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而如上例所示,龙魂使与龙的关系若以人类的主从契约去理解,将会出现许多困难点。当龙魂使对龙说:‘你是我忠实的朋友之时,如果把这句话听成与国王对家乡所说的话具有相同的意义,那么将会招致误解。但是因为龙魂使所表现出的模糊的态度,许多人都将龙与龙魂使的关系错认为主从关系。龙魂使如此模糊的态度造成日后他们本身以及拜索斯的灾难”
摘自在风雅高尚的肯顿市长马雷斯。朱伯烈的资助下所出版,身为可信赖的拜索斯公民,任职肯顿史官之贤明的阿普西林克。多洛梅涅告拜索斯国民,既神秘又具价值的话语一书,多洛梅涅著,七七年,第三册五二七页。
“那是龙耶!真正的白龙!哇,帅呆了!”
“嘿嘿,大概跟你有一天晚上踩到蛇那时的脸色一样苍白吧?”
“修奇。尼德佛!你这家伙!我不是叫你别再提那件事了吗?”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杰米妮暴跳了起来,一面环顾四周,害怕被人听去了。
这丫头真是的。踩到蛇就踩到蛇嘛,干么突然就靠到了我身上?难道她认为这样钻到我怀里,不会被我亲一下吗?我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又再次笑了,这次的笑跟刚才的意思有点不同。杰米妮马上用想把我抓来吃了的表情瞪了我一眼,我只好赶快转移注意力。
“你看那边!修奇,那里,那个小孩好像就是龙魂使!”
不知不觉间,杰米妮又再度把视线投射到白龙那里去了。说起来其实很难把视线从那里移开。我也朝杰米妮指的方向望了过去。
白龙旁边有一个少年,正骑着白马缓步前进。走在白龙身边的白马。说起来这还真是风雅。况且那个少年也穿着白色的披风。我哼了一声。
“龙魂使没必要担心被龙吃掉,但是那匹马还真可怜。”
“咦?”“要不是胆子够大,怎么可能跟龙并肩这样走着。”
“是哦?原来如此。”
“那还能怎么办。怪只能怪它生下来就是白色的。所以只好带着‘您不想吃我吧?的眼神,乖乖走在白龙的身边。”
“哈哈,修奇。你还真耍宝。”
“哈哈哈!你这家伙。你真的都是这样讲话吗?”
听到我说的话,旁边的大人们与杰米妮都笑弯了腰,我则是吐了口口水。
如果将我话里的白龙换成贵族,白马换成平民,那就是很明显的隐喻了。只是我们村里的人太单纯了,谁也听不懂我的话。去他的,是我不正常吗?其实我们领主心地很好,跟故事里面那些虐待平民的领主一点也不相像。
杰米妮笑了笑,又开始踮脚张望了。好像是因为周围拥挤的人群而被挡住的样子。这死丫头,别人都在长高的时候,她到底在干嘛?我咂了咂嘴,抓住了杰米妮的腰。杰米妮瞪了我一眼,我则是深呼吸了一下。
“别胡思乱想,杰米妮。”
接着我把杰米妮抬到右边肩膀上,让她从周围大人们的缝隙中能够看得更清楚一点。杰米妮的脸虽然红了起来,却也没要求我放她下去。
“看得清楚些了吗?”
“嗯仔细一看,那个龙魂使好像还不到十岁?”
“去。能不能当龙魂使跟年纪是无关的。从龙的角度看来,不管是五岁的小鬼头还是八十岁的贤者,都一样只是小孩而已。”
周围的那些大人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突然集人们视线于一身的杰米妮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她因为害羞而蠕动着身体,我原原本本都感觉到了。
我不理会周围的状况,继续望着前方。
不管怎么说,那景象是非常壮观的。巨大的白龙再怎么看,从头到尾巴好像也超过300肘。简单来说,头跟脖子长100肘,身体长100肘,尾巴也100肘左右吧?因为龙是在地上走,所以翅膀折叠了起来,但很明显地,翅膀跟头的长度呈黄金比例。它从远处一直旅行到此地,然而它的头还是直挺挺、威风凛凛地顶着天。这么巨大的生物,为何动作还能如此优雅?牛跟马有时也会觉得自己的头很重,但应该更重的龙却没有将脖子垂下来。连人偶尔也会拖着脚走路,但是龙的脚步却像鹿一般地轻巧。龙用它在天空中急速飞翔的轻盈走在人群的前头。
龙的身边就是那个骑着马的小少年在走着,就算给我一千塞尔的钱我也不想跑去那个位子。不管是马、披风还是穿的衣服,对他来说都显得太大了。当然那个少年的责任也十分重大。少年好像因为长途的旅行而十分疲劳,也不太看那些为了欢迎自己来到此处的人们。不,不如说他似乎有点害羞。
在他们稍微远处的后方,有几个骑士和一些士兵跟在后面。他们好像是从首都出发,来护卫龙跟龙魂使的士兵。就像我之前说的,那匹马是无可奈何地走在龙的身边,至于那些士兵就没有必要这么做了。所以他们在远远的后方跟着走,你甚至很难看出他们跟前面的龙是一夥的。
之前屏息看着龙的人群们直到这时才爆出了欢呼声。
“龙魂使哈修泰尔万岁!”
“哈修泰尔万岁!”
少年听到人们喊着自己的名字,头垂得更低,几乎要整个钻到衣领里去了。居然说什么万岁?对不到十岁的小鬼喊万岁,真是件很可笑的事。乾脆喊“谢主隆恩!”算了。
“伟大的龙卡赛普莱万岁!”
“卡赛普莱万岁!”
如果那头龙知道人们对他喊的“万岁”这个词的意义,它会觉得有多可笑呢?
不管怎样,那头龙的名字好像是卡赛普莱,而旁边龙魂使小鬼的名字好像是哈修泰尔。我们贫穷村中那些可怜的乡下人不可能对外面世上的事那么清楚。一定是从领主的城里来的那些人先带头高喊,周围那些眼色快的村人才跟着喊的。搞不好他们今天离开之前,就又把那些名字忘掉了。
“一定要消灭掉阿姆塔特!”
“干掉阿姆塔特!”
我霎时间打了个寒噤。
阿姆塔特。人们绝对忘不了这个名字。所以这时村人的叫喊,至少也有几分是发自于内心。连我自己也吃惊的是,我居然也跟着大家挥手喊叫了起来。
“宰掉该死的阿姆塔特!干掉它!”
因为我一时激动,杰米妮差点就掉了下来。杰米妮吓了一跳,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我猛然清醒过来,赶忙扶住了她。
“啊,对不起,杰米妮。”
“放我下去!”
杰米妮生气地喊着,我只好乖乖放她下来。她一面抱怨,一面拧我的手臂。
“你故意的!对吧?”
我被她拧得糊里糊涂,赶忙转过头去。我蒙住了杰米妮的嘴巴,开始对她说悄悄话。
“嘘!嘘!杰米妮,安静一点!龙最喜欢小女孩了。别做吸引它目光的动作!”
杰米妮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作出吓人的表情,然后很残忍地说:
“因为嚼起来很不错所以在其他的情况下,它可能一口就把人吞了下去,可是像你这种小丫头,它可能会细嚼慢,津津有味地吃!特别是红发的小女孩”
就像我预想的一样,杰米妮开始发抖,躲到了我的背后。正因为她跑到我后面,所以看不见我偷笑的表情。
白龙不知道自己因为我开的玩笑而背了黑锅,仍然静静地走着。他真是酷毙了。这么厉害,看起来又这么吓人的家伙居然听从旁边小鬼头的命令行动,不知怎的酷到让人觉得有点茫然若失。
过了一阵子,长长的行进行列消失在领主城所在的丘陵陡坡上头。人们渐渐散去,或是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
“我们领主今晚应该睡得着了吧?”
“没错。呵呵。有这样的龙在后院里,应该能够好好睡一觉了。”
我听到大人们的话,笑了出来。但那时传来了一句刺激到我耳朵的话。
“真是太好了。如果这么厉害,那阿姆塔特就死定了。”
“对呀。阿姆塔特那家伙,”
阿姆塔特,阿姆塔特!
我每次一听到这个名字,全身就会感觉变得冰冷。然而同时我的脑袋却会像火烧一样热了起来。阿姆塔特,那该死的家伙!应该把它塞到粪堆里吃屎,狠狠扁他三个半月咦?为什么我老是这样说话?我所有想得出的脏话,全都是这村里的大人在不考虑下一代教育的情况下,在小孩面前说过的。
我眼中冒出了火花。杰米妮吓了一跳,抓住了我的手臂。
“修奇?”
“啊,杰米妮。走吧。太阳快下山了。”
“嗯。好啊。哇!刚才真是酷毙了。”
杰米妮将手按在胸前,深呼吸了一下。
我把嘴移到杰米妮的耳边。
“我刚才不是说龙喜欢吃你这种红发小女孩,喜欢得要命?就在刚才你躲在我背后那时,那头龙还流着口水看你呢。你没看见吧?”
杰米妮大声尖叫。大概今天晚上睡不着的除了我们领主之外,又多了一个人了。
结果我后悔吓了杰米妮。
她说就算杀了她,她也不敢一个人走了,只好紧抓着我的手臂慢慢走,所以我虽然不怎么样,还是得装出个骑士的样子来护送她回去。杰米妮她家是负责帮领主看守森林的,所以离村子有点距离,是在森林里面。但我最怀疑的是,在森林里出生、森林里长大的杰米妮,怎么会太阳一下山就不敢进森林了。杰米妮望着夕阳西下、布满彩霞的天空,表情显示出她正在担心:万一走到半途天就黑了,那她该怎么办?
“喂,丫头!你别跟我说你到了十七岁,还不敢自己回家!”
“还敢说!到底是谁吓我的?”
我搔了搔头,开始快步往前走,杰米妮害怕落单,只得紧紧跟着。
走向杰米妮家的途中,我突然有个念头,想顺道去卡尔家看看。一方面去访问卡尔是很让人高兴的事,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奇他为什么没跑出来看热闹。我突然改变了方向,杰米妮吓了一跳,连忙抓住我的手臂。
“你,你去哪?”
“你再往前走一点点不就到了。自己回去吧。”
“你要去找卡尔吗?”
“嗯。”“那一起去吧。回程的时候,你一定要送我到家门口。”
庇佑精灵与纯洁少女的卡兰贝勒呀!您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会赐给这个少女如此不分青红皂白耍赖的能力?我会用从卡尔那里学来的,还有从小到大所学的这两种不同语气来讲话。有时说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听了都会吓一跳。像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往前走,杰米妮一副好像已经得到我的承诺的样子,也跟着我走。
卡尔的家位在森林边上的空地。
他既不种田,也不养家畜。也没有做什么东西来卖。此外他不但不交税,连一年中要为领主服的几天劳役也不参加。虽然如此,他自己酿酒,拿去换面包,一面读书,过着悠游自在的生活。这件事对杰米妮而言始终是个不解的谜,所以她有点怕卡尔。
随着我们离卡尔的家越来越近,答,答的斧头声也越来越清楚。
一阵子之后,空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看到一个中年人,有着适中的身材、褐色的头发、看来很和善的脸庞。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他,你绝对不会记得他,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男人正在砍树。
“尼德佛老弟,你来了吗?”
卡尔放下斧头,作出了愉悦的表情。这对杰米妮而言又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杰米妮身为领主属下守林者之女,她始终无法理解,卡尔怎么能没得到自己父亲允许,就砍这里的柴来用。杰米妮带着警戒的眼神,屈膝向他行了个礼。
“你好,卡尔。”
我也亲切地打了招呼。“你还真懒惰啊,卡尔。居然到太阳下山的时候,才开始砍晚上要用的柴火。”
“哈哈哈,尼德佛老弟。真正懒惰的人才不只是这样。因为觉得砍柴很烦,所以一面发抖一面睡觉,那才叫做懒惰。好久不见了,史麦塔格小姐。”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杰米妮有点怕卡尔,还能这样跑来找他的原因。居然叫她史麦塔格小姐?不管是她的父母还是村里的人,大部分都叫她杰米妮,顶多叫叫小名杰蜜,而卡尔居然能够记住连我都常忘记的杰米妮的姓氏,还这样叫她,这真是厉害。杰米妮微笑了起来。唉唷,还真恶心。
“别胡说八道了。哪里去找这么懒的人?”
“有的,尼德法老弟。我朋友当中就有这么懒的家伙。因为不想砍柴,就这样一边发抖一边睡觉,到后来得了感冒,差点死掉。”
“咦,有谁是得感冒死的?越说越离谱了。”
“你这小家伙还真难缠,大人跟你完全讲不通的。呵呵,进来吧。史麦塔格小姐?美丽的淑女来访,却让她站在这边,这真是件失礼的事。”
“那我就悉听吩咐。”
杰米妮用既优雅又娇滴滴的声音回答。天啊,鸡皮疙瘩掉满地!
我们一进到草屋里,太阳的馀晖就整个都消失在地平面后头。所以卡尔点起了房间中央桌上的蜡烛,杰米妮夸张地作出光线很刺眼的表情。说起来,要看蜡烛,若不是到领主的城里去,或者到开蜡烛店的我家,还能去哪看呢?
卡尔让我们坐下之后,先点起壁炉,接着走到书柜旁边,那里面放的酒瓶比书还多。应该放在书柜里的书反而都乱放在地板上,或者床上。
他拿了酒瓶跟杯子,放到我们面前,然后开始倒酒。
“举杯吧,尼德法老弟。这是苹果酒。应该已经酿好了。史麦塔格小姐。”
要是杰米妮的家里看到现在这种情况,不弄得鸡飞狗跳才怪。我家也差不多。
但是我们两个还是装出一副常喝的样子,举起了酒杯。我偶尔会跟酿酒厂的老么米提要些酒糟来吃,但杰米妮几乎完全没碰过酒,还是故意作出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卡尔在自己的杯子里也倒满了酒,然后想了一阵子乾杯时要讲什么话。
“这个嘛嗯,这样好了,为了这一对青春男女永远的爱干杯”
“卡尔!”
我的叫声听来有些凄惨。卡尔的眼睛睁得大大地说:
“咦?不喜欢吗?那这样吧,为了他们两人一出生就具备勇气和美貌的下一代干杯”
杰米妮的全身开始扭曲。她的眼神混杂着激烈的非难,好像在说:她这种淑女怎么会跟我这种浪荡子扯在一起?我真的委屈死了。
那时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为了阿姆塔特的灭亡干杯吧!”
卡尔立刻紧闭上嘴巴,表情变得很沉重。杰米妮也因为气氛的急遽变化而感到不安。
过了一阵子,卡尔吁了一口气,又露出了笑容。
“这样吗。嗯,我懂了。我不知道你居然带着这种决心。你什么时候出发?勇猛无双的尼德法居然要去消灭恶名昭彰的阿姆塔特,博得屠龙者的名声”
“什么?”
“咦?不是吗?那史麦塔格小姐呢?”
“噗,噗嗤,噗哈哈哈哈!”
杰米妮开始疯狂大笑,我也在一边干笑。卡尔一面微笑,一面把酒杯拿到了唇边。如果再继续这样想干杯的台词,搞不好连酒都不用喝了,所以我也喝了口酒。
霎时间耳垂跟脖子两旁都烫了起来,呼吸的气息也变热了。我大大地眨了几下眼。卡尔带着笑容看着我的样子,然后用不太在意的语气轻轻地问:
“听说龙魂使来了?”
“是的,卡尔。呼!他们是来干掉阿姆塔特的。”
杰米妮好不容易停止了笑,很自然地喝了口酒。不,应该说是直到酒杯拿到嘴边的那一刻之前都很自然,接下来就看到她脸颊整个鼓起来。她分明好不容易才吞下去。
“嘶,嘶,嘶!咳。嗯,真是不错的酒,卡尔。”
“谢谢你,史麦塔格小姐。”
我笑了笑,然后继续对卡尔说:
“你为什么不出来看热闹?”
“因为要砍柴,所以没办法去。怎么样?很壮观吧?”
