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负责房产买卖的官牙,一般小的牙行,因为官牙比较少,所以有些官牙什么买卖都兼顾,例如货物买卖、牲口买卖和人口买卖等等,可是大的牙行就不一样了,而是做了明确的分工。
伙计找来的那个专门负责房产买卖的官牙,是个三十几岁的中年男人,名字叫向平,他在介绍完自己,又询问过李缙的姓名,以及其他一些基本情况以后,问李缙:“不知李秀才,你想要购置一处什么样的宅子,在价钱方面可有什么考量?”
李缙直接提出了他的要求:“我要买最大最好的宅子,价钱不是问题,没有上限,你掂量着看着介绍吧。”
向平听李缙这么说,更加的热情了:“好,那我就跟李秀才你说说,我们牙行受托要帮人出售的几处最大最好的宅子,其中有一处的宅子,占地四、五亩,位置在……”
李缙在穿过来之前,就工作生活在北京,虽然他不是北京人,但在一个地方呆的时间长了,多少也会有一些了解,他知道哪嘎达比较好,所以听完了向平的介绍,当即就做出了选择,随后就由向平引领着去看房了。
李缙选的那处宅子在什刹海,后世的什刹海是北京市区内,老北京风貌保存最完好的地方,他曾去那里,知道那里有大量的胡同和四合院,就依势建在迤逦的河沿四周,风景还是不错的,不然那个地方就不会有许多王府和花园了。
什刹海俗称后三海,其范围包括前海、后海和西海三个水域及临近地区,李缙去看的那处宅子,大致的位置在前海南沿一带,紧靠水域,在宅中凭栏远眺,能将整个前海尽收眼底。
李缙到了地方,进宅子看了一下,觉得很满意:“这宅子要价多少啊?”
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向平回说:“八千两银子。”
“能还价吗?”
“最少七千两。”
“不能再少了?”
“不能了。”
“那就七千两吧,这宅子我要了。”
“你这就决定了?不去看看其他宅子了吗?”
“不去了,想来那些宅子也比不上这里。”
“……”
“什么时候可以签订契约啊?”李缙说的这个契约,是买卖房屋的契约。
中国从宋代开始,买卖房屋的契约,就是由官方统一印刷的了,称为官颁契纸,后来更名为契本,上面有甲方乙方、标的、订立合同的来龙去脉、价款等内容,不使用官方的合同范本,房屋交易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要依法纳税,得到政府加盖的公章,使契本变为了红契,这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加盖公章,那就是白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你拿着没有公章的白契去打官司,等于是自认偷税漏税,不但得不到支持,还会被没收涉案财产,那到时候就有你哭的了,所以就算是要纳税,这契约也还是要签的。
要纳的这个税,是契税,买卖双方都要缴纳,卖方缴的多一些,买方缴的少一些,不缴纳契税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明朝法律规定,买卖房屋不缴纳契税的,要‘笞五十’,而且还要罚很多银子,一般是房屋价款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