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就是自从他第一次在酒吧看见风姿绰绰的大姐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女人。
从此以后,安小天就对别的女人再也提不起兴趣,好机会刺猬和林萧把他带到水疗中心,准备给他开个光,可这小子倒好,硬是拉着陪他的女服务员聊了一宿的天,连人家手都没碰一下。
“大姐在QQ上给我留言的。”
安小天哭够了,用手背抹了一把鼻涕眼泪,道,“大姐之前也和我偶尔联系过几次,知道我们在蜀都,今天下午给我留的言,说她晚上的飞机,大概十点钟到蜀都双流机场。”
然后他继续委屈道,“我本来打算把自己收拾得帅气一点见大姐的,可是……可是你们居然说我磕碜,要是大姐看见我这副模样,肯定更不待见我了…….”
说着说着,安小天越来越委屈,看样子又是要哭了。
几兄弟本来想安慰几句的,旁边的苏薇薇却叹息一口,和李慕儿对视一眼,看了看时间,对安小天道,“现在才六点半,你跟我们去一趟商场,时间还来得及。”
“去商场?干嘛?”安小天一脸不解的看着苏薇薇。
苏薇薇神秘一笑,“这你就别管了,跟着我们走就行。”
待苏薇薇李慕儿带着安小天离开之后,张哲宁又通过刺猬头等人了解了一番这个他们口中无比尊敬的大姐。
大姐名叫司徒南雁,当初来到刺猬头等老家学校附近开了个小酒吧,刺猬头等人当时在那附近都是著名小混子,听见有人新开酒吧,就准备过去找点茬子震慑一下,为他么以后赊账打下基础。
当几人大大咧咧杀到司徒南雁开的酒吧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大姐,就惊为天人,也忘记了这次前来的初衷。
司徒南雁一眼就看出这几个小毛头的来意,也不动声色,笑盈盈的招呼几人,然后以一人之力,借力打力,将几人灌得七荤八素的,几人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都被扒了衣服只剩下一条裤衩扔在大街上。
然后几人一怒之下,就去找司徒南雁的麻烦,可是司徒南雁面对气势汹汹的几兄弟,一点也不慌乱,举手投足间无比淡定,三言两语就让几人没了脾气。
然后就请他们几兄弟喝酒,一顿酒喝下来,几人对大姐的为人处世佩服得五体投地,并当场认下了这个大姐,日后司徒南雁酒吧凡有人闹事,几人肯定二话不说提着砍刀就上。
大姐也没少照顾他们,几兄弟花钱大手大脚,基本到月中的时候,生活费就全部挥霍一空,每日用咸菜下着免费的白饭裹腹。
大姐看在眼里,隔三差五就请几个兄弟吃一顿,每次都会扔下几百块钱,想喝酒了,就去大姐的酒吧,酒水账单肯定全免。
一来二去,大姐就成了几兄弟的恩人,大姐也对这几个毛头小子亲眼相加,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弟弟对待。
后来,大姐去了沿海淘金,几兄弟伤人跑路,联系就很少了。
现在突然得知大姐要来蜀都,几兄弟自然十分兴奋。
苏薇薇和李慕儿虽然并不是出声富贵之家,不过在时尚方面可是一点都不逊色于任何人。
当安小天再次站在众人面前之后,几兄弟都给惊讶了一下。
此时的安小天,身穿一身海蓝色T恤,下身一条白色的七分裤,脚踩一双时尚板鞋,脖子上挂着个坠子,发型也是精心处理过,如果摒弃他身高这个硬伤,那么现在的安小天,倒是可以用人模狗样四个字来形容。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屌丝安小天经过两个时尚高手精心打理之后,俨然也成了个个子不高的帅小伙儿。
几兄弟留下苏薇薇和李慕儿在酒楼张罗,然后都开着车前往双流机场迎接大姐的到来。
张哲宁和方一鸣听了这个奇女子的故事之后,也是十分好奇,也跟着来到双流机场。
在林萧的授意下,安小天特意买了一束白色的菊花,在出站口站的笔直,面色肃穆,像是在迎接国家元首似的。
本来张哲宁觉得林萧让安小天买一束白色菊花等待大姐有些过分,不过刺猬头等另外几兄弟却表示,大姐不是俗人,不喜欢凡夫俗子那一套,玫瑰什么的太俗套了,不如来个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安小天手捧白菊花,面色肃穆,俨然不顾四周旅客投来怪异的颜色,就跟一个随时准备赴死的敢死队员一般。
十点二十二分,一个身穿一袭红色无袖体恤,下身一条白色紧身热裤的时尚女郎从出站口走出,拖着一个大红色行李箱,气质高雅而冷冽,一下就吸引了众多男性牲口火辣辣的眼神。
“大姐!”林萧跳着叫招呼了一声,几兄弟立刻兴奋的跑了过去。
“哎呀,你们都来啦,哈哈!”大姐看起来十分开心,挨个儿打量这几个和亲弟弟一样亲的亲人,然后问了一句,“小天呢?”
林萧一脸坏笑的指了指大姐的身后,大姐回过神,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束经常出现在追悼会上的白色……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