“对啊。龙魂使好像只有六七岁,而龙是大得很可怕的白龙。”
“让我猜猜看好吗?你们说的白龙,应该是卡赛普莱吧?”
杰米妮作出吃惊的表情,但是我却不太惊讶,还很高兴。卡尔温暖地笑了笑,靠到了椅背上。
“而且那个小孩应该不是姓哈修泰尔吧?”
这个他搞错了。我疑惑地看着他说:
“哈修泰尔应该对吧?”
卡尔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闭上了一阵子。他闭着眼睛还是很正确地把酒杯拿到了唇边。喝了一口之后,卡尔张开眼睛笑了。
“少年少女去见长辈的时候,为了要让他们知道自己以前的岁月没有白过,长辈必须要张开自己智慧的卷轴给他们看才行。”
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你要跟我们说有趣的故事吗?”
“说是哈修泰尔家的后继者,这难道意味着他们家族还不断继承龙魂使的血统吗?”卡尔像是自言自语地说,然后噗嗤笑了出来。“真是胡说八道。”
“你说这是胡说八道?”
“一定是从某个地方把有龙魂使资质的小孩抓来,让他继承哈修泰尔家的,尼德法老弟。”
卡尔讲得好像这是发生在他家的事一样,用很自信的态度一口咬定是如此。真是莫名其妙。
“你敢这样断定的理由是什么?”
用这种方式说话的我,心情激动得就好像自己成了讨论大陆事务的贤者中的一人。特别是杰米妮根本不敢插嘴,只能用钦佩的眼神看着我,这真是让我觉得很爽。
卡尔让烛光映照着酒杯,低声说:
“这只不过是简单的加减法算出的结果而已。哈修泰尔家族约定好产生龙魂使的期限是三百年。最后的第三百年过去到现在,也已经十五年了,尼德法老弟。你们又说那小鬼只有六七岁,不是吗?所以如果那个小孩有哈修泰尔家的血统,就不可能是龙魂使。”
“三百年?那是怎么一回事?”
“喂,尼德法老弟,尼德法老弟!你如果有时间去搜鸟巢玩,就去读点书吧!”
因此讨论大陆事务的贤者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个搜鸟巢玩的淘气小鬼。杰米妮开始呵呵地笑,我则是羞红了脸。
卡尔继续带着亲切的笑容说:
“原来你连自己国家的历史都不知道。三百年,不,三百一十五年前,是我国的开国纪元年,不是吗?荣光的七周战争那时,神龙王向哈修泰尔公爵约定,让他们家族拥有龙魂使的血统。所以他们家族在三百年间维持和龙之间的友情,后世子孙一生下来就会带有龙魂使的资质。知道吗?”
我听得迷迷糊糊,杰米妮则好像连一点都听不懂。卡尔发现他的两个听众都没听懂,只好开始讲得更简单一点。
“嗯史麦塔格小姐。我们拜索斯是何时建国的?”
“啊,就是在荣光的七周战争期间,大王击退穿越黑暗平原的神龙王那时。”
“你果然具备跟你气质相符的教养,史麦塔格小姐。”
杰米妮那时的表情是我说不出口。哪有人不知道这件事的?
“开国的路坦尼欧大王虽然在荣光七周的最后一天击退了神龙王,但自己也受了重伤,从此不能再拿剑。那时哈修泰尔公爵救出了神龙王。所以神龙王祝福自己的救命恩人哈修泰尔公爵。”
我很性急地插嘴了。
“祝福的内容,就是他们家三百年之内,会不断出现龙魂使喽?”
“没错,尼德法老弟。到了第四代国王耶里涅陛下征伐北方的时候,哈修泰尔家族也开始服属于陛下。耶里涅陛下不但没有灭亡违逆路坦尼欧大王的哈修泰尔家族,反而满足于接受主从关系的誓约。龙魂使很希罕,不是吗?所以灭绝代代都有龙魂使辈出的家族是很可惜的事。而且万一没有龙魂使在,那些龙狂暴起来,也是很危险的一件事。”
卡尔渊博的知识让杰米妮听得入神,简直呆住了。我提出一个问题。
“三百年都过完了吗?”
“是的。所以事情就有趣了。”
我跟杰米妮都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将身子偏了过去。卡尔也好像在参加什么秘密的重大会议一样,身体往前倾,低声说话。前提是如果蜡烛匠的儿子、守林者的女儿跟游手好闲者的闲谈也能称做重大会议的话。
“哈修泰尔家族跟其他开国功臣家族比起来,本来是叛逆者,对吧?但只因为代代生出龙魂使这个理由,就一直享尽了富贵荣华。那如果哈修泰尔家不再出现龙魂使,会有什么结果?”
“啊哈?所以去找养子?”
“对啊。一定是将贫穷人家里诞生、具有龙魂使资质的小孩子强制收为养子。不,等一下,修正我的话。不如说是买小孩更正确吧?不管怎样,如果不是贫穷人家,大概也不会答应把孩子让出去吧。”
“用钱收买养子?”
“大概吧。虽然神龙王约定的期间已经结束,但是他们想将龙魂使们抓来,重新塑造出龙魂使的血统。就像把优良的公马母马抓来当种马一样。”
卡尔用很辛辣的讽刺语气说。杰米妮毫无惧色地又喝了一口酒,然后带着不快的表情说:
“这些人真卑鄙”
“是的,史麦塔格小姐。他们已经享受了三百年的权势还不够,还想再继续延长下去,于是从穷困的父母那里将孩子夺走,收养为自己的孩子。不过搞不好这对孩子,甚至对那些父母都好。我们可以换一种看法:比起处在贫困的家庭,能够成为哈修泰尔家族的养子不是更好吗?”
我不自觉地说:
“不管哪里,都有些走运的家伙。”
卡尔注视着我。
“你很羡慕吗,尼德法老弟?”
“老实讲,说不羡慕是骗人的。”
“尼德法你年纪也不小了,也懂得观察周围各样的事物。但是不过六七岁的小孩子被从父母身边夺走,还要叫不认识的人父母亲,这真是很可怜的事。”
“去!我猜过个五年,叫那些家伙回到自己住过的茅屋去,他们一定打死也不要。”
我的语气越来越激烈。杰米妮带着怀疑的表情,而卡尔只是平静地笑。
庇佑纯洁少女与精灵的卡兰贝勒啊唉,今天呼唤了您这么多次,我也觉得很抱歉。但是关于现在在我背上的这个少女,您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赐给她如此鲁莽的心,让她这样大口大口地喝酒?
背着杰米妮走在林间小路上,我变得很想使出吃奶的力气。
卡尔自酿的苹果酒虽然好喝,但真的很烈。一开始喝起来很像苹果汁,所以杰米妮没有当场醉倒已经是万幸了。我也不能说自己是完全清醒的。我努力不让杰米妮掉下来,一面摇摇晃晃前进着。
太阳早已下山,森林里黑漆漆的。因为是从小在里面玩的森林,就算有些醉,我也能带着自信前进。但真的很辛苦。特别是背上的杰米妮会不时突然发作,发出“嘻嘻嘻嘻”的鬼笑声,把我弄得很烦,已经快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了。
“嘻嘻嘻嘻!嘻嘻!”
“别笑了!”
“喵,好好笑,喵~”
“什么?”
“不知道。就是很好笑。呵呵呵。”
啊啊啊!这个死丫头,要不要把她丢在这边算了,管他狼会不会来?那时杰米妮拉住我的耳朵跟我说:
“放我下去!”
“你应该要马上回家,喝点冷水然后睡觉。”
“这样子回去,我一定会被打死。”
嗯。这话也没错。等酒醒一点再回去好像比较好。我放下了杰米妮,然后好像昏倒一样跌坐了下去。杰米妮也靠向我身边,我们两人就被靠着树木并肩坐着。
“喂!你过了十岁以后,是不是只长体重不长高?”
我全身都被汗弄得黏呼呼的。脸上黏了片枯叶,于是我把它拿掉。杰米妮蠕动着向我靠来,举起了我的手臂,很自然地放到了自己的肩上。也就是说她钻到我的胳肢窝底下去了。
“冷吗,杰米妮?”
“嘻嘻嘻嘻嘻!”
“”我向着天空不发出声音地痛骂一顿之时,她靠着我的腋下说。
“真好笑。喵喵,那个龙魂使。”
“好笑什么?”
当然回答的绝对不是我的腋下。
“不是很好笑吗?”
“到底什么好笑?”
“好笑耶!”
“你看!前面那是什么?”
“妈呀!”
自从杰米妮小时候在村中大路上走,看到领主的老狗打呵欠之后,她每次都会这样一下子突然靠到我身上。我呵呵地笑了笑,杰米妮则是眼睛含着泪光,好像搞不清楚现在的情况,迷迷糊糊地看着我。
“说起来这件事比较好笑吧?”
“修奇。尼德法!你!”
“一下子酒就醒了吧?”
杰米妮叹了口苹果香的气息,离开了我身边。但是不久之后,森林里传来声音之时,她马上又靠了过来。
“那,那是什么?”
“那个啊。是风声吧。”
“你觉得我听不出是不是风声吗?”
我一时惊慌丧胆地望着杰米妮。虽然她是一到了晚上就不敢从家里出来的胆小鬼,但她明明就是守林者的女儿,是森林里出生、森林里长大的。如果她说不是风声,就一定不是。
她的推测是正确的。一阵子之后,周围好像突然有种亮起来的感觉,也传来了人声。脚步声、喃喃的说话声、还有叮当声。
最后一样是指佩着剑的人走路时发出的声音。
我猛然站了起来。我做错了。我眼前天旋地转,腿也软了。我扶着树,好不容易才没摔倒。杰米妮也站起来之后,躲到了我的背后。我让她站到我跟树的中间,然后观察前方的情况。可以看见树林里面有火光在摇曳。分明有一群人拿着火把,在森林里面走着。
“难,难道是山贼?”
我对杰米妮的想像力致上了极高的敬意。
“那他们还真是新型态的山贼。名称大概叫火把帮吧?”
拿着这么亮的火把,随意发出响声,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不会是山贼。杰米妮搞懂了我的话之后,表情也稍微缓和了下来。哼。这里是领主所有的森林,我背后是领主所属森林管理员的女儿,对我而言,只要这些人不是山贼,我就没什么好怕的
“喂,被发现就死定了!”
“咦?”“我们两个不是已经醉了?到时候要是告诉你爸妈”
“唉唷!”
杰米妮马上做出要爬到树上的姿势。拜托,她怎么可能冒出这种想法?就像我预先所想的一样,杰米妮既然醉了,最后她一定会领悟到自己无法爬得到树上。
而且居然还是在从树上掉下来一屁股摔到地上,尖叫了之后才领悟的。天啊,庇佑纯洁少女与精灵的我现在真的受不了了。
“是谁?”
我们听到人们惶急的脚步声,拍子恰好地配上他们的剑从剑鞘里拔出的声音。
一旦听到钢铁声,我们就像被冻住一样,一动也不敢动。霎时间,我们周围布满了一手拿火把、一手拿长剑的士兵们。
“半夜在领主所有的森林里游荡,你到底咦,怎么回事?修奇,杰米妮?”
我跟杰米妮无可奈何地采取了这种情况下最适当的应对态度。
“嘿嘿嘿”出现的人都是穿着硬皮甲的领主士兵。他们都带着啼笑皆非的表情,将剑插回剑鞘中,他们的首领杉森。费西佛噗嗤笑着走了过来。他是城里铁匠的儿子,现在是警备队长,跟必须到城里缴纳蜡烛的我这个蜡烛匠之子算是很熟。虽然他的年纪比我大了十岁,不但配着长剑,还统率着士兵,但是内心跟我没有丝毫不同,都还是个顽童。
他笑着向我走来,然后突然皱起了眉头。
“咦?搞什么,你们喝了酒?”
“嘿嘿嘿嘿”杉森轮流注视着我跟杰米妮,接着作出了诡异的笑容,把我弄得很不安。
“嗯。修奇。原来你也开始搞这些了。你从哪里弄来的钱,跑去买酒?这该说是爱情的力量,还是**的力量呢?不管怎样,你总算是弄到了酒,然后把杰米妮灌醉了。你还真胆小啊。似乎你如果不先把她灌醉,就没有自信吧?”
“这是误会啦!”
杰米妮的惨叫没几个人听见,因为完全被周围士兵的大笑盖了过去。这件事可不能就这样算了,我下定决心,这次该我把杉森弄得很不安了。不久之前杉森嘴角的诡异笑容,这次轮到我脸上浮现了。
“城外水车磨坊的推磨声真大”
杉森马上打断了我的话。
“危险的晚上,你们怎么还在外面游荡?哼,快点给我回家去!”
“今天又有少女,避开人的视线,前往磨坊了。”
“修奇!”
这一次旁边的士兵对着杉森笑了。而且其中一些还跑到我旁边,用诚恳的语气对我说:
“继续说拜托了。”
“映在月光下的少女,那熟悉的脚步。”
杉森想要冲到我身边,但是士兵们马上把他架住了。杉森急得直跺脚,但是三个士兵紧紧地抓着他,还一面呵呵地笑。“你们这是叛乱的行为!放开我!”“真好笑。你吵死了,杉森。这首歌不是不错吗?”嗯。我们警备队的军纪还真是严明啊。
“微风轻拂过少女,传来那熟悉的香气。”
“修奇!这家伙!妈呀!爸呀!爷爷呀!”
我假装没听到杉森焦急的喊声,继续轻松地唱着歌。连杰米妮也看着杉森嗤嗤地笑,士兵们则是咕嘟咕嘟地吞口水。也许因为喝了酒,我比平常更口没遮拦了。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的洗衣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藏库的酒香?”
“是厨房的玛格丽特吗?如果说到洗衣场,那一定是那个金头发的安。提起储藏库,难道是那个克拉蒂斯?”士兵们马上开始交换意见。我相信就算是荣光的七周战争那时,路坦尼欧大王跟八星召开的作战会议,也不像现在讨论得那么热烈。我故意装蒜,继续唱着歌。
“铁定是三个中的一个。那那那那香味是”
士兵们呼吸急促地看着我,而杉森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简直都快要哭出来了。大概我一个月之内不能靠近杉森身边了。然而就在这时;“咦?这是什么香味?”
士兵们都作出了疑惑的表情,但是跟我无关。那是一种清楚独特、却又熟悉的香味。那时杰米妮眼睛一眨一眨地说:
“好像是花香但不知是什么花?”
士兵们都搞不清状况地互相对看。
“大概是我身上发出的香味吧。”
一个六七岁左右的小孩穿过树林,向我们走来。我虽然有些醉,但还是觉得这个小孩有点眼熟。比起我来说,杰米妮更清楚地认出了这个人是谁。
“龙魂使!”
一群不平凡的人的到来,打破了小镇的宁静。其中更让人们惊讶的是在这个队伍中还有另外一种生物白龙。他的主人骑着白马走在白龙的旁边,他看起来很年轻,可能还不到十岁。突然有人用响亮的声音打破了死沉的气氛:“他就是龙魂使。”
第二章
从树林间走出来的龙魂使露出了有点不好意的笑容,士兵们到了这时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好不容易被放开的杉森说:
“哈修泰尔大人,我不是说过请您别跟来吗?”
龙魂使苦笑着回答:
“我听到了歌声还有笑声好像不太危险的样子。”
我凝视着这个小孩。白天他骑在巨大的白马上,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掉下来,但现在他只穿着简单的便服,看起来就像个没啥特别的普通小孩。不,应该说就连在其他同年龄的小孩身上能看到的挑衅眼神,在他身上却一点也看不到,甚至可以说是个胆子不大的小孩。如果是我,绝对看不出他就是白天那个小鬼,但杰米妮的眼睛却很尖,一下就看了出来。
杉森点了点头,说:
“这么说也没错。那好!修奇跟杰米妮赶快给我回家!”
我犹豫地转身要走,有几个士兵因为没办法继续听我爆出的内幕八卦,而叹了口气。然而这时杰米妮站了出去,问道:
“可是你们晚上跑到这里做什么?”
