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算是吧。”叶欢没有抬头,而是依旧在慢慢揉捏着林依依的脚腕,“其实准确来说,我应该是兽医。”
“啊?”林依依正惊异于叶欢的手段,甚至被捏了这一会儿,还有一种莫名的陶醉,心底更是隐隐感觉有些不舍得叶欢的手离开。
可是,一听到兽医俩字,林依依顿时张大了小嘴:“你是兽医?”
叶欢抬起头来,点了点头:“当然,因为我是要成为兽王的男人。”
说完,轻轻拍了拍林依依的脚腕一下:“好了,可以起来了。”
不得不说,林依依的脚腕白嫩丝滑,捏起来非常舒服。
虽然叶欢认为林依依的胸没有小尼姑那般大,但这葱玉般的脚腕却要比小尼姑强上一些。
林依依打了一个哆嗦,边试探着慢慢活动自己的脚,边哼哼道:“哼,我看是禽兽王才对,就是一个禽兽。”
可是,蓦然之间,林依依发现自己的脚腕不但好了,甚至连那泛着青紫色的勒痕都不见了。
“太神奇了。”
林依依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林依依本就是中医世家出身,打小就受中医理论的影响,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竟然能有如此神奇的手段。
站起来之后,林依依走了两步,没有任何感觉,跟受伤前简直一模一样。
“喂,禽兽王,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林依依忍不住问道。
叶欢白了林依依一眼:“请不要侮辱我要成为兽王的伟大理想,把禽字去掉。”
叶欢边说着,转身就往山下走去。
林依依此时已经彻底被叶欢勾起了好奇心。
光从叶欢的打扮来看,叶欢绝对是个乡巴佬。
可是,这个乡巴佬却懂得医术,而且说话古里古怪,简直就是一个怪人。
“喂,怪人,你要去哪里?”
“下山。”
“那……那你认不认识老神仙?”
“不认识。”
“他医术非常厉害,传闻是个巫医呢。”
“嗯?”叶欢停下脚步:“巫医跟老神仙有半毛钱关系?”
林依依小跑两步追上叶欢:“你认识那个巫医?”
叶欢点了点头:“如果你说那个老混蛋的话,我的确认识,但老神仙就不认识了。”
“真的?”林依依大喜,连忙解释道:“外界传言那位巫医没有治不了的病,所以都叫他老神仙,你认识他,那……那能不能带我去找他啊?”
叶欢摇了摇头:“不能。”
“为什么?”林依依很郁闷,没想到叶欢竟然拒绝地这么干脆,想起这几日的种种遭遇,顿时感觉委屈不已,小嘴一撅,就要哭了:“兽王,我叫你兽王还不行吗?这次我背着家人偷偷来到这里,就是想找老神仙救救我爷爷。我爷爷已经昏迷半年了,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看过了,甚至都找道士驱过邪,却依旧没有醒过来的意思。有人说如果想要爷爷醒过来,只有找老神仙,我……我求求你了好不好?”
林依依抓住叶欢的胳膊,不断摇晃着,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林依依打小就跟金丝雀一般,虽然衣食无忧,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这次为了帮爷爷治病偷偷来到雷公山,却发现这里比想象中要恐怖多了。
之前就碰到了好几头野兽,后来虽然侥幸逃掉了,可差点又被一棵怪树给吊死了。
如果不是叶欢及时出现,林依依根本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才仅仅是雷公山的边缘啊,如果再往里走,能不能活下来都不一定,更别提要找到老神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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