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共计二十多人,强烈要求警方重新调查荆南霜案,并要求提供详细的证人证据
资料。
队长张清林和局长谢巡信亲临现场,唾沫横飞巧舌如簧的企图劝退围堵的众人,结果却人们却越聚越多,最后警方不得不动用了大量警力,强行驱逐。
但是,自从警局围堵事件后,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开始上演。
……
黄昏,夕阳将金灿灿的光芒洒满了整个路面。
女子的双手插在白风衣的口袋里,缓缓潜行。
她走的很慢,似乎每一步都充满了迟疑。
微风吹过,发丝拂过半边脸庞,遮住了美眸,她却毫无察觉。
夕阳的美景,微风的俏皮,路边的热闹喧嚣,似乎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法让她提起任何兴趣。
很显然,她此时的心事很重,重到让她无暇去考虑其他。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从她前面不远处响起——
“鹧鸪天,丽江晨起,小院晨兴雾笼纱,雀儿微雨宿檐牙。秋千闲定随风起,石径通幽浸水滑。”
在车水马龙的红尘喧嚣中,这个声音的分贝并不大,但这几句诗词却仿佛带了某种神奇的穿透力,在各种噪音中脱颖而出,强势攻占了女子的耳膜。
她抬起头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辆车。
一辆豪华的宝马跑车,鲜红的名贵烤漆,在夕阳下灼灼生辉。
声音的主人此刻就依靠在跑车前面,笑着看着她。
这是个年轻帅气的男子,穿一身白色李宁运动装,满脸的意气风发。
看到女子走近,他故意提高了音调感叹道:“好诗啊,好诗!究竟是哪个才貌双全的绝世美女,才能写出这么优美的诗句呢?要是能和她见一面真是三生有幸呀!”
“可惜它的作者并不想见到你。”女子抿起嘴唇,云淡风轻的笑道。“首先,严格来说这是词,而不是诗。其次……你难道不觉得,背靠着宝马轿车吟诗颂词很可笑吗?”
男子张了张嘴吧,却一时无语,为了求得这位美女的欢心,他可是下大了力气的。
这名女子是他的同事,是局里新来的实习女警,她有一个和她的外貌同样美丽的名字——锦瑟,杜锦瑟。
荆南霜惨死的当天,张清林将钟元安和酒店经理带回局里的时候,迎接他的那个女警就是杜锦瑟。
因为是实习期,而且大家都知道她家庭背景雄厚,来这里根本就是混日子的,所以尽管她想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局里的每个人却都不肯让她参与。
杜锦瑟的到来,让局里顿时活跃了很多,尤其是像他这种至今单身的小伙子们,更是两眼放光,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斗志。很多人都用出了浑身解数,希望能得到这位警花同事的芳心。
而他,法医刘俊明,就是其中最积极最活跃的一个。
从当初第一眼见到锦瑟开始,他就心猿意马的相信——这就是他的女神,他一定要追到她!
杜锦瑟喜欢白色,于是他这个从不买白色衣服的人,特意穿上了雪白的运动装。
杜锦瑟平时喜欢舞文弄墨,尤其喜欢写一些诗词,于是他这个每天和死人尸体亲密会面,而对诗词文学一窍不通的法医,愣是硬着头皮搜罗来她写过的诗词,然后像背警察条例那样背的滚瓜烂熟。
他本想着自己这样能改变一下在锦瑟心目中的形象,可惜现在看来……
他无言以对气恼着的时候,杜锦瑟已经自顾自的从他身边走过去了。
“锦瑟!晚上一块吃饭呀!”
刘俊明回过神来,急忙追上去喊道。
在心仪的女孩面前紧张莫名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在他那辆引以为傲的宝马轿车上,此刻已然多了一样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