杉森看了看杰米妮,做出了突然想起某件事的表情。
“嗯?对了!杰米妮,有你帮忙不就成了。”
“咦?”“我们现在在找薄荷。晚上突然跑来找,真的是很困难。”
“咦,干嘛要找薄荷啊!这香味原来是薄荷香!”
杰米妮说出口的瞬间,我也发觉到了。从龙魂使身上发出的香味就是薄荷香。
但是人的身上怎么会发出这种味道?如果说是每天吃薄荷的我们领主也许有可能。我们村子的领主在吃肉的时候,主要是用薄荷当作香料。因为他没什么钱,个性也不是很挑剔,所以不会用肉桂或丁香这一类的高级香料,而是用薄荷来代替。不管怎么说,用肉做的菜肴总是要除去腥味才能吃。
龙魂使听到了杰米妮的话,脸上浮现喜悦的微笑,说:
“请问小姐姐,你知道哪里才有薄荷吗?”
士兵们当场有点心慌,龙魂使随即也怔了一下。当然我也吓了一跳。龙魂使居然会用这么平凡而亲近的语气对人讲话。但是已经醉了的杰米妮却好像没发觉这件事似的。
“嗯,废话,当然知道。因为我老爸就是看守森林的,哈修泰尔大人。”
好险杰米妮还有某种程度的警觉。龙魂使好像想掩饰自己的失言,把视线转到了别的地方,就:“若是如此,那当会对这些士兵有所帮助。”
杉森很快站了出来。
“这是为了白龙卡赛普莱的用餐。我们已经找出城里所有的薄荷,然而还是不够。所以急急忙忙跑出来找。”
天啊,居然有这种事!
这头龙好像一定要在主料中加薄荷,它才肯吃。如果是人讨厌的腥味,要龙去喜欢那种味道,确实说不过去。可是如果是龙所要吃的数量,那真非得有多得不得了的薄荷才行。城里的士兵好像就是因为要准备龙进餐时的香料,才晚上跑来这里。真是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杰米妮也作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说到薄荷,在沙凡溪谷长了很多。”
“哦,是吗?那太好了。请带我们过去吧。”
杰米妮开始不安了。这丫头就算跟这么多士兵同行,也不敢晚上跑去沙凡溪谷。大概走不到一半,就会因为踩到某种东西而大声尖叫,赶忙跑回来了。真是拿她没办法。
“我带你们去好了。我也知道那个地方。”
我站了出来,杉森显出一副“太好了!”的表情。
“你要帮我们带路?太棒了。那杰米妮先回家好了。”
杰米妮简直就快哭了。她到现在还满口酒味,万一就这样回去,那她妈妈一定会好好地“疼”她一顿。屁股一定被打得又红又肿。
走在黑暗的树林中,满月可以帮上大忙。
不断呼吸着夜晚森林中的冷冽空气,我感到酒意渐消。杉森走在我身边,龙魂使则由士兵们簇拥着,走在稍微远离我们的后方。我向杉森指出了方向,然后低声对他说:“真是可笑的龙。难道因为肉有腥味就不敢吃吗?”
“听说是因为这样吃习惯了。在首都的时候,人们都一直帮它把大量薄荷准备得好好的。”
杉森对于只为了找薄荷,半夜还必须出动这件事好像不是很高兴。
“哼。所以那个龙魂使身上也才会发出这种味道。可是他为什么要跟来呢?”
“因为龙不吃东西,所以他好像很担心。他说他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了,所以不得不跟来。”
“嗯。原来是因为龙魂使跟龙之间的友情啊。小心脚底下。这里是碎石地,会有点滑。”
“知道了。”
我向后瞄了一眼。因为被士兵们挡住了,所以看不到龙魂使。那小鬼大概也很辛苦吧。半夜跑出来爬山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那个龙魂使叫什么名字?”
“不是哈修泰尔大人吗?”
“那是家族的姓吧。名字呢?”
“你疯啦?贵族的名字我怎么会知道?就是哈修泰尔大人啊。”
这真是把我的心里弄得很乱。说起来,我们这些平民的确没必要知道贵族的名字。我们到何时才有机会用那个名字叫他呢?
但是如果按照卡尔的说法,这个小孩应该是被哈修泰尔家族收养的,所以本来也不是贵族。大概本来也是跟我一样住在快倒的茅屋中,不知怎地被人发现真有龙魂使的资质,所以才成了贵族。优比涅到底为什么不赐给我这种资质呢?不,优比涅一定知道所有的情况,才这么做的。如果我成了贵族,才是件最可笑的事。
“哇哈哈哈哈!”
我一口气跑下了溪谷。杉森大吃一惊。
“喂!修奇,危险啊!”我根本连听都不听。眼前有岩石,我飕一下跳了起来,蹬了一下岩石,再跳到前面的草地。为了不滑倒,我尽量把身子放低。有时真有点滑,我就往上挥动手臂,然后再度跳了起来。唉唷,一屁股跌坐了下去。好滑。我利用往前滑的力量,将腰一挺。然后再次跳了起来。再踩过这块岩石,就到了溪谷底了。因为残余的酒意跟速度感混合在一起,所以我甚至开始想跳舞。我从溪谷底朝上望。虽然我挥了挥手,但其余的人好像看不到我。
“修奇!你在哪里?没事吧?”
从上方传来了高喊声。我也喊了回去。
“你们还真慢啊。不能快点下来吗?”
“我们看不清楚,怎么下去?”
我只好双手交叉在胸前,在那里等了。往上一看,上头摇曳的火把光芒离我还很远。火光下降的速度慢到让人心烦。月光这么明亮,他们为什么还看不见东西?
我身体静下来一阵子之后,就开始感觉溪谷的晚风冷飕飕的。甚至到了身体开始发抖的程度。月光真的很美。在这样的夜晚,应该用我清脆的嗓音唱首歌,才符合现在的气氛。
“城外水车磨坊的推磨声真大”
“修奇!喂!”
杉森的惨叫声传来,同时火把中的一个也开始有了奇怪的动作。接着就听见某样东西滑下来的声音。我吓了一跳,朝上看了看黑暗的山坡,可是什么也没看见。
不久之后,就听见杉森上气不接下气的呻吟声。
“呃!重要部位严重受创。我以后不能娶老婆了。”
“少女的泪沾湿了床单。我情人的那家伙已经完蛋。”
杉森一副想把我抓去吃了的样子,好在士兵们跟龙魂使都陆续抵达了溪谷底。士兵们一面擦汗,一面吁吁气喘着。他们并不是像我一样,穿着简单的衣服,而是穿着甲胄同下到沙凡溪谷里来,所以每个人都快累倒了。虽然通常会将之称做轻皮甲,但是那也只是意指比其他甲胄轻而已,比起普通衣服来说还是重多了。如果穿硬皮甲的话,恐怕连跑都不能跑了。
特别是哈修泰尔大人,已经一副快要累昏的样子。我对他抛了一句:
“很累吧,龙魂使大人。”
“呼,呼。啊,是的。呼。”
“我们已经到了。请坐下来休息吧。就是那边那座山丘。”
哈修泰尔大人连话都没办法回,只是点了点头。我亲切地对他笑了笑,然后开始催促士兵。
“喂,你们在干嘛?赶快起来对薄荷突击啊!”士兵们一面呼呼喘着气,一面站了起来。他们各自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袋子,我吹着口哨,带着他们到了小丘上。小丘上长了满满的薄荷。杉森命令三个人拿着火把站着,其余的士兵则开始挖薄荷。我则是双手交叉在胸前站在一旁观赏。
“喂,修奇!你也帮一下忙啦!”
“我的责任只是带你们到这里而已。”
“算了啦,算了。”
“月光皎洁的夜晚,我们的这群勇士。胸中怀抱着的热情,倾注在薄荷身上”
士兵们开始嗤嗤地笑。这更助长了我的气焰,我为了唱得更大声而抬起了头。
属于雪琳娜女神的满月已经徐徐从夜空东方移到中央,散发着美得让人窒息的清冽月光。
“天上的雪琳娜映照着,勇士们的长剑更显得杀气腾腾”
“没有任何薄荷,可以躲避勇士们伸出的双手”
“满月月光下所采集到的香草,正散发着最上品的香气”
“祝福兽化人的满月啊,请你也祝福勇士们”
杉森马上大声喊了出来。
“喂!你的意思是要我们全变成狼吗?我们得要这样叫才行吗?啊呜呜呜”
呜呜呜啊呜呜呜呜
我全身的汗毛一下子都竖了起来。这狼叫的时间也太刚好了。有些士兵在惊吓之余,居然失去了平衡,跌坐在地上。
“哇。哈,真吓人。杉森,你的朋友在叫了耶。”
杉森整个人呆站在那边,听到我说的话,好不容易脸上才浮现了笑容。
“真吓了一大跳。这家伙叫的时间点还真准。”
就在这个时候。
呜喔喔呼呼呜喔喔喔喔!
声音听起来比刚才更近了。士兵们的脸色一下都变了。声音越来越近,过了一阵子之后,连踢到小石头的“喀啦喀啦”声都听得见了。那家伙正在接近中。不曾听说过狼会跑向火把。而且这里还有这么多人。这样居然还敢跑来,可见绝对不是普通的狼。
杉森急忙拔出了长剑。
“照着你这家伙的歌词实现了,我们可惨了。”
士兵们都各自拔起了长剑。我吓得脸色发青,赶快观察四周,看看怎么样才能逃走。我看到了龙魂使的样子。那个小孩也蜷缩着,一副很害怕的模样。杉森急忙下了指示。
“所有人围住哈修泰尔大人以及修奇。贾伦、海利还有谁的剑是有镀过的?”
“我!”
酿酒厂的长子透纳站了出来。杉森点了点头。杉森跟这三名士兵立刻站到前面去,其余的士兵围住了我跟龙魂使。我害怕得不知该怎么办。脚步声听来不是很多,恐怕来者只有一个。但是那脚步声却非常响。
“那,那里!”
我们前面大约距离七十肘的上方的山丘顶上出现了巨大的阴影。从月光照着它背后衬托出的黑影看来,它似乎有五肘高。那不是狼。它用两脚站着,微弯的腰上方有着宽大到其实可以放三四个头的肩膀。我看到从肩膀两边伸长的手臂上,映着月光而像匕首一样闪烁着的指甲。
“是狼人!”
杉森将长剑尽量伸向前方。月光下,长剑的反射光非常明亮。“你如果过来,我就杀了你”的警告似乎顺着剑锋,射向山丘上的狼人。狼人一动也不动,往下俯视着我们。
杉森虽然心地好又纯真,身为城里警备队长的他在打雪仗时完全不会显出退让的样子。然而若不是雪仗,而是真正的肉搏战,又会怎么样呢?狼人挥一挥手,就可以打掉一个黄牛头。四年前的某个夏夜,狼人跑到村里闹事之时,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看着这狼人的样子,牙齿喀喀地打颤。
可恶。我们这群薄荷采集队根本没有人带弓箭来。对方这样像傻瓜一般站着之时,应该好好射他个几箭才是。不,不对。狼人中箭会死吗?如果中了箭还继续生龙活虎地跑来,恐怕只会让大家更不安。
杉森低声地下指示。
“贾伦,你到左边。透纳,你到右边。海利到我背后。如果它一动,贾伦跟透纳就从左右两边砍它。海利去刺它的头。”
吩咐完了之后,杉森就维持着t字的队形,慢慢前进。因为杉森如此大胆,其余的三个人似乎也忘了害怕。大概是杉森要拿自己当向盾,让后面的海利能够安全地伺机攻击。海利的个子高,臂力也强,应该能够在杉森背后伺机刺中狼人的头。万一被躲过了,再由贾伦与透纳从两边进击。
不知狼人清不清楚杉森的战术,反正它就是站在原地。大概它也是听到歌声跑来,却看到这么多士兵,自己也慌了。如果狼人得知这么多士兵来到此处,都是为了帮一条龙挖掘吃饭要用的薄荷的这件莫名其妙的事,它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狼人跳了起来。
“嘎啊啊!”狼人直冲向杉森。虽然对方五肘高的身躯挟带着很强的攻击力冲了进来,但杉森似乎发现对方进入自己预设的圈套,噗嗤笑了,在那里等着。他竟然能笑得出来?
狼人跑到他的眼前挥动手臂之时,杉森快速弯下了腰,挥剑去砍它的腿。背后的海利也拿长剑从杉森的背的上方往前一刺。两人的时间点抓得刚刚好。狼人发现杉森要砍它的腿,身子一缩,朝下看了一眼,所以没看到杉森背后突然插过来的海利的长剑。
长剑正确地刺中了狼人的脖子。
“喀呃!”
“受死吧!”
同时有三把剑在明月照射下剑光一闪,分别在狼人的两侧以及腿边。杉森来了个大横劈,接着顺势向前一滚。狼人的脖子被刺穿了一个洞,腿也中剑,所以跪了下去,但还是两手各抓着贾伦与透纳的剑。啵!传来了剑刀砍在肉上的可怕声音,以及骨头敲在金属上的响声。但是狼人因为脖子插了把剑、两手抓着长剑,而且双腿跪着,所以行动完全被封锁住了。因而当滚到它脚边的杉森站了起来,刺向它背后之时,它完全无法阻挡。
噗!杉森的长剑贯穿了狼人的身体,血从肚子那边喷出。站在它正面的海利刹时被喷得全身都是血,但他没有退后,只是旋转了插在狼人脖子上的剑,然后斜斜地拔出。狼人的脖子马上就摇摇欲坠了。过了一阵子,狼人总算倒下了。四把长剑再度射过去插在它的背上。
狼人已经死了。所以就算背后被剑插,还是一动也不动。杉森拔起长剑,松了一口气。其余的人也拔起剑来,拿出怀里的手帕开始擦血。被血喷得满身的海利,那个样子真是够瞧的了。
一会儿之后,杉森将眼光转向我这边。他的眼神尖锐,害我一下子不安了起来。
“你这家伙!你没听说过‘一语成谶吗”
“哇!”
我虽然想跑,但四方围过来的士兵们笑着抓住了我的肩膀。然后杉森就轻松地对着我的头顶乱打一阵。
我的脖子被杉森勒着,我拼命大叫:
“咳呃,不,不是已经打赢了那不就没事了吗?咳咳!”
杉森呵呵笑着,放开了我。我摸了摸脖子,在那里咳了半天。那时我看见了之前龙魂使吓得发青的脸。杉森好像也看到了,于是对他说:
“没事了,哈修泰尔大人。请您放心。”
哈修泰尔大人结结巴巴地说:
“叔,叔叔,你真的,好厉害喔!”
龙魂使饱受惊吓之余又使用了平民的用语。他本来应该也是平民吧。杉森听到这句话,好像很吃惊,过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回答:
“不,您过奖了。”
龙魂使似乎也突然打起了精神。
“可是你们怎么能拿普通的长剑杀狼人呢?”
杉森举起了长剑给他看。
“我这把跟其他三个人的剑都是镀银的。它的光芒很漂亮吧?”
龙魂使好像已经懂了似的,点了点头。这也是把我们领主弄得这么穷的其中一个理由。拜索斯其他地方哪有人在士兵的剑上镀银的?但这完全不是为了美观。是为了实用才这么做的。当然一般来说,制造对付兽化人专用武器的方法,是整把都用祝福过的纯银制作,但是以我们领主的财力,就算是一把也做不出来。所以不得已才采取镀银这个权宜之计。然而我们的警备兵非常厉害,拿着这种烂武器也能在战斗中大显身手。其原因是
“各位不过是一介小兵可是好像打起仗来,比首都的骑士更加勇猛。”
“嗯。我们这些小兵,都是用叫做阿姆塔特的筛子来精挑细选过的精兵。”
“咦?”杉森面露微笑,用很帅气的动作开始将剑插回剑鞘里。
“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这附近的怪物多不胜数。在跟怪物们作战的过程中,死了许多的士兵。所以还活下来的都是经过极高锻炼的战士。但是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丧生。所以才能够无惧地作战。”
长剑完全消失在剑鞘里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射出的剑光让我觉得很刺眼。此刻在我眼中,那个铁匠的儿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气急败坏的纯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欧大王还更伟大的英雄。这难道是因为满月的魔力?还是杉森真的是不逊于路坦尼欧大王的英雄呢?
