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第二天一大早,迪锋就赶在工作人员发现之前离开了。
广播中,电视中,通缉迪锋的信息依旧不曾停歇,奖励非常丰厚,但真正的迪锋一直都不曾被人发现。
一家花店的破摩托车被人偷走了,店主人追了半天,悻悻而归。报了警后警察也不理会,一辆破摩托车,还不够立案的呢。
而作案的小偷,正骑着摩托,慢慢悠悠的往北方赶。
这时代,到处都是GPS定位,迪锋还真不敢偷那些贵重的机动车辆,不然无异于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移动的靶子。
现在这样子,虽然慢点,但胜在隐蔽。
他带着灰色的头盔,将颜面遮掩,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机车夹克,将身上的纹身给遮掩。
但半路的时候,他遇到了一群骑摩托的暴走族,这是一群二十岁不到的暴走族,因为经济条件不到,所以车子普遍不好,迪锋的破车搁在里面,反而显得很平常。
在听到这些人是要去江浙区跟人打架去的时候,迪锋更加的高兴了。
他加入这群人,为此,他露出赤裸的胸膛,不过,胸膛上可不是什么老牛,而是一个大大的猛虎。
当然,这猛虎是拿超市的印水纸贴的,但只要不下雨,是根本看不出来的。
这样一来,迪锋更加的隐蔽了,路上遇到了几伙警察,也都有惊无险的过去。
警察也很头疼这样一群人,这群叛逆期的家伙,平日里没什么大错,但却是一群隐患,马路杀手。
抓不好抓,只能口头教育,所以,只要这些人不过火,警察也乐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江浙区和上沪区并列,将淮楚区和古越区分开,迪锋如果能成功抵达江浙区,他面对的危险就会小很多。
迪锋不聪明,那是相对那些老油条而言的,面对这群年轻的暴走族,他反而显得很老道。
最初的时候,他还有些生涩,但包寒说的对,不能指望有谁会一直帮他,关键时候,还要靠自己。
要懂得利用身边的一切东西来换取机会,这就是迪锋现在要做的。
年轻的暴走族很张狂,但往往做的事都是靠体内的荷尔蒙浓度和头脑发热的温度来决定的。
迪锋努力回忆自己当混混那几年的感觉,慢慢的,感觉来了,自然气质就跟着上来了。
痞子,尘封了多年痞气上来了,迪锋跟这些人打成了一片。尤其是当迪锋拿掉头盔,那一脸鬼画符一样的纹身,更是将关系拉近了很多。
“兄弟牛逼,连脸上都敢纹!”
有暴走族赞叹,伸手要去摸,迪锋自然要阻止,那全都是印水纸弄的,万一摸花了,丢人事小,穿帮事大。
还有一步,那就是狠!暴走族,最崇拜的就是好勇斗狠的人。
迪锋杀过人,所以,强忍着装逼的恶心,在这些人面前露出杀气,又成功的唬住了一大波。
“兄弟,我们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啊!”当即就有人觉得,不把他拉入组织简直是太可惜了。
“跟我们去打架吧!你往那一站,光那气势就能吓死那群贱崽子。”
“可是,我过不去啊,没带身份证,怎么过安检呢?”迪锋故作为难。
“兄弟说这话不是瞧不起我们嘛?我告诉你,我们天天过安检,那群区警卫就是群猪,拿我们没任何办法!”
果然是蛇有蛇道鼠有鼠路,在午夜的时候,在某个失修的马路上,一群暴走族机车轰鸣,掩护着迪锋,在区警卫们无奈的目光注视下,就那么浩浩荡荡的冲进了江浙区。
“好人啊!”
迪锋感动的热泪盈眶,然后,在打架之前,他溜了。(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