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程灵正想着要去庙里拜拜菩萨,求个护身符什么的,忽然斜刺里又窜出一人挡在了他的前面,他一时收势不住,就一头撞了上去。
“碰”的一声,程灵好似撞在了一块钢板山,鼻端顿时传来一阵浓烈的香水味。
“MD谁啊,走路怎么不长眼睛,别不开眼啊,老子正心情不佳呢!程灵有点急眼了,倒霉也不能够这么个倒霉法呀,简直不给人活路走。
抬头一看,不是别人,竟然是上次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好色老头,墨镜加牛仔帽,肩背一个黄色牛皮背包,酷到不行,正不怀好意地笑着看着他。
“原来是你这好色老头啊!”程灵叫道,“怎么着,在这里截我,是想打击报复吗?”
这次明显是碰瓷的架势,程灵一看来者不善,便准备迎战,但浑身上下摸了一遍,除了一串钥匙,也没能摸出一件趁手的“兵器”来。于是再往地上一瞄,要说大城市卫生搞得真是好,别说板砖了,连片树叶都没看到,暗叫不妙。
“小子,终于找到你了,这回看你往哪里跑!”好色老头一说话,声如洪钟,铿锵有力。
果然是来寻仇的,但程灵想不起来倒底是哪里得罪他了。难道他真是个扒手,公交车上坏了他的好事,被他惦记到现在。程灵暗暗叫苦,想想自己也是倒霉的可以了。
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实在要动手就逃快点,这是程灵的一贯原则。打架是人类原始动物性的体现,迈入二十一世纪的文明社会,打架这种简单粗暴毫不解决问题的行为,是程灵所不齿的。当然,也是他所不在行的。
逃跑也是个技术活,但程灵就很有经验。他假意面带笑容,伸出手来与老头握手,等老头莫名其妙的伸出手,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情况的时候,程灵猛地用力一拉老头的手,使得他往前一个趔趄,程灵却借着这一拉之力直窜了出去,等老头稳住身体往后一看,程灵已一溜烟跑进了小区里。
这个小区道路四通八达,错综复杂,但是程灵早在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基本摸清了这里的情况,所以他想借着有利地形把好色老头给甩了。
人在危急时刻总是能激发出意外的潜能。程灵觉得自己的身体从来没这么轻盈过,跑路的速度飞快,道路两边的大樟树在身边快速后退,一条小道两三步就跑完了,他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程灵不记得自己最近一次跑步是什么时候,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大的运动潜能没被开发出来。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个看上去有六十好几的老头,竟然也能跑得那么快,速度甚至超过了三十岁的程灵。好色老头跑步的姿势很奇怪,他看起来就像是在空中滑行一般,两只**替在地上一蹬,身体就飞了起来,像只大鹏鸟一样扑向程灵这只小麻雀。程灵回头一看,猛然在绝望中明白了一个事实,这老头不是一般人。
好色老头就像拎一只小鸡一样把程灵拎在了手里。程灵已彻底放弃抵抗,正确地认清了敌我形势,并迅速而又坦然的接受了它,这也是他的一个优点。就凭好色老头露的这一手,他自认为还没资格和老头玩。
“臭小子,还跑吗?”
“不跑了。”
“为什么不跑了?”
“跑不过您。”
“哈哈哈……”好色老头大笑,顺手放开了拎着的衣领,两手抱在胸前笑眯眯看着程灵,一副笃定的样子,也不怕程灵再耍滑头跑路。
“臭小子,我看你现在的处境不妙啊!”好色老头说道。
“大爷,求您高抬贵手放我一马,我知道您是位高人,别与我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啊。”程灵发自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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