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里的疑问,他转过头去望着正在检查狼人尸体的透纳。透纳带着痛苦的表情,摇摇头说:
“我认识这个人。”
“是吗?”
“他是四年前狼人入侵时失踪的卡勒多。以前住在江的对岸。”
周围一时静了下来。杉森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立刻说:
“来吧,我们快开始行动吧。尸体收拾一下,报告明天我来写。已经很晚了。下去之后,我请你们喝一杯,所以你们加把劲吧。”
“哇,杉森队长万岁!”
“你们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对我说万岁吧?”
士兵们忧郁的心情似乎一扫而空,大家又开始一面开着玩笑,一面努力将薄荷装到袋子里。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着我嘻嘻笑了起来。
“喂,修奇?你要为你唱的歌付出代价!”
“咦?”杉森笑着,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我故意假装走不稳,所有人都哄然笑了起来。其实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里去。但是我还是嘀嘀咕咕地转过身去。我一开始小声地喃喃自语,杉森就说了:
“喂!你想说什么,就给我大声说出来。在那边喃喃自语什么?”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洗衣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藏库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激动地大叫:
“可恶,你你你你这家伙!”
我改变想法了。杉森绝对不是如同路坦尼欧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们两个人当中选一个当朋友,我还是选杉森。因为好像不太能这样捉弄路坦尼欧大王。
由于宿醉、**上的劳累以及兴奋这种种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恶梦。
我从地板坐了起来,茫然地望着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那场梦很可怕,但就是因为太可怕,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因为好像头脑里某处被压抑着,所以我连眼睛的焦距都无法对上,只是呆坐在那里。
“如果你已经起来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脸。”
虽然父亲讲的话已经传进我耳朵里,但是等到我听懂那句话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来,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软掉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快起来?”
“不是跟你说我腿软了吗?”
“起来走一走,情况才会越来越好。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祖父过世的一年前就开始腿软了。”
爸爸一句话就把我说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身,甩开本来裹在身上的毛毯,丢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着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张床给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头都酸痛了。”
“是吗?你祖父过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经有这种症状了。”
这次我被说得像是神经痛患者。我只好放弃,走到外面去。
紧邻着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处,就是爸爸的工坊。虽然称做工坊,但只不过是把茅屋的屋顶延伸过去,再加上几根柱子而已。我把头塞到工坊的水桶里。因为我脱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来只要把头放到水桶里,就可以开始洗脸了。
“噗!”一泡到冷水里,大概是因为脑袋里面固结不去的酒精,头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样。我的脚乱踏了几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后才能够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样子,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慈祥地对我说:
“干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毙了啊。没想到你还能走路。”
“人家订购的蜡烛,我们都已做完了,不是吗?那么今天没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么会没有,你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窝,还要去收肥油!”
“咦?还要继续做吗?”
“城里来了紧急的订单。那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阿姆塔特征讨军。这次应该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来的白龙卡赛普莱已经到了这里,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已经准备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几百个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么样。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脉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对付这头巨大的龙,如果由人类去莽撞地蛮干,那大概连一块骨头也回不了故乡。因为不是被它烧得一干二净,就是整个人被它吃掉。
龙要由龙去解决,这才是办法。所以在我们领主恳切的拜托跟“诚意”(依据我跟卡尔的推测,显然他送了不少贿赂。我们领主还真可怜。他又没什么钱),总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能诚惶诚恐地跟首都来的卡赛普莱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摆上早餐,一面说:
“爸爸,”
“干嘛?”
“卡赛普莱打得过阿姆塔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常看的不是这种仗。但如果说你跟杰米妮打起来,我就能猜出是谁赢。”
“谁会赢?”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战绩吗?你因为杰米妮的关系,手臂断了一次,腿断了两次,鼻梁也被打破皮过,还有掉到水坑里感冒的次数,算都算不清了。”对啊。小时候我真的常被杰米妮整得很惨。我感到自己对杰米妮陈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但是爸爸的话还没说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给杰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怀疑这个她没有的东西是假的,于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着眼泪,去哀求杰米妮的爸爸收你当女婿。那个混帐家伙。你不觉得你们两个的性别角色刚好对调了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纯洁被女孩子夺走的笨儿子。再继续这样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会有哪些被他夸大渲染过的往事揭露出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准备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说:
“从今天起,你负责做蜡烛吧。”
“咦?”“我好像会变得比较忙。我已经跟执事先生讲过了。我说品质也许会下降一些,但我还是要叫你做,他也答应了。”
“先不管那个品质怎样的。你有什么事呢?”
“我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讨军。”
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话要说,一时抓不出头绪。所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会刺枪吗?”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练习。我也会参加征讨军的训练。”
“你认为你去了,可以活着回来吗?”
“你别担心。杰米妮会照顾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赢得杰米妮的爱啊!”虽然爸爸开始开玩笑,但我却无法冷静下来。
“别开玩笑了。你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不是白白去送死吗?”
“我听说军队里面讨论战略的时候提到,希望将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机率也是三成。”
突然听到这个很有距离感的借口,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这只是计划,不是吗!以前去征讨阿姆塔特的军队,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话是没错。可是这次卡赛普莱也会去,应该会好很多。”
我气呼呼地说。爸爸却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去支援?”
“因为说到有权利看着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你认为你这么做,妈妈会高兴吗?”
爸爸脸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阴影掠过。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将空杯斟满。我觉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这难道只是我的幻觉而已吗?我一面深深地呼吸,一面看着那付模样。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里的水,在里面斟满了酒。
“昨天看你睡觉的时候,发了不少酒疯。”
我注视着面前的酒杯。这就像是为了爸爸的死而献上的酒。爸爸举起了酒杯,一面说:“举杯吧。”
我也举起了酒杯。我低着头,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我以你去世母亲的名字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抬起了头。爸爸正在笑着。
“真的吗?”
“有你这种被女孩子整得乱七八糟的笨儿子,我怎敢丢下你”“我相信你。”
“那就为了我的生还干一杯吧!”
这么说的话,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后将酒一饮而尽。
“爸爸”
“干嘛?”
“你绝对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用忧虑的目光望着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费在夺走我妻子生命的家伙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儿子的性命,那还得考虑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变了。爸爸呵呵地笑着。但是爸爸好像搞错我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了。
“就这么办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军队征集有年龄下限的吗?你才十七岁。”
爸爸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我闭上了嘴。
“那没有上限吗?”
“有是有,但我还没到。生气吧?”
村中的大路上,气氛异常地慌乱。
这是因为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消息传开了。好像兴奋、担忧、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里碾碎了之后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处传来耳语、笑声、叹息、高喊。平常听来不觉得怎样的这些声音,现在听来都有些异常。
我走到了城里。
城里人丢掉的动物脂肪可以当作蜡烛的原料。除此之外还有用鱼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没看过的鲸鱼油,听说也能做成蜡烛。不管怎么说,用油脂做的蜡烛虽然是劣等货,但对平民而言却还是很贵的东西。所以我们领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场,让我们把城里出的肥油、动物脂肪等等做成蜡烛,再免费分给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读书等活动的市民其实不是那么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里会购买用蜂窝做的高级蜡烛,我们就是靠这个挣回饭吃。也就是说领主城里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蜡烛给市民,又购买高级蜡烛,让我们一家得以讨生活。我们领主的心地还真好。村里人们常在讲的那些坏领主甚至还把那些肥油卖给做蜡烛的人。
因为宿醉,我尽可能看着地面走路。所以差点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们。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我环顾四周,想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到了酿酒厂的米提。
“米提?干嘛?什么事啊?”
“修奇吗?你看一下城堡那边。”
我仔细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着山丘上领主城堡的方向。我抬起头,往城堡那里望去。我实到了城墙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赛普莱?”
而就在它旁边,有某种又宽又大的白色东西升了起来,挡住了它的脖子。过了一会儿,那样东西再度下降了之后,我才发现那是卡赛普莱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来。
它在挥动翅膀。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整个飞了起来。我觉得这好像不是真的。我觉得这样一个巨大玩意儿想要飞,应该要从山顶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飞起来才对。但是卡赛普莱就像麻雀一样,在原地优雅地起飞。像麻雀?不,应该说是像鹭鸶。
那翅耪优雅的动作。缓慢却轻盈的姿态。虽然它的颈部跟尾巴都拥有惊人的力量,但是动作依然无限地轻柔。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完全飞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挥动着翅膀,往我们所在的方向飞来。
速度太快了。
由于它翅膀的动作很慢,我完全没想到它移动的速度会这么快。这是因为我没领悟到他的翅膀既然这么巨大,那它只挥动一次,前进的距离也会超过其他小鸟挥几百次。卡赛普莱只不过挥了几次翅膀,就已经越过了我们头顶上方。
“卡赛普莱万岁!”
“万岁!”
人们都很感动,举起手来高声欢呼。我也被这个景象所感动,挥动着手,高呼着没有意义的喊声。卡尔抓住我肩膀的时候,我赶紧把手放下,差点打到他的鼻梁。
“喂,小心点,尼德法老弟。”
“咦,卡尔?”
“嗯。果然很壮观。”
“对啊。可是卡赛普莱到底要去哪里呢?”
“问得好。看它飞的方向,应该是去灰色山脉吧。我猜是去侦察敌情。”
“侦察?那不是很好笑吗?这么大的东西,不管对谁来说都很显眼,阿姆塔特当然也会看到。”
“现在当然是如此。”
“咦?”“哎,尼德法老弟。世上有隐形魔法这件事,难道是什么天大的秘密?”
“啊!魔法,”
我摇了摇头。虽然我理所当然不知道这种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这种魔法东西会变成透明。我只是一时没想到。
但我还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释。我从生下来到现在也只不过看过三次巫师。第六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时候看过一个,第八次的时候看过两个。我也只不过知道他们是巫师而已,至于他们用魔法的样子,我可是一次也没见过。所以魔法对我而言是种神秘的、无法理解的东西,我没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卡尔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继续开始走。我在他身边并肩走着。
“说起来,巫师是很稀罕的,所以我们的尼德法老弟一时想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谁会对卡赛普莱使用隐形术呢?”
“咦?当然是卡赛普莱直接用啊!不是吗?”
卡尔带着困惑的表情望着我,我只好做出这个情况下最适当的应对方式,也就是厚着脸皮,显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话又会怎样?世界未日吗?”的表情。但是接着我听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来就是属于龙族的东西。”
我跟卡尔同时将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老人,不,一个青年,不,是一个老人吧?这个人穿着一套让人猜不出年纪的服装,而且脸还几乎全部用头巾遮起来。穿的衣服是黑色的斜纹袍子。如果他是不骑马的旅行者,这种服装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这种又厚又宽大的衣服,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好穿,但是活动的时候有些累赘,简直就是穿着棉被到处跑。他背上背着一个背包,右手拿着一根杖,因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手臂上满满的都是纹身,纹身的图形复杂到你看不出线条是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总共有几条线。那是文字吗?还是花纹呢?有时看看像文字,有时又有点像花纹。
这个男子慢慢地将头巾掀开。就好像他为了完成这个动作已经努力练习了好几年一般,动作既缓慢又轻柔。过了一会之后,我们看见他的纹身从脖子一直向上延伸到脸颊。看他的右臂跟脸颊,我猜想他的上半身,甚至是全身都可能有刺青。接下来出现的是眼睛。没有东西,一片白色。最后出现的头发则是白发。黑色的衣服配上黑色的纹身,简直是一面倒的黑色,但眼睛和头发却是相反的白色。
他真的是很给人威胁感,让人看了会畏缩的老瞎子。
“您是哪位?”
虽然对我而言,没理由去问,也没必要去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是他先随便开始搭话的。纹身瞎子毫无表情地回答:
“泰班。”
“您叫泰班。您对龙的事情很清楚吗?”
“不,不知道。”
“您看看。别人在对话,敢贸然插嘴的人一定具有能够对我们两人提出建言的智慧和经验吧,不是吗?”
这种话我也会讲。这是拜卡尔之赐。叫泰班的纹身瞎子用他看不见的眼睛做出了微笑状。
“是你们的问题问错了。”
“咦?”“说我了解龙,还不如说我了解魔法。”
“您是巫师吗?”
“咦,你跟我一样吗?真高兴碰到你,瞎子同志。”
他的意思大概是在反问:“你看我这样子,还不知道我是巫师吗?”但我从来没听过巫师一定要全身纹身,还要穿着黑袍才能到处跑。
“卡尔,请你跟他说我不是瞎子,好不好?”
“没错。这个年轻人不是瞎子。他只是睁着眼睛也看不到什么东西。”
“那可是比瞎子还糟糕。”
由于卡尔跟泰班的共同作战,我当场成了睁眼瞎子。卡尔听到我哼了一声,他笑了笑,就继续说:
“我没有在这一带看过您。我叫卡尔。”
“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如果问我来这里的目的,我只能回答,我是个在找度过余生之处的老人。”
“余生?”
“对啊。我已经厌倦了带着看不见的眼睛到处跑,我想找一个地方定居下来,顺便找找墓地,割草整理一下。所以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们,请告诉我这个村子是什么样的村子?”
“我们领主是贺坦特子爵,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告诉他您周游过大陆,领主一定会邀请您,询问您远大的智慧,或者是遥远地方有趣的风俗。但是这次您来的真不巧。”
泰班点了点头。
“就算不是这样,我一来到这里的时候,听见到处都闹哄哄的。我那时还在考虑要不要马上就离开。但是人一旦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避免轻率地下判断。如果你们方便的话,可不可以带我到酒店去?我请你们两个喝酒,你们应该可以给我一些建议。”
相对于他可怕的外表来说,泰班的性情好像很温和。他先搞清楚状况,然后很有礼貌地请求我们的帮助。而且他是说“你们两个”当然把我包括在内,我可是一百个赞成。卡尔看了看我的表情,发现没有必要问我“你忙不忙?”于是就开始往前走了。
在我们走向位于村中广场的酒馆“散特雷拉之歌”的时候,泰班让我吓了一跳。
大路上有许多小狗,也有很多活泼调皮的程度跟小狗不相上下的淘气小孩,而且到处都是家畜跟马车造成的凹洞与泥水坑。但是泰班就好像看得见一样很轻松地走着。其实也可以想成是因为他穿着长靴,所以毫不顾虑地随便走,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泰班就是很自然地躲过了那些东西前进着。大概是他拿着拐杖的手非常敏感吧。
长靴?仔细一看,还是高级货呢。我突然感觉到掉进我木鞋里的砂粒,开始羡慕地望着泰班的长靴。不知不觉地,我们已经到达“散特雷拉之歌”了。
酒馆中有许多刚才看过卡赛普莱飞行之后,跑来喝一杯的人。里面真的很嘈杂。他们好像正在讨论卡赛普莱一分钟挥几下翅膀。目前主张挥六下的一派比较占优势。简单来算是它十秒挥一次,但它爱怎么挥也是它自己的事。
卡尔亲切地让泰班坐下。酒店老板娘海娜阿姨远远看到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啊,听说你习惯常常在森林里偷喝酒,喝醉之后跑去溪谷。现在居然光明正大地走进酒店来了啊?”
拜托,昨天第一次发生的事情,怎么就变成我的习惯了?我用下巴指着一道来的两个同伴,气呼呼地说:
“我是跟着他们来的。”
“当然啦,这两位喝啤酒,你喝牛奶吧?”
“来三杯啤酒!”
“不,我要红酒。有穆洛凯。萨波涅吗?”
