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方见千柔丹凤眼中光华流转,有些财迷,却不让人觉得讨厌,反而有几分可爱,不由也跟着扬了扬唇,方才抬手朝身边的小厮示意,命他去取银子。
一时银票送到,林旭方亲自递给绯红收下,又闲话了一阵,才向林梦瑶道:“男女有别,我就不经常过来了,妹妹,你好好招呼顾小姐,定要让她有宾至如归之感。”
林梦瑶闻言,轻轻哼了一声,故意板着脸道:“瞧哥哥这话说的,我自己的朋友,还需要你来指点吗?”
林旭方失笑,好脾气的道:“你说得对,是我多虑了。”说着,便向千柔拱手为礼,方告辞而去。
待他去后,两人正要用饭,林旭天又从外面跑了进来,呵呵笑道:“小妹,我也要在这里吃好菜。”
林梦瑶撇嘴,却还是让人给他拿了碗筷。
晚上吃的菜,除了林府厨娘做的十几样炒菜外,还有柳絮做的经千柔改良过的杂粮煎饼,配着皮蛋瘦肉粥,很清爽可口。
林旭天专挑拣煎饼吃,一面吃还一面赞:“这手艺,把咱们府里的厨娘都比下去了。唔,我决定了,以后天天来这里吃饭。”
林梦瑶哼一声道:“瞧三哥这话说的,活像咱们府里虐待了你似的。”
兄妹两个斗着嘴,气氛格外温馨。
千柔时不时带笑看着林旭天,心里很喜欢这个纯洁如白纸一般的少年。
林旭天的事迹,她从青荷那里都听说了,如今走近接触,发现他性格很纯良。虽然时不时会露出稚气的一面,但千柔不但不讨厌,反而觉得很可爱。
观林旭天的性情,实在想象不出他上过战场,但他右手手腕,有一条很长的蜈蚣形状疤痕,镌刻着他曾经走过的时光。
看着那触目惊心的伤痕,千柔不由自主有些心疼他起来。
次日,果然林旭天三餐都来了,蹭饭蹭得很是开心。
转眼已是七月初五,林梦瑶十四岁生辰的大日子。
千柔起了个大早,先与柳絮在小厨房忙活了一番,随后就交代了接下来的事宜,让柳絮按章办好,随后才到林梦瑶屋里看她梳妆。
林夫人亲自过来,为她梳着长发,层层叠做高髻。
梳好了发,换上水红色广袖绫罗鸾衣,系华丽的绣金镂空花纹腰带,又在臂上缠上银朱色的镜花绫披帛。
装扮时,还特意用了千柔新制的口脂,流光溢彩的嫣红色,衬得她的脸颊越发莹白如玉,更添了一番风韵。
林梦瑶本就姿色不俗,如今精心打扮,少了稚气,多了雍容端庄之感。
待妆罢,众人皆惊,满目惊艳之色。
林夫人看了千柔一眼,笑得温婉和蔼:“我家梦瑶本来就美,如今又有这口脂,更是锦上添花,必定能艳压群芳。”一面说,一面转头去看千柔,向千柔致谢。
千柔忙谦虚了几句,又跟着众人一起称赞林梦瑶。
不多时,就有丫鬟来报,说已经有闺秀上门了。
众人便一起起身,逶迤着前往宴客之所。
这次生辰宴,设在林府的碧荷苑。这地方其实是林府众主子夏日歇凉的地方,修建得很开阔,景致优美,里面有好几个荷塘,一排屋子临水而建,搭有花苑、曲径,精巧而不失趣味。
夏日来此,凉风习习,荷香幽幽,最是舒服。
受邀前来的女子皆非富即贵,盛妆锦绣,珠翠绫罗,极尽华美。
倒是千柔,只穿了件水绿色云纹衫广袖长群,下配月白色百褶裙,发间只饰了几枚珠钗,通身上下再无半粒珠翠点缀。
在一众盛装贵女之中,竟不逊色,反而别有一番风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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