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伯匆匆进了明月阁。
爷说要查一查袁秧姑娘的来历,不想,这姑娘,还真是有点来历。
明月阁里,四爷正在写字。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十个大字,字字力透纸背,苍劲有力。
看见福伯进来,问了一句,“怎么样?”
“袁姑娘是被袁大娘收养的,袁大娘是城郊外念慈庵厨房里头的杂役,前段时间生病了,卧床不起。袁大娘有个儿子叫袁苗,本是个秀才,袁大娘一心想要让儿子读书,考取功名,所以袁苗长得十六岁,几乎没领过差事。袁大娘一病,家里没了收入,袁苗只得去做苦力,祸不单行,他一秀才,没做过苦力,第一天就摔断了腿。雪上加霜,袁秧姑娘没办法,只能把自己卖了,银子拿去治她娘和她哥的病。请了医生,抓了药,袁大娘的病慢慢就好了,现在还是在念慈庵厨房坐做杂役。袁苗是个机灵的,腿好得差不多了,也在念慈庵领了一份跑腿的差使。着人打探了下他的想法,说是也不想考什么功名了,想要尽快挣点钱,然后把自家妹子赎回去,妹子对他恩重如山,以后有他一口,就有自家妹子一口。他不知,袁姑娘当初为了换多点银子,签的是生死契,主人不同意,是无法赎回的。”
福伯说完,有一丝丝感叹!
贫苦人家,果是经不起一点变故的,稍有变故,便是性命大事!
这袁秧姑娘,倒是个重情重义的,可怜的孩子,福伯对袁秧又喜爱了那么几分。
四爷听完,沉吟了半饷。
这样的人家,养出来的孩子,断是没有这份从容和气度的。若是说天生?有天生这种事吗!
天生丽质或许有,只是,这一份机敏,这一份不卑不亢,这一份从容气度,可是天生不来,得出生在大家,耳濡目染,点滴熏陶才能有。
罢,且看着吧。
“倒是个重情重义的,还有,告诉吴嬷嬷,如果那袁苗来赎人,不可擅作主张放人!”
“老奴明白。”福伯点点头。
袁秧姑娘的手艺,他也是真心舍不得。
四爷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敲,忽然道,“让袁秧过来一趟。”
“好,老奴这就去。”
福伯一边往厨房走,一边想,四爷怎么总爱召见袁秧姑娘呢?他一个爷,她一个厨娘,就算是心灵手巧了那么一点点,也完全没有到要亲自召见的级别啊!
难。道。有。奸。情?
呸呸呸!福伯被自己的脑洞大开吓了一跳,赶紧摒弃掉心头的奇异想法,疾步往厨房走。
厨房里,袁秧才洗完澡,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坐在院子里吹凉风。
古代没有吹风机,简直是太麻烦了!
这么一头海藻般的长发,她还不知道凉到什么时候才能干!
偏生她这个两天要洗一次头的毛病,竟然带到了这里来!
搞得她仿佛晚上的时间,都是在凉头发。不过,这时候的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晚上也没什么鸟事干!
“袁秧姑娘,四爷有请。”忽然一声音当头砸下。
袁秧一个激灵,瞌睡虫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
亲们,求收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