老巫师泰班说。老板娘一下子变了脸色。怎么回事?酒店老板娘用惊讶的眼神望着泰班。
“这个嘛,有是有。啊,那个”
泰班笑了笑,手伸进怀里,拿出了一个钱币。
眼前出现了一个东西,将透入酒店的早晨阳光弹向四面八方。那是亮晶晶的金币。由于太过耀眼,我差点闭起了眼睛。在闪耀的光芒下,那些本来在讨论卡赛普莱挥翅膀次数的人也惊讶地望向这里。海娜阿姨有些慌了,好像没自信抓起那东西似的,干脆用裙子接了下来。她用颤抖的手拿起裙子下摆上头厚厚的金币。
海娜阿姨紧张地说:
“那个,先生,你确定你没有给错吗?”
“嗯?还不够吗?这不是一百赛尔吗?我看起来是很老啦。手的触感已经变迟钝了。”
泰班想要再次把手伸进怀里,海娜阿姨连忙说:
“不,没错。这是一百赛尔。”
“是吗?呵呵。那我的手没问题‘太好了你们也点吧。”
卡尔还是点啤酒,但我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穆凯拉。萨涅波!”
海娜阿姨捶了一下我的后脑勺。
“是穆洛凯。萨波涅啦!你这呆瓜。”
“啤酒”
海娜阿姨摇了摇头,马上走开了。
“唉唷,真糟糕。隔了七年,又搞掉一瓶了。现在只剩下两瓶了。”
所以我们喝着两杯啤酒跟那个什么还是算了。不管怎么样,有一瓶怪酒被放到了桌上。海娜阿姨一直在那边可惜地说这是要留给女婿的,要留给孙子的,一面又跑到窗边,将金币映着阳光,用赞叹的眼神看着。酒店里的其他人也跑到海娜阿姨的身边鉴赏金币,看着看着就赞叹了起来。
“这酒店的气氛真棒啊。”
“人们谈到酒馆,就会想到这里。”
“嗯。真是个不错的村庄。领主的声望也很不错。”
“说他为人软弱应该更正确吧。”
“不坏啊。那卡赛普莱呢?”
“是因为阿姆塔特才来的。”
“我听说中部大道上有某个地方惨遭黑龙的蹂躏。”
“就是这里。”
“真是的,这真糟糕。这么美丽的村庄居然遭受这样的痛苦。”
“因果关系颠倒了。应该说有了阿姆塔特,所以我们村庄才变得美丽。”
“是吗?不过也是有可能的。”
卡尔跟泰班彼此交换着我无法理解的奇怪问答。我虽然闭着嘴巴,但听到卡尔的最后一句话,我已经无法忍受了。我激动而鲁莽地插了嘴。
“嗯,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卡尔之前好像已经忘了我的存在。他带着搞不清情况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用亲切的表情向我说明。
“我们的村庄虽然很坚强,但也很平静,尼德法老弟。整个大陆上都找不到像我们村庄一样的地方。我们村里没有像大都市那样混乱复杂的人际关系。虽然所有人都被阿姆塔特折磨,但就是因为这样大家才能和气地相处。”
我点了点头。这是我跟卡尔常分享的话题之一。
“这个我之前也听你说过了。”
“对啊。我们村里的人虽然被生活的痛苦锻链得很坚强,但也同样地热情。在这里,连一介士兵也能一次对付五个半兽人。你的朋友杉森。费西佛,我虽然为他觉得可惜,觉得有点埋没了他,但不管怎么说,他有实力单挑一个食人魔吧?即使如此,他还是在这里继续当一个纯朴的乡下青年。万一他是在首都之类的大城,他一定老早就被卷进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以成为骑士团长为目标,变成个一天到晚只想出人头地的人了。”
这句话我赞成。不是因为他是我朋友我才这么说,如果杉森真的在肩上披上了骑士团的斗篷,腰间配着宝剑,站在国王陛下前面实在很不适合。哼,杉森还是比较适合躲在水车磨坊里,焦躁地等待情人的到来。
“所以呢?”
“也没什么别的好说的。我们村里的人虽然都很坚强,但还是个温暖而平静的村庄。我们可以算是跟阿姆塔特达成了某种平衡。但现在卡赛普莱来了。”“卡赛普莱怎样?”
“如果卡赛普莱打败了阿姆塔特,因着我们村庄的地点非常好,应该很快就会大大繁荣起来。你应该知道吧?我们村庄位在中部大道上最能有所发展的位置。如果要进入还未开拓的大陆西部,我们村庄可说是必经之关口。不管怎么说,至少这里还是可以看得到穆洛凯。萨波涅的村庄。”
“这种酒真有这么稀奇吗?”
“你在说什么,这可是稀罕得要命。搞不好连国王陛下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喝。”
我的嘴巴一下子惊讶地张了开来。什么?居然点了连国王都没办法尽兴喝的酒,泰班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卡尔继续侃侃而谈。
“如果阿姆塔特消失了,那我们村子就不可能维持今天这样的风貌了。一定会繁荣起来。”
“这不是件好事吗?”
“嗯。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咦?”“那么,觊觎我们村庄的人就会变多了。人们将学会争夺利益。虽然我们领主的心地不错,但是如果村里产生一大堆贪心的人,那他还能保住那个位子吗?现在有谁会想要觊觎这个像是阿姆塔特家后院的村庄呢?所以像我们领主这种不够大胆的人才能继续坐在那个位子上。”
我好不容易才搞懂他在说什么。为了理解这件事,必须消耗掉一整杯啤酒。卡尔又说了。“所以我们村庄位置既佳,土壤又肥沃,然而却没有引起这个大陆上任何人的关心,人们还可以平静地相爱来过生活,这都是托阿姆塔特的福。”
“你别开玩笑了!”
我踹了一下桌子。卡尔好像不怎么惊讶,只有泰班吓了一跳,他看不见的眼睛转来转去?
“你难道要我们感谢阿姆塔特那贱货吗?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村庄成为乐园,都是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吗!因着阿姆塔特,所以这里的所有人都燃起了生存的**,勤勉诚实地生活吗?因着那可恶东西蜂拥而至的怪物,无聊的时候就杀村里比较残弱的人,所以现在活下来的都是强者,你是要我们因为这个去感谢它吗?”
我这个人好像不可以在十二小时之内连续喝酒。虽然跟昨天已经隔了半天,但醉意当场又一下子涌上来了。
“你说因为那家伙,所以我们这个占了地利的村庄连发展都没办法发展,变成很有田园情调的地方,是值得感谢的事吗?如果是泰班这么说,我还可以谅解。但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你不是常看到那些惨状吗?一个月一定会有一两个人死去,他们家人哭泣的样子你不是全看到了吗?不,你现在马上到河对面去看。过了四年之后回来的是变成尸体的卡勒多,你去跟他的家人说说刚才你讲的那番话吧!”
酒店其余的人,包括海娜阿姨跟她旁边的所有人,都惊讶地望着我。但是我对那一边连瞧也不瞧,只是直盯着卡尔看。卡尔举起了啤酒杯,对我说:
“那件事我听说了。还有,尼德法老弟”
卡尔吞了一口啤酒,又说:
“你说的话是正确的。”
那时泰班很小心地开口了。
“嗯。你叫修奇是吧?从我的角度看来,这个卡尔已经有点年纪了,所以对人已经失望了。但你这个年龄还充满着对人的爱,所以对你来说,他讲的话也许是无法理解的。”
“别胡扯了!你知道什么,不过是今天才认识的人,不是吗?”
“但我并不是第一次看到像你这样的人。”
这时卡尔说话了。
“泰班,别说了。尼德法,这都是我的错,请你原谅我。”
卡尔微微地笑了一笑,说:
“这些都是醉话。别放在心上,尼德法老弟”
我气呼呼地看着两人,然后从位子上站了起来。
“尼德法老弟?”
虽然卡尔叫我,我却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去他的,一出了酒馆,上午的阳光就毫不留情地打在我脸上。这恼煞人的阳光。
第三章
“咳呸!”
我去城里收厨余的肥油,出来的路上,对着城的后门吐了一口口水。领主宅邸的执事哈梅尔关心我的健康状态,问我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满口酒味地进城。他这种踹人小腿、打人家头的方式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关心。
因为我不是走正门,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正式的客人都会走正门,后门除了像我这种到领主住宅缴纳东西的人以外,根本没有别人会走。所以也不会有警备队员,就算我吐吐口水,也没什么大不了
“你这无礼的家伙,刚才干了什么?”
之前被打的后脑勺突然又被打了一下。但城里根本找不到可以罩我的人,所以我急忙低下了头说:
“对不起,我错了。我只是无意识中”
“嗯,肯反省自己的错误了吗?”
等一下。这个声音好像听起来很耳熟。我稍微把头抬起来一看,就看到像个傻瓜一样笑着的杉森的面孔。
“杉森!可恶,差点把我给吓死了!”
“那你为什么要做会被吓的事。干嘛?你是来收肉块的吗?”
“什么肉块。是肥油啦!可是警备队长在后门做什么?”
“啊,昨晚我因为酒醉,在这附近弄丢了一样东西”
杉森很放心地讲出口之后,好像突然才惊觉到自己说话的对象是我。杉森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我绝对不能放过这个好机会。
“弄丢了某样东西?可是你自己一个人偷偷跑来这边找”
“我必须要执行警备任务啊,不对吗?”
“不对,不对。应该有没在值勤的人。如果拜托他们,他们一定可以帮你。也就是说,你那东西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东西”
“你,你,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吧?”
“嗯?看,你激动起来了吧?也就是说,你那东西是很秘密的东西,而且小到会弄丢。嗯。但是你又必须回头来找这样东西。所以那是”
杉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用一副“你这家伙,怎么可能说中自己没看过的东西?”的表情注视着我。我用好像美食当前的表情说:
“是戒指吧?”
杉森用快昏倒的表情看着我。
“你,你,你怎么?”
“我看到那个女孩子手上的戒指不见了。她会把戒指给谁呢?我根本就不太想讲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就是”
杉森抓住了我的肩膀。
“拜托算我求你。”
杉森那时的表情真够瞧的。我没再继续讲,只是抱着肚子一直笑。哈!说什么可以跟食人魔单挑的战士?
一会儿之后,我跟杉森开始一起翻找着城后门附近的草地。因为是秋天,所以常会有蟋蟀突然跳起来。杉森一面在那里拼命翻找,一面不断催我发誓,要求我不能告诉别人。我说我才十七岁,还不到可以发誓的年龄,就一口把他拒绝掉了。发誓是要在成年之后,可以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了,才能做的事情,不是吗?
“你快跟我保证!”
“保证什么。这有点困难。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没办法控制我的嘴。”
我只是想陈述事实而已,而杉森则是满口脏话地咒骂着。哼,这样比起来我可是高尚多了。
过了一阵子,我找到了一枚小小的铜戒指。
“杉森,我找到了!”
杉森高兴地跳了起来。我递给他的同时一面说:
“因为太小了,所以没办法戴在你的手指上。如果不想再弄掉的话,最好用根线穿上之后挂在脖子上。”
“啊,其实我已经这么做了,可是线断掉了。下次要准备铁链才行。”
杉森说话的时候没有看我。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枚铜戒指上,仔细翻来覆去不断地摸、不断地看,好像在细察是不是受到了损伤,也不嫌麻烦。我猜如果我不在旁边,搞不好他会把戒指放到嘴里,尝一下味道怎样。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简直快看不下去了。
我们两人为了乘凉坐到了树下。杉森一直到这时候还在摸弄那枚戒指,他红着脸说:
“如果我这次回来,我会正式向大家公布,举办婚礼。”
“什么这次回来?”
“就是参加阿姆塔特征讨之后回来。”
我的眼睛一下睁得圆圆的。
“咦?杉森你也要去?你不是守城的警备队吗?”
“与其说是守城的警备队,不如说是贺坦特领主大人的警备队。守城不就是为了保护领主吗?”
“啊,说起来是没错”
“这次我们领主也会参与出征。”
这件事比我爸爸支援征讨军更加好笑。我哭笑不得地说:
“领主大人?他还没忘记怎么骑马吗?”
“咦?你怎么知道?所以这次坐战车去。”
我顿时嘴巴张得大大的。什么?战车?在我的想象中,战车这类的东西应该是在南部,跟杰彭之间的边境那里才有,我才不相信我们城里会有这种东西。
“什么?我们的城里有战车?”
“嗯,领主大人命令我爸爸做的。是用载货车改装的。”
我不想再讲下去了。那东西一定既不像改造战车,又不像货车,而是像市场里的马车。我在那一瞬间真的确实领悟到“啼笑皆非”这句话的意义。
“领主大人去干嘛?说老实话,我们领主只要不从战车上滚下去,就已经是万幸了,难道还要他拿着斩矛挥来挥去吗?”
杉森也笑嘻嘻地说:
“嗯,虽然我这么讲有点失礼,但我也不太相信他会这么做。”
“那他为什么要去?”
“问得好。这一次,龙跟龙魂使不都从首都过来了!所以身为这个村庄的主人,也非去不可。”
“所以是出于无奈,是吗?”
“也不能这么说。这次达哈梅尔执事都没能拦住他。”
“咦?”“从第六次征讨军开始,领主大人就一直想要去。但是这段期间,哈梅尔执事一直不让他去,不是吗?然而因为这次首都有贵宾来,所以连哈梅尔执事都无法劝阻了。”
第六次征讨军啊,就是领主的独生子,少领主战死的那时候。
我想起来了。少领主贺坦特男爵。我们对贵族的名字都不太关心,我们自己村子的贵族就只有领主贺坦特子爵一个,所以也不会弄错。但是贺坦特子爵的儿子阿尔班斯。贺坦特从首都的士官学校毕业之后,在与杰彭的战争中立了些功勋,于是成为贺坦特男爵,在离我们村庄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获得了领地,那时候我们也常搞混。所以我们一开始分别用贺坦特子爵,贺坦特男爵来称呼他们,但是后来嫌烦,所以就自然养成了习惯,叫他们领主还有少领主。我记得少领主也很喜欢这种叫法。
但是少领主并没有统治自己的领地多少时间。他从出生开始,对蹂躏自己父亲领地的阿姆塔特的恨意就不断累积,所以即使他爸爸挽留他,他还是加入了第六次征讨军。
三个礼拜之后,人们就看到我们领主夫人,也就是少领主的妈妈抱着少领主的头盔,在雨中的村中大路上痛哭失声。我那时搞不清楚状况,只是跟着领主夫人还有周围的人一起哭。从那天开始我就没看过领主夫人了。她好像完全躲在自己宅邸里面不出来。
我想起了那时的光景,低声说:
“说起来少领主过世之后,我们领主就算活着,也像是人间地狱。大概每天早上睁开了不想睁的眼睛,就会看见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在了这件残酷的事实,每天晚上闭上了不想闭的眼睛,就会沉浸在儿子死亡的恶梦中。”
杉森用惊讶的眼神望着我。
“喂,你是不是发烧了,还是脉搏有些不正常”
“够了,够了。有时间偷偷谈恋爱,还不去看点书!”
这是把某天卡尔对我说的话改一改拿来用。但是杉森听了只是微笑。
“那你回来之后,就打算在大家的祝福之下结婚?”
“嗯。你会来道贺吧。我也会正式邀请你的。”
他难道没想过,搞不好自己不会活着回来了?
我只有十七岁。但是对我而言,要说出这种话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如果这样问,能听到什么好答案呢?就算我不说,他自己心里也会浮现这种可怕的念头吧。所以我不但没说出口,还故意作出愉悦的表情,很亲切地说:
“那个那个女孩子还真可怜。怎么会跟这种食人魔似的男人都是磨坊害的啊!”“你说什么?你这家伙!”
“哎,该怨谁呢。听到对方说晚上到磨坊来,为什么毫无警戒心地就去了呢?在那天以前,少年是属于少女的,但过了那天之后,少女就是属于少年的了。连月光也被少年焦躁的告白给染红。少年用甜美的唇锁住了少女的唇,让她无法开口拒绝。啊,真是凄美啊。因着双唇被窃取,少女就已经失去了自由。就像关在笼里的鸟,又如同被缰绳捆绑的野马”
“喂!修奇!给我站着!你站住,我不打你。如果被我抓到,你就死定了!”
