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汐表情一僵,干巴巴地开口,“不—认—识。”
风宸眼中有一种锐利,“可你对我好像很熟悉。”
宋汐呵呵一笑,“这就是一见如故吧!”
风宸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那眼神看着真渗人,“我也觉得你看着面生,想来也是没见过的。”
有些事情,对方不愿说,自己步步紧逼,也不一定有结果。
这算是放过她了?宋汐心里松了口气。以前的宸宸,总是自己说什么,就信什么,温顺得就像一只小绵羊,突然这么敏锐,像朵带刺的玫瑰,还真点不习惯啊!
风宸却话锋一转,道:“腿脚不便,还望公子帮我雇辆马车,请个马夫,我有急事去往青州。”说罢,从怀里掏出一物,递给宋汐,“这是一百两,不够再与我说。”
又是一百两,宋汐嘴角直抽,最终还是接过银票,心思一转,灿然笑道:“正好我们在这穷山僻壤也过不下去了,听说青州富饶,想必是个安居的好地方。正所谓雇生不如雇熟,我看公子这一路走的不太平,再找别人,未必可靠,不如让我们护送公子一程?”
闻言,风宸一愣,还真的仔细考虑了。
尽管这人很奇怪,直觉告诉他,她无害他之心,且她和那男子,确实有些身手,由两人护送,要比随便找个人来,要安全可靠得多。
想到此,风宸便点了头。
宋汐大喜,“我定护你平安抵达青州。”
她坚定的语气,让风宸诧异,终究没有说什么。
风宸的加入,最高兴的莫过于宋汐,宋翎依旧面无表情。
白团终于看清了风宸的样貌,对这个美人的形象气质相当满意。他和淳儿站在一起,众人或许第一眼发现的是淳儿,其后绝对会将更多的目光停留在风宸身上。如果说淳儿是一株盛开的牡丹,第一眼惊艳,风宸就是一杯香醇的美酒,越品越有味。他清俊的容貌,高雅的气质,简直让人挪不开眼,无与伦比的贵气威严,更让人不自觉生出敬仰臣服之心,白团想,世人眼中的人中龙凤,当如是!
白团觉得,风宸虽然不爱笑,脾气却挺好,它跃上他的膝,他不生气,反倒一下下地顺着它的毛。
不轻不重的力道让白团舒服得昏昏欲睡,风宸喜静,白团有时候在他怀里睡醒了,他连姿势都没怎么变过。淳儿是小孩儿心性,喜欢唧唧喳喳,也闲不住,白团根本就睡不着。
只一点,风宸总是心事重重,在他不说话,也不笑的时候,这种感觉越发明显。野兽的直觉是敏锐的,白团能感受到从他心里溢出来的悲伤,那是一种横跨生与死的距离感。
尤其是他的眼神,悲伤得像要落雨,白团看了都挺难受,不由得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他的手背,这是它独有的安慰方式。
风宸这时候会微微勾起嘴角,难得的,清浅的笑容,摸着它的脑袋道:“小狐狸,倒是个有灵性的。”
白团这时候心里美滋滋的,你也看出来我有灵性啦!
一人一狐相处和谐,但是宋汐不这么想,她觉得白团膘肥体壮,怕压坏了宸美人的腿,遂不准它长期霸占风宸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