只有三百人,倒是显得有些空旷了。

    “嗯,奥德加阁下,那就开始吧。”

    被称为王子殿下的人,是一个看起来相当年轻,实际上也应该是相当年轻的人——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中世纪人因为营养不足,又或者是劳累过度,年龄轻轻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衰败之像,说的好听一些,就是少年老成,说的难听一点,就和俄罗斯大妈一样,过了三十就不能看了。

    但是这位王子殿下完全不一样,他身材魁梧,手上布满了因为舞刀弄枪而遗留下来的老茧,却难得的没有一点衰败的样子;相貌自然说不上是清秀,但是也不粗狂,是那种宽厚老实,让人一见面就有好感,类似于老好人的那种相貌。

    当然,我们都明白,这些都是从前;从前的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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