杉森眼泪都快流了出来,好像忘了自己警备队长的任务,说着一些前言不对后语的话,跑来追我。我则是兴高采烈地跑上了村中大路。村人处处给予我帮助。
杉森不是脚莫名其妙被绊到,就是无缘无故撞到人,而我则是很轻松地唱着歌,最后在村人热烈的反应与期待下,差点就把那个女孩的名字说了出来但因为他太可怜,我还是放他一马。现在先保留,下一次还可以用。
我背着装了肥油的木桶,走上了林间小路。天气好到我想吹口哨,清风吹来,舒爽得甚至都忘记了刚被杉森打到头的疼痛。但因为肥油的腥味,又把这一切全破坏掉了。我默默地走着。
那时杰米妮突然从小路旁的树后跳了出来。
“午安!”
杰米妮出现的时候两手放在背后,好像正摸着屁股。
“被打得很惨吧?”
被杰米妮妈妈的手掌打,还不如被一个普通男人的拳头揍来得好些。但被锻炼了十七年的杰米妮好像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嗯。可是你为什么背着肥油桶?昨天你不是说工作已经都做完了?”
“又有人订货了。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是吗?还需要做多少?”
“我也不知道。首都来的骑士跟征讨军的指挥官们订好作战计划,才会定出消耗量吧。但依照我的想法,大概用不到多少。”
“为什么?”
杰米妮开始跟我一起走。
“因为骑士不会来几个,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作战计划。以前因为人很多,所以需要不少蜡烛,但这次不是这样。这次的战争其实是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的对决。所以骑士们也不需要熬夜商讨战略因为距离大约十天的路程,所以往返算起来,大约只要一百根左右就够了。”
“嗯。应该是吧。”
杰米妮点了点头说。
“可是昨天那个龙魂使,如果打起仗来,他是不是要骑到龙的背上去?”
“嗯?为什么?当然不骑。”
“咦?他不是骑在卡赛普莱背上指挥的吗?”
“那小鬼懂得什么战争。你说的是龙骑士。那些骑士得到了龙的许可,所以坐在龙背上。龙魂使只不过是龙与人之间的媒介而已。他们只是一种象征,代表着龙听从人命令的契约。”
我很郑重地说明,但杰米妮只是撇了撇嘴。“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皱了一下眉头。
“唉唷,真伤脑筋。你这丫头!那我这么说好了,你住在哪里?领主所属的森林,不是吗?”
“嗯。”“可是看守森林的人是领主本人吗?在森林里砍树、摘果实、采香菇、打猎的权利全部都是属于领主的,不是吗?”
“喔对啊。”
“但其实看管森林的是你爸爸。懂了吗?要在这座森林里砍树、采香菇,其实不是要得到领主的许可,而是得到你爸爸的许可就行了。”
杰米妮带着骄傲的表情点了点头。
“嗯,没错。”
“懂了吗?龙魂使虽然是龙的主人,但其实如果你有什么事要拜托龙,你根本不用去问龙魂使。只要直接拜托龙就行了。卡赛普莱也是这样。因为人们说希望能消灭阿姆塔特,卡赛普莱听了这句话,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去打一仗。”
杰米妮歪着头想了好一阵子。接着她又好像冒出了什么奇特的想法,拍了一下手,说:
“那换句话说,如果我跑去找卡赛普莱,对它说:‘你让我骑一下,只要它自己答应,我就可以骑了吧?也不用得到龙魂使的允许?”
“没错。说得很对。所以龙跟人是直接沟通的。龙魂使什么也不用做。但是如果龙身边没有龙魂使在,那它根本不会去跟人沟通,看到人就会直接把人弄死。”
“就像阿姆塔特那样吗?”
“对就像那个可恶东西!”
我踹了踹地上的小石块。但那石块撞到树之后,竟然又烦人地弹回我脚边,这次我用尽全力一踢,小石头就消失在树林里面了。
“别生气啦。”
“去他的,我就是不想听见那个名字!”
杰米妮用哀伤的眼神看着我,我却转过身去。一转身,杰米妮也把视线投到了别处。我们就这样无言地走了一段路。杰米妮突然说:
“真的要试试看吗?”
“什么?”
“要拜托卡赛普莱让我骑骑看吗?”
我的愤怒瞬间全消失了。天啊,卡兰贝勒啊!
“卡赛普莱当然一定会让你骑的。”
“真的吗?”
“嗯。然后载你飞到高空,细细地嚼了之后再咕嘟一声吞了下去,然后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再飞下来。大概连饱嗝也不会打一个。像你这种大小,大概吃了也不怎么饱”
“修奇!你为什么每次都讲这么可怕的话?”
杰米妮用力踩了我的脚一下,然后跑掉了。这个该死的丫头。我因为背上背着肥油桶,所以只能对她大喊。她远远地对我挥动着拳头。
该死,该死,该死,这可爱的小东西!
咦?奇怪,我发疯了吗?
我开始提炼蜡烛。
首先把处理过的动物脂肪放到水里,用微火煮着。一阵子之后,油都浮到水面上了,再把油捞起来。这个东西既烫,气味又很糟糕,所以这一花时间的步骤做起来很辛苦。将油过滤了之后,再加入腊之类的凝固剂。然后再将混和之后的东西倒进事先放了烛芯的模子里。如果烛芯是用线捻成的,点起来的火焰会非常好看,但是线很贵。所以我们将芦苇沾了油之后晒干,当作烛芯。芦苇烛芯烧起来会霹啪响,喷出火花,而且亮度也比较低,但至少材料是不要钱的。
然后把这些东西放到阴凉处冷却,再从模子里倒出来,蜡烛就完成了。虽然看起来简单到令人觉得枯燥的程度,但你自己做做看。你一定会发现这其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对我而言,也是很不容易的事。不管是观察油融化的程度、抓凝固剂的量、倒油时小心不把烛芯弄断,每一件事都需要巧妙的手艺。如果运气不好,把烛芯弄断了,那么一整根蜡烛份的材料就全部要丢掉。我是花了很漫长的岁月,才学会一次就能正确注入油脂的技术。
所有重要的制作步骤都是我亲手完成的。我坐在开阔的工坊中,倒着锅里的油,一面想着爸爸的事。
爸爸如果在我身边作一些指导就更好了,但是他根本连工坊的附近都不来。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根木棍,正在院子里挥来挥去。他大概把那根棍子当成枪了,如果他还没在上面贴上自己名字,就已经算是万幸了。看到他年纪都这么一大把了,还挥着根棍子很诚恳地在那边“呀!啊!呀!”地大喊,就算他是我爸,我也看不下去了。
“爸!”
“都做完了吗?”
“嗯。模子都倒满了。”
我们家的蜡烛模子总共有四十个。所以如果要做一百个,可得做好几遍。当然根本没有人说过要做一百个,但我猜需要量大概是这个数字。而我现在倒满了四十个蜡烛模子之后,锅子也刚好空了。因为锅里剩下的东西全部要丢掉(不能回锅再煮第二次),所以我事前大概估计了一下,使材料用得刚刚好。
这件事爸爸也看见了。因为我故意端给爸爸看。
“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好丈夫。”
“谢谢。”
我把蜡烛模子移到阴凉处,将锅子洗干净,收拾了一下材料。这段期间,爸爸还在那里“喝啊!”“哼嗨唷!”“嘿咻!”“嗨呀!”喊着一些好像跟练习刺枪无关的口号,一面挥着棍子。
“我看得好痛苦啊。”
“你要谦虚点,好好尊敬我。别嫉妒啊。”
“要不要我跟你对练?”
“到头来,还是要骨肉相残啊。那么去弄根棍子来!”
我跑到工坊的一边选棍子,然后瞄了一眼爸爸拿的那根棍子。结果我选了特别长的又特别重的一根。爸爸的眉头一扬。
“哈哈哈。俗语说,好木匠是不挑工具的。”
我耸了耸肩,放下了刚刚选的那根棍子,然后拿起了更大的一根。
“这该死的家伙。”
我拿起了棍子,开始在头上呼呼地旋转。我偶尔看到杉森或他的部下这么玩。
但是我还是加入了自己特有的动作。杉森到了最后会把枪举到自己腰部的高度停下来,但是我则是一个失手让棍子飞了出去,然后气喘吁吁地跑去捡。
不管怎么样,爸爸跟我最后好不容易才能拿着木棍,站在院子中对看。在我看来,爸爸连拿木棍的架势都很不像样子。又不是拿刀,为什么要拿在胸前?他的脚则是随便站,站得很开。如果现在刺他,他连躲也躲不掉。
“你的脚并起来一点,与肩同宽。”
“你要耍诡计骗我吗?”
“这是很单纯的建议。”
爸爸乖乖地把脚稍微并了起来。我摆出架势,然后说:
“枪要这样拿。你以为是在用斧头砍吗?两手离得开一点。”
爸爸还是照着我的话做了。接下来的三十分钟之内,我们演出了一场简直让我看不下去的情景。
我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是这种家伙。我每次伸出棍子,快碰到爸爸的时候都会缩回来。但是爸爸打自己的儿子却像打条狗一样,毫不留情。要躲他的招式其实也不是那么难。说起爸爸的功夫水准,就算我呆呆站着不动,他也会刺到别的地方去。反而是我每次想要躲他,不小心就撞上了他的棍子。
“哼,你还能继续打吗?”
“你觉得我不能打了吗?”
“我看你完全不行了。起来吧。”
我在爸爸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夕阳正在西下。我靠在爸爸的肩膀上,走到茅屋前的桌边,爸爸自己拿了水瓶过来。周围是一片通红,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关系,爸爸的脸看来特别温暖。
我吞了一口水,说:
“爸爸。你真的认为自己这样回得来吗?”
“对啊,我也很担心。要是指挥官惊讶于我的武艺,把我拖去首都谒见国王陛下,那我怎么办?我比较喜欢这个村子耶。”
“”爸爸拨了拨我的头发,笑了。
“别担心。会越来越好的。还有八天可以练习。”
“八天以后就要出发了吗?”
“嗯。今天在城里听到这个消息。从明天开始要参加城里的训练了。”
“才训练一个礼拜就”
“怎么了,反正作战的指挥官对我们也没什么期待。反正都准备全部让卡赛普莱去打。”
“如果你躲在卡赛普莱背后,有人喊‘突击!的时候,你就马上说:’呃!我中箭了!,然后倒在地上。”
“阿姆塔特会射箭吗?那我可要赶快向指挥官禀报这项情报。”
“指挥官是谁?”
“是保护龙魂使来到这里的首都骑士。名叫修利哲。听说他是个伯爵。”
“伯爵的地位比我们领主更高吧!”
“只要看看他不是被派到跟杰彭作战的前线,而是派到这种偏僻的领地来,就很清楚了。这个伯爵如果不是没有能力,就是没有手腕。”
“可是一个伯爵带来的兵就只是这样吗?”
“你居然指着卡赛普莱说‘只是这样?”
“这话也对啦。”
我转过头朝着西方望去。夕阳将天空染成一片红色。西方是阿姆塔特所在之处。我突然感觉红色的夕阳就像是阿姆塔特吐出的火,莫名其妙地从温暖的红光中感到了一丝寒意。我打了几个寒颤,就趴在桌上睡着了。跟爸爸对练好像太辛苦了。
燃烧着的红色火光。
燃烧着房屋,燃烧着村庄,燃烧着天地。我能看见的只有火光。
妈妈也正燃烧着。
火做的鞋子,火做的衣裳,火做的头发。她手臂上,火做的手镯正熊熊燃烧着。
妈妈的表情很安详,整幅画面看来非常美丽。奇怪的是,我觉得妈妈看来非常温暖。似乎如果投进她怀里,那火焰一定可以带给我温暖。
我奔向妈妈。
妈妈也张开了双臂。快来吧,快来吧。
妈妈的双臂不断摊开。快来吧。继续摊开。快来吧。结果妈妈所摊开的东西变成了黑色的翅膀。
妈妈肩膀的上方,出现了异常的头。皮肤既黑又闪闪发亮,将周围的火光都扭曲地反射了回来。头上有微弯而向前突出的角,如果就这样跑过去,一定会被刺穿。那颗头的嘴巴张开了。里面是大到荒唐的洞窟。绝对。黑暗。永恒。无限。
我为何还在继续向前跑呢?
“笨蛋!你要跑去哪里?”
因为爸爸一喊,我才好不容易发现自己冲向壁炉。我停了下来。再继续往前多跑一点的话,恐怕我的头皮都会被烧焦了。
“做梦了吗?”
仔细一看,原来我裹着毛毯躺在房间地板上,爸爸坐在床沿,正写着某些东西。爸爸将刚刚在写的东西放到柜子上,走到我身边,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点了一下头。我额头上都是汗,到了这时还是茫然地坐在那里。甚至他把我眼皮翻起来看,我还是呆坐着。最后爸爸握起拳头向后一举,作势要打我。
“停!别打我。”
“太好了。是不是没吃晚饭就睡觉,才变成这样?说起来以你那种年纪,应该不太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那里的桌上有面包,快吃吧。”
我站了起来,但不是要去吃面包。我直接走出了茅屋。
“我去乘凉一下。”
“去吧。”
我本来裹在毛毯里,突然跑到外面,刹时觉得冷得要命,甚至手臂上都起了鸡皮疙瘩。但因为是流汗之后,所以舒爽得不得了。管他明天会不会感冒,我还是走到了工坊的水桶边。但想要把头钻到水桶里的瞬间,我突然退缩了。
水桶里什么也看不见,只是一片黑暗。连里面有没有水都看不见。我不想把头放进去了。我感觉如果头钻了进去,那全身也都会被吸进去似的。
我咬着牙向后退,背靠茅屋的墙坐了下来。
“妈咪!”
我本来是想叫“妈妈”的。但在我的一生中,我从来没有机会这样叫她,因为她还在的时候我太小,只会叫‘妈咪。我自然而然地按照很久以前的记忆叫了出来。
噗哧。这算什么?带着感伤的青春期小鬼的语气?
但为何我的双颊还是润湿了?
第四章
口哨声。口哨声。
我正在去城里见哈梅尔执事的途中。我已经做好了一百根蜡烛,但那只是我的猜测,我不知道实际上要用多少。我当然没办法无条件继续做下去,所以我一定要去见哈梅尔执事,或是素未谋面的“作战指挥官”但我不敢鲁莽地直接跑去找作战指挥官,所以还是叫哈梅尔执事代我去问他比较好。
口哨声。口哨声。
而且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事要做。爸爸的刺枪术才练习了两天,就倒卧在床了,这件事也要向他们报告。这绝对不是我把他打成这样的!是因为爸爸太努力练习,所以四肢开始酸痛。我根本没想过要说些话安慰他。
口哨声。口哨声。
好像我每次来到村中大路,这里的气氛就会改变一样,这次我看到很多车辆在往来。除了我做的蜡烛之外,战争需要准备的物品应该还有很多种吧。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到:杰彭的士兵因为没有准备汤匙跟小刀,所以饿死了。当然我想在杰彭一定也流传着这个故事,只不过是把主角的名字改成拜索斯的士兵。世界上哪有这么白痴的军队。
口哨声。口哨声。
虽然只是我的猜想,但大概所有事情里头最麻烦的就是准备卡赛普莱的食物了。依照城里传出来的消息,卡赛普莱一餐要吃五头黄牛。真是胡说八道。我们领主所有的牛也不过只有十头。如果真这种吃法,那我们村里的牛大概已经绝种了。看看往来的车辆,应该载了许多肉吧。而加到肉里头的薄荷也是多不胜数吧?嘻嘻。
口哨声。惨叫。
“怎,怎么回事?”
因为突然传来的惨叫声,我只好停下来不吹口哨。惨叫是从后方传来的。我连忙转过了头。我看到人们急急忙忙跑来,后头有一个受重伤的女子,正由男人们搀扶,跌跌撞撞地向前跑着。本来扶着女子的其中一个男人发现这样还是不行,所以背起了女人开始跑,其馀三个男人则赶紧向后转。
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看。但其中一个男人还是看到了我。
“喂,你还在干嘛!快点走开,用跑的!”
