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表这些后话,还是说回到1931年5月,也就是伊润广义带走五行至尊圣王鼎的一个月后。
奉天城南,因为是关内货物入城之地,客栈驿店数不胜数,所以晌午时分,大街上无数马队商号车来车往,人流如梭,加之赶上一个黄道吉日,是赶大集的日子,几条大道上全部挤满了小商小贩和游人散客,摩肩接踵,分外地热闹。
有一个二十岁开外的年轻人,正站在大街一口正中,看着这番繁华景象,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这个年轻人,头带灰色鸭舌帽,上身穿锃亮的黑色皮夹克,背着一个上端系口的皮囊,下身穿褐黄呢子西裤,脚踩锃亮的黑色牛筋底运动皮鞋,每件行头一看就是价值不菲,显得非常地时髦洋气。他这种打扮的年轻人,在奉天这种大城市也并不多见,加之他身材匀称,长相俊朗,还散发出一股子迷人的神秘气质,不止是过路人多打量他几眼,大街上许多怀春的女子,更是纷纷侧目,偷偷对着他指指点点,面露娇羞。
这年轻人并不东张西望,显然非常熟悉这里。他深吸了几口气,嘴里吹了个口哨,自言自语道:“好多年没回来了,奉天城还是老样子嘛!”
他便是火小邪。
火小邪当然熟悉这里,在他没有离开奉天之前,南城一带的集市可是他们几个小贼出没的老地方,闭着眼睛都能走上七八个来回,哪里的墙头街角长了根草都了然于胸。当然,这一带也充斥着火小邪苦辣酸甜的回忆,第一次偷东西得手,第一次失手被抓挨了顿暴打,第一次和浪的奔、老关枪、瘪猴联手偷窃,第一次被人追得满街跑,火小邪人生中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是在这里发生的。
火小邪三年多以后重归旧地,如同回了自己的家似的。满目之下,似乎一砖一瓦都还是老样子,怎能不让他触景生情,感慨万千?只是时过境迁,火小邪再不是三年前那个为求一顿饱饭忍饥受辱的小贼,而是成长为一个意气风发、身怀绝技的大盗。
火小邪看着一片熟悉的街景,不禁想起了死去的浪的奔、老关枪、瘪猴三个好兄弟,鼻子微微发酸,眼泪止不住地涌起。甚至火小邪还想起了齐建二齐二滚子和奉天贼盗的大在行三指刘,虽说齐建二从小对他又打又骂,但毕竟是他的贼道师父,亲手将他养大,功大于过,回想起来同样有许多亲切。至于以前那个高高在上的三指刘,火小邪也觉得他不再高深神秘,他亲眼见过五大贼王,又与田问、水妖儿、林婉等为伍,东北四大盗中的乔大、乔二是他的徒弟,并且盗破五行地宫,所以再回想三指刘,就实在太小儿科了。
火小邪百感交集,轻叹一声,稳住自己的情绪,很快开心起来。既然好不容易回来了,就不要这么悲悲切切的,先把一切丢开一边,故地重游一番!
火小邪回到奉天,走在熟悉的道路上,真是感觉到万分地自在,如鱼得水一般,好像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束缚他。火小邪一身痞子劲泛起,吹着口哨,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一路行去。
自从火小邪一个月前跟着乾金王、潘子去了上海以后,大半个月的时间内,真是大开眼界,上海的奢侈繁华、五光十色足足让火小邪几天都舍不得闭上眼睛。生活几乎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一个穷酸小子,变成了无数人追捧的阔气少爷。
乾金王可是富可敌国之人,好不容易找回了潘子,为自己的儿子花起钱来,简直是无法用钱的数量来计算,根本不把钱当钱来用,只要潘子高兴,估计大半个上海都能买下来。
上海这花花世界,应有尽有,当年有东方的巴黎之称,全世界冒险家的乐园,外滩一带,洋人比中国人都多,似乎全世界所有人种和职业全在上海汇集。与此对应的,如拳头大小的钻石、传世国宝、奇珍异物,只要是世界上有的,在上海全能花钱买到;当然低贱的也数不胜数,乞丐、妓女、骗子、小偷、龟公各种低贱的人物,一个子一顿的糟糠猪食,二个子一天的工棚旅店,三个子就能给人两耳光别人还叫你爷爷的事情,在上海也是层出不穷。
一个上海滩,人世间的万花筒,火小邪不来上海,还想象不到金钱的威力有这么巨大,巨大到能够推动世界向自己期望的方向发展。
火小邪、潘子、乔大、乔二在上海安顿下来,这四个人都是喜欢新鲜的家伙,所以十几天不停地吃喝玩乐,闹得是昏天黑地,累得连路都走不动了。乾金王给了潘子和火小邪一人一张黄金做成的卡片,号码九、十,说是这种卡片,上海能持有的人...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