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也不知道里面伤的重不重。
“赶紧去包扎一下,很容易得破伤风的,怎么伤成这样?在哪里伤到的?”
“没事,我不小心撞了一下,没多严重,都没感觉到有多疼。”
时笙急忙安抚她,要不然她可能会被史密斯太太一口一句的‘天呀,上帝啊’给吵得晕过去。
“我等一下去买点药擦擦。”
“oh,No,不行不行,你这伤口必须要找专业的医生包扎,不然会感染的。”
时笙本来打算先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看伤得有多严重,再决定要不要去包扎。
因为美国的医药费实在太贵。
如果伤的不重,她就去药店买药擦一下,然后用自己的卡开几瓶妈妈平时用的药,拿单据去公司报销。
不容时笙拒绝,史密斯太太已经将她推出了病房。
无法,她只能被迫去找医生包扎。
伤口不深,面积却有点大。
为了保险起见,医生建议她打一针破伤风。
都来包扎了,时笙自然不会为公司省钱,该做的检查一样不落的做了。
包扎完后,医生给她开了药,夸赞:“时小姐,你很勇敢,verygood。”
结了痂粘住的衣服从伤口上扒下来,都没听她哼过一声。
时笙的脸色很白,汗水打湿了头发和衣服,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因为疼,声音也显得很虚弱,“谢谢。”
时笙在妈妈的病房里呆到九点,这是今年她呆的最长的一次。
之前忙着赶各种兼职,都是看一眼说几句话就匆匆的走了。
史密斯太太送她到门口。
时笙感激道:“我妈妈就麻烦你了,史密斯太太,我明天休假,我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红烧鸡翅。”
“oh,真的吗?那真是太谢谢了。”
史密斯太太爱吃中国菜,但时笙实在太忙了,基本很少做。
“你回去路上小心点,美国的晚上太不安全。”
“我会的。”
时笙走后,史密斯太太折回病床旁,对病床上躺着的时母感慨,“其实我并不爱吃中国菜,但你女儿真的是太优秀了,从她做的菜里能吃出幸福的味道。”
对啊。
幸福的味道。
哪怕她们的生活看起来糟糕透了,依然过的很幸福。
时笙每次来,都是面带笑容的。
“所以,你快点醒过来吧,别让她再这么疲惫了,她的模样看起来太糟糕了,今天还受了伤,如果不是我强硬的让她去包扎,她可能就随便买点药应付了。”
病床上的人没有半点反应。
只有仪器发出的冰冷单调的声音。
史密斯太太叹了口气,躺到了属于自己的小床上。
……
时笙下了出租车,本来还有一段路是可以开进去的,但司机死活不愿意,说这一段太乱,时笙只好下车走路回去。
她走得很快,颠簸之下,背上的伤口很疼。
但在这种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她只想快点回家,关上门,似乎这样就能把一切危险隔绝在外。
这地方虽然经常出事,基本上每晚都会听到警车的声音,但时笙在这里住了两年,从来没遇到过。
时笙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开始小跑了。
脚昨天才磨破了皮,今天虽然贴了创可贴,但跑步的时候还是感觉到疼。
脚疼、背疼、剧烈的奔跑。
没一会儿身上就出了一身的汗。
伤口估计又出血了。
离她住的地方没多远了。
时笙刚松了一口气,几道黑影就从旁边的阴影中蹿了出来,速度太快,她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站在她面前的。
贫民区的路灯大多都是坏了,只有几盏还亮着,发出微弱的光芒。
只够勉强视物。
蹿出来拦住她的是几个黑人,看他们好像都不太清醒,但时笙没闻到酒味。
她心里咯噔一声。
没喝酒,精神又异常,那就剩一种可能了。
……吸毒。
这一带聚集了一个城市最下九流的人,有吸毒犯也是正常。
时笙咬了咬唇,慢着步子往后退,她觉得自己最近真的是糟糕透了,什么烂事情都让她给遇到了。
住这里两年没出过事,今天就来了。
她强迫自己镇定,手伸进包里,握住了那柄买来防身用的水果刀。
美国虽然持枪合法,但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枪的,贫民区的人,身上很少会有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