“怎么回事?”
“没时间跟你罗唆了,快走!对了,你帮忙去叫士兵过来吧!”
那个男人又再度转过身去。这一瞬间,我猜到了怎么回事,也领悟到这些男人已经有赴死的心理准备了。我回身冲进旁边的店里。
“去他的!带着这个!”
我从旁边的打铁店里拿出了耙子、十字镐等等,向他们那边抛了过去。那些农具落到地上弹起的时候,发出了刺耳的声音。男人们笑着捡起了那些家伙。每当这种情况时,我们村里的人常常会喊出一句话,我也照例喊了。
“有没有什么遗言?”
听到自己说的话,我打了一个寒噤。其实我是第一次对人这样喊。这几个人一副很想称赞我的表情,带着微笑对我说:
“我已经说过了,所以不用了!刚才背过去的女人是我老婆!”
“请你对苏菲亚说,很抱歉,我没办法遵守跟她之间的约定了。”
“跟杰克说,按照先前约好的,拜托他照顾我妈妈。”
男人们很快地说。我点了点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应该是有怪物入侵了。到底是什么样的怪物呢?啊,差点忘光了!跟苏菲亚说,没办法守约,很抱歉。跟杰克说,按照约定将妈妈托给他。那个男的大概先前跟杰克约定好,如果有谁先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就要照顾对方的妈妈。我突然想起,我还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不过没关系。等到事件结束,如果到时候我还没死的话,我就会不断听见他们的名字,听到烦的地步。我现在也不想看到这些人的家人放声高呼他们名字的模样。
该死!
阿姆塔特,这全都要怪你,阿姆塔特,这全都要怪你!
什么,你说不正是因为阿姆塔特,所以这边剩下的都是一些比较强的人?可恶,别开玩笑了!你说因为已经有随时死亡的心理准备,所以在最后一刻还能笑得出来,这就是坚强?这根本是一文不值!
“呃啊!”我差点因为背后传来的临死惨叫而放慢了脚步,甚至到了膝后发麻跑不动的地步。但是不行。不跑就死定了。我几乎是扶着地面往前跑。就在这个时候;
“躲开,修奇!”
我眼前看到了某种东西。搞不清楚。是因为眼泪的关系吗?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杉森!”
我身体向旁边一闪。杉森的手抬到了后面,朝我这个方向奔来,接着投出了标枪。我很清楚地看见他因为冲力过猛,还继续往前摇摇晃晃地跑了几步。标枪用可怕的速度向前飞去。
传来了声响。穿过东西的声响。标枪穿过血肉的声响。
“嘎勒勒勒!”
怪异的惨叫。那不是人。我坐在地下回头张望,看到了巨大的躯体,但马上就被挡住了。杉森向那个躯体跑了过去,拿长剑往它肚子插了进去。在杉森肩膀的上方,我看见了宽阔的肩膀跟怪异的头盔,还有高举的可怕石斧。那是巨魔。巨魔的嘴角虽然已经流血,但举起的手臂仍然猛力下击。可是用石斧再怎么样也砍不到已经贴近他胸前的杉森,所以巨魔的动作变得很可笑。就是因为这样,他们两个才紧贴在一起,而杉森还继续往前推进。
“呀啊啊啊啊啊!”杉森将长剑插入巨魔体内,继续往前冲。巨魔的石斧掉在地上,继续被往后猛推。将剑插在怪物身上还继续前进的杉森,此刻给我的感觉真的跟食人魔没两样。前进了20肘之后,杉森用手臂猛力往前一推。由于刚才跑动的加速度,所以巨魔身上的剑被拔了下来,它往后滚到了地上。杉森为了让巨魔无法再生,所以又砍了它的脖子好几下,接着赶紧将脸上的肉块跟血擦掉,然后注视着我。
“到底有几只?”
“我也不知道!”
“那快点躲起来!”
我起身变成半蹲的姿态望着杉森。杉森已经只看着前方了。为什么他一个人来?部下们在干嘛?就我这么想之时,有一群人蜂拥跑到我面前。那是一群士兵,他们的出现似乎是为了反驳我刚才的想法。那六个士兵一起站到杉森的旁边。杉森很快地说:
“是巨魔。还剩一只妈的!还有!”
前方又出现了许多巨魔。其中有几只拿的不是石斧。十字镐,铲子,耙子。不就是我丢给那些男人的东西吗?可恶!我粗鲁地揉了揉眼睛。
出现的巨魔总共有九只。它们一看到前面出现士兵,就马上停止往前跑,在原地排成一行。暂时进入对峙状态之后,杉森似乎很烦恼。要开始打混战吗?双方的数字是9比7。数字有些不利,但还是值得一试。然而也没有必要非这么做不可。
“全员后退!”
士兵们向后转,头也不回地开始跑。哇咧!我也只好赶快起身逃跑。我可以理解杉森的想法。赢是可以赢,但铁定会折损不少人马。而我们村庄的士兵人数经常不足,一旦死了再要补充可是非常的困难。所以他打算引诱那些家伙,直到跟城里来的士兵会合为止。
巨魔们虽然有点手足无措,但是一看到眼前的人类逃跑,它们也照着本能开始追了起来。
“嘎勒勒勒!唧啊!”我也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开始拼命往前跑。后头士兵们的脚步声以及巨魔们的高喊声几乎快要把我逼疯了,顿时胸中烫得像火烧。但手指尖却失去了感觉,也感受不到自己的脚踩在地上。奇怪的是腿却开始动了。
“唉唷!”
我撞上了某个东西,在地上滚了好一阵子。真是的,到底这家伙是在看哪里,这种状况下居然不逃,还跟我撞在一起?我认识的人当中就只有一个这么愚蠢。
那就是
“杰米妮!”
杰米妮好像根本没发现自己摔倒了。她尖叫完之后,就只是呆呆地看着巨魔们冲过来。嗝,嗝。什么?在打嗝?
杰米妮一面打嗝,一面茫然地坐在那里。喀!
“快起来!喂,你这丫头,打起精神来!”
我强制地将杰米妮扶起来。天啊,她有这么重吗?杰米妮全身都失去了力量,要将这种已经瘫在那里的人拉起来,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我差点就往前摔个狗吃屎,好不容易把杰米妮扶了起来。这一瞬间,我跟杉森的眼神交会了。我很悲壮地说:
“杰米妮就拜托你了。我的遗言是,虽然从我一生下来你就欺负我,可是”
啪!唉唷,我的头啊!杉森向巨魔直冲,一面喊着:
“小小年纪,干嘛模仿这种事!”
啪!啪!啪!啪!啪!啪!我看我不是被巨魔,是被他们打死的其馀六个士兵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也都轮番打了我的头。士兵们全都跑向巨魔。跑就跑嘛,干嘛要打人呢?
因为被扁得很惨,所以我手臂的力气自然放松,杰米妮也轻轻滑了下去。我很惊慌,再次把杰米妮扶起来。我们的面前正在演出白刃战,她怎么能这样虐待我?这分明就是种虐待。我哼哼叫着,想把杰米妮背到背上,但这只是让我领悟到,要独自把一个17岁、全身软瘫的女孩子背起来,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那时突然有某人从后面帮忙抬杰米妮,他摸了摸我的背,然后将杰米妮正确地抬到了适当的位子。
“啊,谢谢啊!”一点都不好笑的是,抬起杰米妮的居然是穿着黑袍、身上到处是纹身的那个人。也就是名叫泰班的巫师。他的眼睛根本看不见,怎么可能帮忙抬杰米妮?啊,他之前是摸了一下我的背。泰班的白色眼球转来转去,一面很快地说:
“是巨魔吗?”
“是的!你,你是巫师吧?那你赶快让那些怪物都飞走!”
“这个声音我有听过。你就是上次那个睁眼瞎子年轻人吧?喂,修奇,你要知道,一定要眼睛看得见,才能让那些怪物飞走什么的。”
“该死!这种巫师有什么用”
“不然你当我的眼睛吧。”
我不想让杰米妮掉下去,所以摇摇晃晃地想办法站稳,然后说:
“你说什么?”
“距离与方向。快一点!”
这到底是在搞什么?可是那时候又传来了惨叫声。
“喀呃!”
其中一个士兵的腿被铁耙打中而摔倒了。那是酿酒厂四兄弟中的长男透纳。打中他的巨魔将铁耙高高举了起来。在旁边用长剑挡住别只巨魔棍子的杉森立刻将长剑一滑,刺进了拿铁耙那只巨魔的肩膀。透纳趁着巨魔痛得乱动的时候站了起来。他再次抓起长剑,大声喊着说:
“我透纳的一条性命,要用你们三只的命来换!”
我一时慌了,不知该怎么办。这时泰班说了:
“方向我已经抓到了。听来状况很糟糕。距离呢?”
“三,三十肘左右。但是敌我双方的人混在一起”
“行了!”
泰班正确地朝向巨魔以及士兵混战的方向举起了一只手。这一瞬间,他手臂上的纹身都发出光来。这是怎么回事?纹身的光越来越强,过了一阵子之后,连他脖子跟脸颊上的纹身也都开始发光了。
泰班笑了笑,说:
“我把咒文刻在身上,用我自己的身体当作魔法书。你也算是看到了难得一见的事情了。”
“什么,什么?”
泰班并没有回答,反而开始喃喃念起我所无法了解的奇怪字句。我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话,但他念得真的很快。这样难道不会咬到舌头吗?他突然将往前伸直的那只手向上一挥,然后大喊:
“detectmetal,protectfrommagic,reversegravity!”(侦测金属,防护魔法效果,重力反转!)
“呜啊啊啊!”“嘎勒勒勒?!”
拜我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之赐,杰米妮也摔了下去。连士兵们也一副慌张的样子,那么直接中了法术的巨魔们,该是多么地慌张呢?
巨魔们突然向上飘了起来。士兵们则完全没有浮起。泰班连看也看不见,到底是如何办到的?然而巨魔当中还是有三只没有浮起来。
那几只巨魔们用慌张的表情(大概是吧,说实话,我没有自信说自己能够正确地形容巨魔的表情)望着自己飞上天空的伙伴。杉森也露出了吃惊的表情,虽然他的这个表情还是没消除,但他仍然开始冲向剩下的那三只巨魔。巨魔们想用手上的铲子跟十字镐挡住杉森,但是那些根本不是武器,所以速度有些慢。杉森的长剑巧妙地弹开了铲子,让铲子挡住了十字镐,杉森趁着这个机会砍了拿十字镐的怪物肚子一剑。那时从惊讶中恢复过来的士兵们也全都跑去加入战局。其馀的巨魔还在不断往上飞拿铁耙的巨魔同时被四把长剑刺中,喷血倒地。士兵们不断继续往下戳那些一副恶鬼模样,已经倒地的巨魔。血跟肉块拼命向上飞溅,沾上了士兵们的脸庞。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恨意,而是因为攻击这些会再生的巨魔,必须一直持续到它们完全断气为止。
这时泰班的那只手还是举得高高的。他带着惊慌的表情问道:
“怎么了?失败了吗?为什么还继续听到打斗的声音?”
我继续坐在地上说:
“啊,大部分都飞起来了,只是有三只没飞起来。”
“三只?它们手上拿的是什么?”
“咦?啊,十字镐、耙子、铲子”
这时我也懂了。
拿金属武器的怪物没有飞起来,飞起来的都是拿巨魔专用的武器石斧的。而士兵们都拿着剑、穿着盔甲,所以拿的也都是金属武器。泰班用没举起来的另一只手打了自己的头一下,说: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一提起巨魔,我就以为它们拿的都是石斧。现在怎么样?剩下那三只呢?”
“全,全部倒在地上了。”
“那就没事了。各位士兵,请退到后面来。”
士兵们带着害怕的表情往后退,接着泰班就把他那只举着的手放了下来。这时飞到高空的巨魔们也开始正常地往下掉了。在我跟泰班说话的那时,巨魔们其实已经飞到看不见的高度了,所以要掉下来也要花不少时间。
“嘎勒勒勒!吱,吱吱!”
啪!啪啪啪,啪!我实在不太想描述那时的情景。我自己在惊慌中,好不容易才遮住杰米妮的眼睛。所以就没办法遮自己的了。真愚蠢!只要闭上眼睛不就好了吗?但我想到这件事时,那些巨魔摔碎后的肢体已经乱弹得到处都是了。如果摔得这么支离破碎,那再生的能力也没有用了。泰班笑了出来。
“这声音还真响啊。哈。有时看不见东西也是件好事。”
杉森带着敬畏的表情走过来向他打招呼。杉森发现泰班是瞎子,然而还是老实地对他一鞠躬。讲话的声音也有点发抖。
“我,我是杉森。费西佛。我是贺坦特城的警,警备队长。这位巫师是”
“泰班。我是流浪者。事情结束了吗?”
“咦,咦?”“还有没有怪物?”
“啊!”杉森赶紧转过了头说:
“去搜查还有没有入侵的巨魔!应该是在粮仓!赶快去村中的仓库看看,检查郊外的农家!还有海利,照顾一下透纳。”
士兵们都开始跑,海利则是扶着脚受伤的透纳。透纳大概是紧张感消失了,这时才开始发出呻吟。泰班说了:
“有士兵受伤了吗?带来给我看看。”
杉森虽然一副迷惘的表情,还是乖乖地将透纳带了过来。泰班让透纳坐下之后,开始用手在他身上摸索。他手很快速地游移,最后在透纳腿上伤口那边停了下来。
“这里吧。”
泰班只是这么说。但是片刻之后,泰班的手闪了一下光芒,接着透纳伤口流的血就止住了。将血擦乾净一看,透纳的腿上已经没有任何伤口了。
杉森用半惊叹半害怕,反正就是很稀奇的表情望着泰班。
“啊,谢,谢谢你,泰班。”
“不用谢。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用不着放在心上。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但是几天之内还是要避免激烈的动作。”
“啊,是的。真是太感激了”
“怎么说不听呢!我已经帮忙医好了他,你们怎么还不快去执行任务!还在这里做什么?你们难道想一直待在这里,直到市民被巨魔杀光?”
“是的!”
慌张的杉森对他行了个举手礼。士兵们火速四散跑开。
“喂,我们也去看看吧?请带我去粮仓。”
泰班好像想跟着士兵们过去。我紧抓住泰班。
“这个嘛,泰班。这个丫头好像怪怪的。”
“嗯?”
我指着被我放到地上之后还不断坐在那,只是带着茫然的表情不断打嗝的杰米妮。但是我马上就想起泰班眼睛看不见,所以改用语言向他说明。
“不久之前她看见巨魔冲过来,结果就开始呆坐在那边,只是不断打嗝。好像她的魂已经不知飞到哪去了。”
泰班噗哧笑了出来。
“你很清楚嘛?没错。她的魂已经跑掉了。”
“那要怎么办?”
泰班伸出手,摸了摸杰米妮的脸。但是她好像没有感觉,仍然呆坐在那里,我已经担心到没办法再忍受下去了。泰班说:
“是你的情人吗?”
“别问一些没用的问题,你能不能帮忙解决?”
“如果是你的情人,那就好办了。”
“咦?”“传统上不是有一种方法,可以唤醒昏过去的姑娘?”
“你说的不是睡着的姑娘?”
“昏过去或睡着都可以。”
泰班把我弄得开始很烦恼。“我非得亲吻杰米妮不可吗?虽然泰班的眼睛看不见”然而他嘻嘻笑了几声之后,就把手指移到杰米妮眼前弹了几下。杰米妮停止打嗝,开始发出呻吟。
“嗯啊!是巨魔!”
