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周明根本就没有疯。他能够被医生鉴定为精神病,完全是因为其本人已经站在了学术领域的最高端,凭借其学术能力,戏耍几个心理医生和精神病学医生,毫无问题。
大川周明此人虽然是狂热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但是,就其才学而言,却是首屈一指的。像约瑟夫季南和威伯爵士这样的学神,一般都可以算作人类精英。即便被称为天才,也不过分。而大川周明在学术成就上,远比这二人要高,简直就可以被称为妖孽。如同中国的辜鸿铭。
大川周明一九一一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至少会八种语言,即日文、中文、梵文、阿拉伯文、希腊文、德文、法文和英文,同时又是东京帝国大学的法学博士。
其本人对人类文明研究极为深入,从其学习的语言便可得知,大川周明至少对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文明,以阿拉伯世界为中心的中亚和西亚文明,以古印度为中心的南亚文明,以古希腊为中心的古代西方文明,和以英法德三国为中心的现代西方文明,有过深入的研究。
学问一道,殊途同归。便如后世,无论是研究电影学、文学、法学、广告学还是市场营销,最终的回归点,都会是研究人本身的心理和结构。符号学、精神分析、各种哲学等成为支撑这些学科的基础。
大川周明在战前和二战中所做的,就是为日本人入侵其他国家,寻找理论支持。企图建设一套完整的大日本主义、大亚细亚主义之类的理论体系。是日本种族主义理论的主要倡导者。
曾经著述《复兴亚洲的若干问题》(一九二二年)、《日本精神研究》(一九二四年)、《特许植民会社制度研究》(一九二七年)、《国史课本》(一九三一年)、《日本二千六百年史》(一九三九年)、《美英东亚侵略史》(一九四一年,这是二战期间日本最畅销的读物)等。在日本影响极大,所以被列为甲级战犯。
大川周明通晓人类文明,自然很清楚人类本身的思维结构,与心理程式。用疯人的逻辑骗过对其进行精神状态鉴定、却学识远不如他的医生,实在是轻松容易。而转到由日本人控制的医院后,由于周围都是大川周明的“自己人”,是否真正的精神病。就更加无法判定。
到了一九四八年十一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时,大川周明仍然在装疯卖傻。而就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布解散后的第二天,他的精神病居然便好了。事后。大川周明很是得意的承认,他根本就没有疯!
正如梅汝璈事后对大川周明装疯卖傻的评述:“这是对法律正义的嘲弄。”然而,英美法系固有的缺点,却让梅汝璈等人对大川周明无可奈何。
不过,梅汝璈和向哲浚没有办法。却不等于余生没有。此人的危险程度,堪比石原莞尔,若是不死,怎么都不让人心安。余生可不是法官,自穿越到上海滩开始,他便靠着刺杀日本人过日子。
在大川周明被拖出法庭之后,正式的庭审开始。日本战犯们辛苦找来是律师终于开始起作用了。
在威伯宣布道:“现在,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提出的起诉进行认罪传讯。”之后,日本人的辩护律师清濑一郎,便起身回应道:“我要求庭长威伯先生。回避本次审判!”
这个要求提出后,在座者一片哗然。
检察官约瑟夫季南回应道:“任何人要是对法庭有反对意见,应该用书面形式提出,这是毫无道理的卑鄙偷袭,像当年你们日本人偷袭我们的珍珠港一样卑鄙!”
清濑一郎却道:“我坚持我的要求!并且,我对法庭上所有法官的资格都提出异议!”
庭长威伯气得把耳机都摔了。还是周围的人,包括梅汝璈在内,安抚道:“淡定!淡定!你要是生气,就中计了!”威伯才强压住怒火,重新戴上耳机。
清濑一郎接着道:“这次审判完全是依据大国沙文主义的傲慢和偏见。依据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民间规矩,来主宰这些曾经为亚洲的和平,和共同繁荣呕心沥血的公务人员的生命!”
“我对法庭的公正性。提出严重的质疑!也为法律的尊严感到悲哀!”
威伯气得一敲锤子,道:“安静!被告律师,法庭不是你宣讲理论和条件的地方!因为你提出的第一个提议关系到我个人,所以,我请求回避!我愿意听候法官会议的裁决!”
当然,威伯这么说。也约等于耍赖。他是美国人指派的首席大法官。对日本人也没啥好感。在座的其他十位法官,再脑残也不可能将他开除出法官团队。所以,威伯才会很有自信的说愿意听候法官会议的裁决。
清濑一郎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接着道:“我认为,其他十位法官也不具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资格!因此,法官会议的裁决也不会公正!我反对!”
清濑一郎虽然长得瘦弱如猴子,但是胆子却大的出奇。这一反对,几乎把十一位大法官全都给得罪了。当然,日本人本身就是和这十一位同盟国法官对立的。所以,把事情做绝,也没什么损失。这也符合日本人的性格。
威伯气得笑了起来,问清濑一郎道:“那你认为怎样才能算是公正呢?”
清濑一郎道:“当然是由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最高法院审判!”
威伯和美国人关系再好,也受不了被清濑一郎鄙视。狠狠的一敲锤子道:“扯淡!现在休庭!”
十一位法官当即离庭,离开法庭后,威伯咆哮道:“由是一个国家派出的,具有几十年从业经验的法学权威组成的国际法庭,居然还不如一个国家的联邦法院具有公信力!这简直就是日本人在挑衅!”
“因为这件事情涉及到我本人。所以,我愿意听候法官会议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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