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能上来说,他还是喜欢整洁、清静的地方。不过他也不反对偶尔去娱乐放松一下自己。等手机里的杂声少了很多后,郑峥这开口道:“阿杰,你们在哪里唱K?有没有点菜,我晚上还没有吃呢。”
“我们在金都会所,你快点过来一起吃。”
“好的。”郑峥迟疑了一下,问道:“千秀是不是也在?”
“嘿嘿,你来不就知道吗?”
“好的。”郑峥刚刚“修炼有成”,心情一阵大好,至于第一任女朋友,见就见吧,也没什么大不了。怎么说曾经也是一段真挚的感情嘛。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娱乐内容自然越来越丰富。小镇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KTV、茶座、电视院、棋牌室、夜间排档等等,虽然和大城市没得比,但也算是个消遣的好地方。
从家里到金都会所走路也就20分钟左右,郑峥现在两袖清风,一穷二白,自然也舍不得打车去,权当散步消遣吧。
沿着山脚下的小河堤岸,披着月光,迎着凉风,悠然自得。
没一会功夫,郑峥便走到金都会所。
金都会所一楼是大厅点歌,墙上挂着一个60多寸的大屏幕,四周有五颜六色的射灯旋转,里面错落摆着十余张茶几,每张茶几都坐满人,杯盏交错。显然生意十分火爆,中间有个不大的舞池,不过现在没有人在里面蹦迪。
郑峥上到二楼包间处,很快便有服务员迎上来。
报了一个房间号,迎宾便把他带到林杰所订的包间里。
推开包间门,一股浓厚的香烟味道便扑鼻而来,里面有四五个年青人正赤脸红脖拼酒,其中大半光着膀子。还有个年青女性坐在一边,拿着话筒在那里唱歌,声音虽然谈不上妩媚动听,但也算是清脆婉转。
“靠,郑峥怎么才来,长腿都等你这么久了,再不来人家就要走了。”
最新发现郑峥的就是林杰。
林杰个子和郑峥差不多高,大约175左右,只不过他身形相对消瘦一些,理着板寸头,一对小眼睛,还有一副烂牙。早些年,林杰曾在道上有混过,不过混的不咋地,因为打架斗殴在牢里蹲过一年半。人是没得说,对朋友十分仗义热心。
“郑峥,你这小子又迟到了,自吹一瓶再说。”这时坐在沙发上几个年青人也看到郑峥进来,不由起哄叫道。
“老大、阿良、老平、腾子,你们都在啊。”郑峥扫了一眼,便认出另外几人,笑声打招呼道。随后,目光落在一旁女孩身上。
洪千秀理着一头齐儿短发,标准的瓜子脸,樱桃小嘴。她穿着一条七分牛仔裤,把那双修长结实玉腿曲线,完完美美暴露出来。此时她正瞪着双眸望向郑峥,碎牙轻轻咬着红唇,一副嗔气恼怒样子,显然对郑峥姗姗来迟大感不满。
郑峥身体稍稍停顿,望往洪千秀目光变的有些复杂起来。
那时候洪千秀最喜欢的就是唱歌跳舞,没事就会在自己耳边轻轻哼上一曲,虽然歌声并不算优美动听,但有股独特的韵味,把人吸引其中。自己没事时候,也会轻轻靠在沙发上听她唱歌,感觉就是一种超极享受。
只是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