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连忙鞠躬作辑:“姑娘,刚才在下偶然经过,并不知道姑娘……在这里沐浴,刚才实数冒犯,恳请姑娘原谅。”
“哈哈……”一阵银铃的笑声:“喂,书呆子,反正我的身子都被看过了,要不…我把自己许给你可好!”
“姑娘,在下已经娶妻,实在不是恕难从命……”
“你不想娶我,本公……本姑娘还不稀罕,不过我要你发誓不要把今日所看到东西说出去。”聂北北看着朝歌:“如何?”
“在下发誓,一定不把今日所看到东西说出去。”朝歌一直低着低头,不敢看聂北北。
聂北北看这书生木讷样,有些扫兴:“无趣,带上你的东西快走快走!”
一听自己可以走,朝歌大出一口气,就在刚刚他心还提着,不知怎么解决如此尴尬事。
朝歌背上行囊,装满水壶,从贴衣的口袋中拿出5两黄金:“姑娘,刚才在下有些冒犯,这点赔礼,请姑娘务必收下!”
说真的,朝歌手上的五两黄金,还不够自己身上一片料子钱,聂北北更加觉得无趣:“你的银子,本公……本小姐看不上,你走不走,不走我自己走。”
“在下告辞了!”朝歌说完快步离开,按着原路返回,他不知为何延绵到深处看不见底的山路,看起来有些像野兽的巨口,有些恐怖起来。
朝歌心想刚刚遇见不是一个普通女子,而是吃人的妖怪,那么自己是否还有命活。
想到这里,朝歌脚步变得有些快起来,他用手紧紧抓行囊,按着原路走去。
聂北北看着朝歌走的那样快,觉得更加无趣,自己又不是吃人的洪水猛兽,只是有些贪欢,随便散散心罢了。
瞧把这书呆子吓得,好像她是妖怪一样。
无趣!我还是回家吧!
朝歌用最快的速度跑到官道,看着迎面而来马车,连忙拦下:“请问,这是否是去天城的马车?”
“驴驴驴!”赶马车的车夫带着白色汗巾,擦了擦头上的细细的汗珠:“这位爷儿,我的马车已经被人包了,实在是……”
“等等……”从马车里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那用手拨开车帘:“原来是朝歌兄弟,真的有缘分!”
“陈浩老板,你也打算去天城?”朝歌一看是赠自己十两黄金的当铺老板,面上一喜。
“我来墓城时间不短,从未去过天城,听说四年一比的儒道大会就要盛开,我想去凑凑热闹!”
“本想叫你跟我一起去,看你走的着急,想必也是要去天城好好准备功课,我毕竟做着生意买卖,需要一些时间妥善安排。也不好耽误你时间。”
朝歌连忙摇头:“如果不是恩公,我现在还是如路边乞丐一般,吃不好,睡不好,没有干净的衣服穿,如果恩公也想与我同去,就是等一天,我也会等。”
朝歌如此较真,陈浩也不好说什么,直接上他上马车,与他一起去天城。
一进马车的车厢,朝歌发现里面内有乾坤,虽然空间不大,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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