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作者写书不易,尤其冬天到来,老衲工地上真的没有空调,每日晚间码字手都冻肿了,请诸君支持正版,钢筋在此跪谢了。。。。
整整二百匹马,每匹马的颜色大小几乎是一模一样,乍一看像是一个模子里面浇筑出来的,所以,破虏在给马匹打造盔甲的时候,都是按照统一的大小定制。
马甲覆盖在马的身上,将战马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只留下眼睛和马蹄露在外面。而每匹马上面的兵士,则包裹的更加严实,就连眼睛鼻子都给封闭起来了。
当然了,他们头上戴的可都是朱常渊从现代社会中运送过去的武警防暴头盔。
至于武器,人人手中一柄粗大的狼牙棒,倒不是因为狼牙棒更美观雄壮,而是因为此次出征不同寻常。
一般的刀剑,即便是再好,杀了十个人的时候肯定也卷口卷的不能看了,但是铁棒不存在这个问题,上面的狼牙钉齿都有一公分来粗细、每根狼牙的长度不超过三公分,整个铁棒上面从上到下数十个这样的钉齿。
这种棒子,一下子敲在人的身上,别说是毫无防备,就是身上穿了一层铁甲盔甲也要脱一层皮。要知道这棒子本身的重量就超过二十斤,再加上这些士兵力大无穷,战场上厮杀的时候一棒子一个根本不费事。
“兄弟们!”朱常渊打马在最前头,走到一处山坳地方突然停了下来,对后面的队伍说道:“山路难行,所有人四队变成一队,听我号令,紧跟着我。”
“记住。此次剿匪志在鸡犬不留,诸位兄弟只管杀戮报仇,余事莫问。”朱常渊轻轻纵开马缰。又拿出大喇叭高声说道:“我给兄弟们的这些马匹,每一匹都价值数万金。个个飞驰如闪电,我前面走,你们放开马缰追来,一路上先熟悉下马性,战场上也好驾驭。”
“驾!”朱常渊放开马匹,在山路上飞驰起来。
当然了,为了照顾后面的兵士,他也不敢将马速万全放开。只保持着大约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向前。
后面的兵士放开马缰,都被这马的速度惊呆了,虽然也能驾驭,可山路上太过颠簸,马匹走的快人也受不了。
特别是那些对于马性不是很熟的士兵。
如此行走了半个多小时,士兵对于马匹都逐渐适应,和马的节奏也配合的非常好,如此一来再无颠簸之感,只觉得两边山峰飞速后退,飞马竟如顺流行船一般。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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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帅的府中,孙可望急速跑进书房,口中气喘吁吁的说道:“义、义父。朱,朱常渊出兵了,出兵了。”
“什么出兵了?”张献忠一皱眉头,若是不了解自己这义子的脾气,听他这话还以为朱常渊阻止人过来打自己了呢。
“是,是,孙小凤孙猴子。”说话间将一封密信送到张献忠的手上,喘了几口气以后说话也顺畅多了,道:“朱常渊。仅仅率领二百重甲骑兵挺进房县,去剿孙猴子了。”
“什么?”张献忠一拍桌子站起来。伸手接过孙可望递过来的密信展开一看,几秒钟自后。紧皱的眉毛缓缓舒展,以至于喜笑颜开。
“好啊,好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二百人去剿灭孙猴子。”张献忠将密信拿起来放在燃烧的烛火上烧掉,眯着眼狠狠的说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你给了我张献忠机会,不能怪本帅了。”
“可望!”
“孩儿在。”
“速速清点一千人马,不不不,你等下。”张献忠稍微一犹豫,然后目中露出凶狠之光,道:“两千,你去点两千人马,不,两千骑兵,今晚连夜过去。”
“过去?”孙可望虽然知道张献忠让他去哪里,可是搞不明白张献忠让他去干啥,帮助朱常渊打土匪?还是帮助土匪?
“对。”张献忠微微一下,道:“此去房县,只有沿着马栏河峡谷逆流而上,两岸皆是夹谷大山没有别的路程可走。”
“一旦朱常渊进入这个峡谷,你就率军尾随其后,但不要被其发现,等他与孙小凤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上去一把铲除这个祸根,也好让本帅睡个安慰觉。”
“遵命,义父!”孙可望脸上也露出了微笑,不得不说张献忠这个计谋确实是高,到时候不管是孙小凤胜了朱常渊,还是朱常渊剿灭了孙小凤,胜者必定元气大伤。
“若是孙猴子赢了,朱常渊必死,你就不必再行进攻,到时候对外只需道咱们去救援,没来得及而已。若是朱常渊胜了,你务必扑上去,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张献忠眼中精光明灭,突然又道:“不,我只要见到尸体,不要见人。”
想想朱常渊的王八模样,心道还是不要见这货为好,太过危险。
“朱常渊此人太过危险,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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