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话说到一半,我直接掐住他的脖子,扯着他走出了网吧。我的速度太快,而他的朋友们还在围殴网管,根本没顾忌到我。我也懒得管那网管的死活,年纪轻轻不求上进跑来当网管,肯定是社会上的懒虫。
我拖着小混混进了巷子,而这小混混不停地想要喊叫,愣是喊不出声音来。随后我掏出一把小刀,将刀顶在他的脖子上,冷声道:“读书没?”
他吓得浑身发抖,连忙说道:“没,兄弟你哪儿的,我跟毛毛哥混的。”
“别说废话,读到了几年级?”
“早就没读了,就读到了初一。”
“为什么不读书?家里贫穷还是怎么的?”
“不想读书……”小混混下意识说道,“兄弟你到底哪儿的?”
“有工作没?”
“在看场子……”
我皱眉道:“我们交税让你们免费读书,你还跑出来瞎混。瞎混也就算了,还不肯找个对社会有利的工作,真是该死!”
说罢,我一刀捅进了小混混的脖子。他整个身体顿时疯狂地抽搐起来,我则是死死地捂着他的嘴,不让他叫出声来。
没过多久,小混混就直接没气了。我蹲在了他的身边,轻声说道:“你可以找个简单挣钱不多的工作,也可以乖乖地待在家里当米虫给你爹妈养着,有这么多条路可以选,为什么偏偏要当小混混危害社会呢?浪费粮食的畜生,幸好今天我杀了你,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说罢,我猛地一刀刺进了小混混的胸膛。这血肉易容术极为霸道,是用阴气熔炼心脏、血液、皮肤,以此达到血肉融合。我将小混混扒皮取心,然后拿出一张阴符贴在上边。
阴气将这心脏包围,而我坐在一旁念着口诀。只见这心脏与皮肤缓缓被熔炼成了一瓶液体,我将这液体抹在自己的全身,身上顿时觉得一阵冰凉,还有点扭曲的感觉。
这,就是血肉易容术的效果。
等几分钟过后,我的长相与身材,已经完全变成了这个小混混的模样。
“真是神奇……”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忍不住呢喃了一句。因为这小混混没我壮的关系,我的身体被那液体紧紧地包裹着,其实还挺难受的。
现在……只能期望那个刘日光的身材比较魁梧了。
第二天早晨,我换上一身正经干净的衣服,取出一大笔钱,将自己打扮得一表人才,然后去了刘日光负责的一家古董店。
这个表面上是古董店,实际上是专门贩卖道器的,就开在一个不显眼的小巷子里。当我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中年男人正靠在椅子上看电视,脸跟江美给我的照片一模一样,正是那刘日光!
此时我终于松了口气,因为刘日光跟我原本的身材差不多,也是很魁梧。如果易容他的身体,我应该就轻松多了。
刘日光见我进来,他站起身笑道:“这位老板,买点什么啊?”
“一百把低阶长刀、五十把低阶短棍、两把中阶长刀……”我平静道,“说个数吧。”
“哟,自己人呐……”刘日光笑呵呵地说道,“不大不小的单子,但是啊……你要先有暗号才行,天王盖地虎。”
“天王盖地虎,我草你老母。”
我烦躁地说了一声,将二十万现金全都拍在了桌上,“这个暗号够不够?只有一个条件,到时候发票帮我填一百四十把低阶长刀,你懂的。这是订金,事成之后必有重谢。刘长老若是不嫌弃,晚上一起吃顿饭呗,我请客。”
刘日光瞪大眼睛,他看着桌上的钱,推辞着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不过俗话说得好,恭敬不如从命,那就去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