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皮肤上长满了褐斑,一层一层的。从他的手来看,其实他的皮肤很白,可是褐斑让他看起来就是小麦色的肌肤。
他看了我一眼又说道:“我从十五岁就去终馆背尸、烧尸,几十年了什么样的尸体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情没经历过。像我们这样的人,花的就是死人的钱。”
老板娘好奇了问道:“吴伯你今年也不小了吧,那种地方你还能呆着吗?就不怕被带走?”
终馆我知道,是在老城区边缘上的殡仪馆,也是本市最大的一家。像殡仪馆这样的地方想要招一名守夜人是不容易的,能去的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我明白老板娘的意思,她是害怕吴伯不得善终。
吴伯冷哼了一声,似乎根本就不在乎。
大半瓶白酒下肚之后,他的话匣子也打开了,说着关于各种老城区的故事。我很喜欢听故事,特别是这种老故事,就干脆的把吃的摆在了桌子上留下继续听他说。
吴伯年轻的时候还是民国时期,是老城区那个神秘大户人家长工的儿子。终馆也是那人家所建,建成之后烧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们家老太爷。
可当天晚上终馆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几个小工相继说见到了蹦蹦跳跳和兔子一样的老太爷。他一直吼着饿,就要吃人。
第三天就在终馆里死了个小工,脖子上有明显的青色於痕,肚子被整个撕扯开了,现场堪比大型野兽的狩猎场。
不知为何那大户人家却很中意终馆,闹出了人命也不愿意把馆子给闭了。没人愿意去工作,终馆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成了真正的终结之馆。
那时工钱已经飙到了三倍,可还是没人愿意去。最后年轻气盛不信邪的吴伯站了出来,提出如果工钱给到五倍的话,他就愿意去。
五倍的工钱都已经超过当时医生的工资了,没想到那大户人家竟然爽快的答应了。
吴伯就去当起了背尸人。
之所以是背尸,是因为传说老太爷会跳,所以终馆把门槛加高了防止他跳出去害人。如果有尸体来的话,就只能由他背进去。
吴伯听说老太爷的尸体明明都被火化了,他不相信还有东西在终馆里蹦跶,也就有胆子留了下来。
他愿意接这个活还有一个原因。当时他看上了一个小丫鬟,想要买点洋货追求她。
可自从在终馆工作之后,他只要和小丫鬟在一起就会发生邪乎的事情,最后竟然闹了个家破人亡不得善终,他也差点儿死了。
如果他不去终馆,就会生病卧床不起。最后没办法,他只能一生未娶呆在终馆。结果活了百岁,除了尸寒所致的褐色斑痕,没病没灾身体倍棒的。
“老太爷就是今天死的。”吴伯又灌下了整整一杯白酒,吧唧了一下嘴巴说道:“可造成今天老住户不敢出门的,却是十几年前死的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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