我完全无法理解的是,杰米妮怎么能巧妙地绕过挡在面前的泰班,投进了我的怀抱。
侵入粮仓的巨魔其实没有几只。巨魔们之前算是展开了两面作战。他们将比较强的编为攻击组,去将士兵引开,比较弱的就趁着这个时候跑去掠夺粮食。但是因为泰班的插手,使得他们的攻击组全军覆没,所以士兵们轻轻松松地就将粮仓里的那些怪物全赶了出去。
事情平静之后,按照以往固定的顺序,哭声开始传来。
我按照那些男人们的付托,跑去找他们的遗族传话。叫做苏菲亚的女孩子根本连假装听我的话也不假装,只是嚎啕大哭着,但是叫杰克的男人则是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
“谢谢你。你做得很好。”
这次的死者是那三个男人跟他们背着的那个女人。女的好像因为伤口太大,在背回来的途中就已经死了。不管怎么说,至少那个女的连变成寡妇的机会都没有,应该会跟丈夫两人在天上相逢吧。但是他们的孩子们现在
妈的!
士兵们正尽力收拾散布在大路上的三具尸体。巨魔把他们的身体打得支离破碎。但是他们身边也倒着一只巨魔。男人们的反抗似乎很彻底,也由于他们所争取的时间,士兵们也才能在怪物伤及更多无辜之前出动。
士兵们将他们的尸体运回各自的家,然后收拾巨魔的尸体。我偷偷从那里溜出来,跟杉森一起去找杰米妮。
泰班正带着杰米妮,在“散特雷拉之歌”酒馆里面等着。杉森跟我一进入酒馆,马上就听到差点让人血液冷却的笑声。
“咿嘻嘻嘻,嘻嘻!”
杉森差点拔出长剑,我也变成稍早之前杰米妮那样的呆滞状态。杰米妮发现了我,就好像跳舞似地举起手来对我笑。什么,对我笑?
“啊,是修奇?快来嘻嘻嘻!”
我摇摇晃晃地走,好不容易才走近他们两人坐着的桌子那边。泰班听见我坐在椅子上的声音,就噗哧笑了,转过头来对我说:
“是修奇吗?你居然拥有笑声如此有魅力的情人。真是幸福啊!”“胡,胡说八道!”
“哈哈哈哈!”
这一瞬间,我突然实际感受到“想死”是什么样的心情。因为不久之前的事件,许多人来到酒馆散心,他们用力捶着桌子,发出“匡匡”的声音,并且正在笑着。特别是杉森把嘴巴张得大大的,夸张地大笑。杰米妮看了,不知她在高兴什么,也跟着笑了起来。
“嘻嘻嘻嘻嘻!”
我瞪着杰米妮瞧。惊讶的是,那个穆洛凯什么的酒瓶放在桌上,泰班面前的杯子已经空了一半,而杰米妮的却已经完全喝干了。
“喂,你打算做什么,居然让她喝酒,泰班!”
“酒是万古以来的灵药。让人忘记一切的忧虑、烦恼、不安。看吧。对这个笑声很有魅力的小女孩来说,这东西比我的魔法有效多了吧?”
“醉了的人总是认为自己口中说出的话都是对的。”
我呼吸急促地弹了一下手指。
“海娜阿姨!这里要点东西!”
“你这小子,想干嘛?”
“不是我,是杉森!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太早闻到酒味的小鬼吗?”
海娜阿姨笑了笑,杉森则是点了啤酒。他坐下之后对泰班说:
“感谢您的帮助。我一定会向领主大人报告的。领主大人必定会大大向您致上谢礼。”
“谢礼?算了吧。你们现在忙着养卡赛普莱,也要筹出征的经费。还是要给我地?呵呵呵。给我整片大陆上最贱价的地?”
泰班好像在几天当中,就非常了解我们领主了。
事实上,我们领主真的穷到连我都看不下去了。本来这里的庄园都是属于领主的,而村里的人都是领主的佃农,跟其他的庄园没有两样。但是每当有人被怪物杀死,领主就会给他的遗族土地,让他们能够糊口。遗族们到最后还是会把土地卖回给这里唯一能买地的人,就是我们领主,然后再度成为佃农。
我有时会想,既然如此,那当初为何不直接给钱就算了,还比较省事。但是依照卡尔的说法,土地本来就是属于我们领主的,可以随心所欲地给,但是货币是属于国王的,要在国王承认的情况下才能流通。也就是说,物质上的货币金属片本身无条件是属于国王的,国民们所使用的只是货币的价值。虽然越说越头痛,总之从神龙王那个时代之后,所谓的钱就是这样的东西,所以个性耿直的我们领主还是遵守着这个原则,不给钱而给土地,最后再用钱把土地买回来。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样给地又买回,当然不会剩下什么钱。
所以现在不管领主给多少地,我们村庄的居民都是用百分之一赛尔卖回给他。如果不是这样,我们领主老早就破产了。领主对这件事很生气,但是我们觉得自己想接受多少地就接受,爱卖多少就多少,需要他说什么废话?所以才会出现“大陆上最贱价的地”这句玩笑话。
杉森红着脸回答:
“您说得有点夸张。”
“有说错吗?你们听听看。我说这些话是不带任何感情的。那是你的领主,又不是我的领主。”
“嗯,搞不好领主会请您当顾问,何况”
“当官?我才不要。已经到了这把年纪,早上还要去请安,那可累了。”
杉森搔了搔头。
“啊,这个,我也搞不太清楚。反正我会报告上去,让领主大人想出对他既适当,又能让您满意的谢礼。”
“我不会阻止你报告,但能不能请你在开头的时候,先跟他说我什么都不要?”
“啊,好的。”
“那现在该我说话了。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无妨吧?”
“啊,尽管问好了。”
泰班拿起酒杯喝了一口,说:
“这个村子的气氛,从领主开始一直到城里的警备队长,还有这个睁眼瞎子少年,全都让我很不知所措。真的很有趣。”
“您的意思是?”
“你们忘记悲剧的速度真的很快耶?现在酒馆里的气氛也是如此。”
“我们习惯了。”
这句回答虽然很简单,但是杉森这句简单的回答包含的却又是无限的沉重。我不知不觉地叹了口气。
我们常常遭到祸害,又很快遗忘。如果不是这样,搞不好早就疯了。我们很喜欢开玩笑。我们过得很快活。但其实我们并不幸福。
“这样嘛。嗯。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们会怎么想,但是我对这个村子很感兴趣。这一类的事常常发生吗?”
“是的,常常发生。”
这个答案有点可笑,但的确是杉森式的回答。泰班想得到的答案应该是一年会发生几次,或者是一个月会发生几次。泰班微笑了一下,然后换了个方式问。
“你总共战斗过多少次?”
“这个嘛我算算看。查尔斯死掉,我变成警备队长那时是第22次。嗯。所以大概已经是第三十五六次了。”
我看见泰班突然作出奇怪的表情。
“第三十五、六次?”
杉森搔了搔头,急急忙忙地说:
“嗯,正确的数字我也不知道。虽然我们拿剑的人把精神花在这上面是很可笑的事,但是因为有种感觉,觉得经历越多战斗,下次死亡的机率也越高,所以才故意不算的。我的前任查尔斯就是战斗超过一百次,得到领主嘉奖之后不久就死了。因为看过这些事如果问城里的史官,应该会有正确的纪录。今天报告的时候去问就可以知道了,可是”
“嗯。我能理解。你这么忙,还抓着你问东问西,真是抱歉。你快走吧。”
“是的。可是巫师先生您现在住哪里?”
“我住卡尔家。”
杉森用惊讶的表情说:
“咦?你跟卡尔本来就互相认识吗?”
“没这回事。他说他自己一个人住,所以欢迎我找到房子住之前,都可以住他那里。”
“啊,是的。那我先告辞了。”
杉森从位子上起来,再次向看不见的泰班鞠了个躬,然后走出了酒馆。现在我又有别的事要烦恼了。
杰米妮不知何时把手臂放到桌上,然后把头钻了进去,好像趴着睡着了。看来我是非把她带回家不可了。但是几天之前她才因为喝酒被打得很惨,现在如果又这样红着脸,傻笑着回到家里,我开始担心她的屁股会再次遭殃。
这时泰班突然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
“他说三十五六次?”
“咦?”“啊,没事。对不起,修奇。这是瞎子的习惯。平常讲话的时候也看不见听话的人,不就像是自言自语吗?所以随时都有可能自言自语。”
“有这种习惯很累吧。你的意思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说出内心话吗?”
“像你这种年纪的人如果有这种习惯,那可能是如此,但是到了我这种年纪,所谓内心跟外心就已经没有差别了。没什么好累的。”
“外心?你说的话还真有趣。对了,泰班老爷子。拖你的福,杰米妮已经完全醉倒了,你打算要怎么解决呢?”
这时杰米妮突然抬起了头。
“我没没没醉!呜嘻嘻嘻!”
哇,我真吓了一跳。这个死丫头!我还以为她已经昏迷过去了。当然我嘴里开始说出一大堆难听的话,而杰米妮哼了几声,就一副好像觉得很吵的样子,把耳朵蒙住,又趴到桌上去了。我不想管她了!干脆跑去她家里把她妈妈请来这边算了。咦!我到底在想什么?泰班说了:
“要我怎么办呢?”
“你不能用魔法让她酒醒吗?”
泰班嘻嘻笑了起来。
“让她酒醒。这害我想起某个巫师的故事。那个巫师太喜欢喝酒了,所以既没时间研究练习魔法,也没办法维持清醒的精神状态。所以有一天他下定决心开始滴酒不沾,然后全心全意创造出醒酒的魔法。连魔法的名字都取得很不错,叫做curedrunken(治疗酒醉)。你知道他为何要这么做吗?因为他想尽情喝完酒之后,再用这招魔法,就算是有在练习魔法了。”
“这不是很聪明吗?”
“你说啥?聪明?别开玩笑了。这个curedrunken再怎么说也是种魔法。在酒醉的精神状态下是无法施法的。所以如果他想施法,就得等酒醒之后。那还有什么用?”
“咦?天啊还真愚蠢!”
我嗤嗤笑了出来。泰班也露出微笑,拨了拨自己长长的白发。
“后来怎么样了?那个巫师到最后还是没办法练习魔法吗?”
“不是。那巫师发现自己做错之后,把自己的弟子叫来,将魔法教给了他。弟子学得滚瓜烂熟。然后他自己放心地喝酒,叫弟子帮他施法。你猜结果怎么了?结果弟子变得很清醒。因为打从一开始发明的时候,这就是在自己身上作用的魔法,而不是以别人当对象的魔法!”
“噗哈哈哈!”
“所以气得七窍生烟的巫师跟弟子连续熬了几夜,开始研究怎样把这个curedrunken改成对象用的魔法。你猜到结果了吗?”
“怎么样了?”
“还不简单。跟酒鬼师父在一起好几天的徒弟,到头来也变成酒鬼了。”
“噗哈哈哈,哈哈!”
第五章
排列在村前平原上的士兵们的模样非常壮观。
我到底是得了什么热病?这些人只是拿着刀枪,整整齐齐地排在那里,然而我看着他们,心却怦怦地跳。因为兴奋,我很想对他们乱喊一些无意义的声音。他们的紧张感也传染了我们,这种紧张感是不是在人群中更加放大,引起共鸣了呢?
部队的前方是首都来的骑士们,穿着半身铠甲,长剑斜插腰间,骑在马上。他们都各自拿着附有旗子的戟,用那旗子当作各部队的标志。
五个骑士各自负责一支部队。
最前面的是跟骑士一起从首都来的重装步兵,他们穿着锁子甲,装备着长剑以及塔盾。排第二的是轻装步兵,也就是我们城里的警备队员。他们各自穿着硬皮甲,手拿长剑,但是他们身上的武装算是比较自由的。我们城里警备队的装备本来就不太统一。排第三的则是长枪队,他们穿着轻皮甲,手拿斩矛。排第四的是弓箭队,装备着轻皮甲与短弓。排第五的是支援队、医疗队跟工兵队等等其他补助性质的部队。
而站在他们旁边的才是真正最重要的部队。队员是一个人跟两只动物(?)。那就是龙魂使哈修泰尔大人、他骑的马,以及比整个军队的威容加起来还壮观的白龙卡赛普莱。
说起来,其余的部队都不是要用来应付阿姆塔特,而是要应付灰色山脉成群出没的怪物们。而且因为只是预备部队,所以组织也很简单。阿姆塔特由卡赛普莱去对付,而阿姆塔特的那些部下怪物部下?这种说法有也可笑。其实它们都更像是阿姆塔特的食物,但是因为阿姆塔特强烈魔力造成的恐怖,使它们无法离开灰色山脉,并且会攻击接近它们的人类则是由人的部队来负责。当然我不懂什么战略之类的东西,但只要有常识,大概谁也可以猜到是这样。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打起来的时候,其余那些薄弱的部队能帮上什么忙呢?
部队前方站着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作战司令官,也就是修利哲伯爵,他身着铁锁,骑着穿有马甲的马,旁边就是我们领主贺坦特大人,身穿有贺坦特家家徽的半身铠甲,乘着战车。所谓战车我再怎么看,也觉得那不过是运干草的车,但是它到处都有补强,车边上还竖起了几枝长枪。会把它叫做战车的惟一原因就是我们领主在上面,如果放到其他地方,不管是谁都一定会认为那不过是辆奇形怪状的干草车而已。
杰米妮拉了拉我的肩膀。
“我找到了,就在那里!”
说起找人,杰米妮可是比我厉害得多了。直到杰米妮指出来之后,我才看出我爸爸在哪里。爸爸是属于长枪队。因为头盔和前面那个人的肩膀,所以我看不见爸爸的表情。
他现在到底是什么表情呢?昨夜爸爸带着很平静的表情,像平常一样与我互相说着那些介于恶言与玩笑之间的话。我跟爸爸说,你有什么遗产,赶快跟我说了再走。爸爸则是说他从小把我养大的费用,要好好敲一笔然后才能走。
“养大的费用?我可没钱。你觉得我有什么钱?”
“如果你还有脑袋的话,就好好想想我会有什么遗产。”
“应该连一分钱也没有吧。”
“还好你知道。如果我有什么遗产可以给你,你这家伙大概会祈祷我早点挂掉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到现在还能维持笃实的父子关系,应该要感谢我们的穷困吧。”
“我们这么穷,我太感激了!”
而今天早上,爸爸也是带着平静的表情出门。
“我去去就回来。木材我已经向杰米妮他爸爸拜托过了,等一下你去找他。”
我一面擦锅子一面头也不回地说:
“早去早回。”
爸爸就这样走了。我们两个人虽然没有约好,但都决定把这件事当成毫无危险,好像去村子里见见朋友一样的事。如果我对爸爸说请保重,难道他就安全了吗?如果爸爸叫我别担心,难道我就不会担心了吗?
但我还是把家里的事丢下不做,被杰米妮拉来这里看征讨军出发的情景。
周围虽然也有很多村人跑来看热闹,但我真的不想来。我也不想来送这些人走;反正我不想做任何带有“送别”意义的事情。
“哼,为什么不赶快出发?还在那里做什么?搞不好还没见到阿姆塔特,他们就已经中暑倒下了。”
听着领主的演说,我如此喃喃自语着。杰米妮哈哈大笑。
“中暑?秋天耶?”
我们领主演说的内容说道,阿姆塔特不需要任何理由,无条件地十恶不赦,而派出卡赛普莱的国王不需要任何理由,应当无条件地受到赞扬。真是场感动的演说。当然感动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而已。第七、第八次征讨军都没办法跟去,到了第九次总算能参与的我们领主,分明非常激动。
修利哲伯爵也是一副不高兴的表情。他很不耐烦地望着天。领主好不容易在半眼泪半高喊的粉饰下结束了演说,大家的拍手持续了好一阵子,总算轮到修利哲伯爵讲话了。他稍微低了一下头,接着说:
“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出发!”
他的手一举,作出了出发讯号。依照骑士们的口令以及覆诵,军队从第一部队开始按顺序出发。村人们错失了向修利哲伯爵拍手的时机,大家都慌了,但那拍手很巧妙地转为对出发士兵们的鼓励。士兵们就在这些掌声中出发了。
虽然我想要继续不断望着爸爸,但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在拍手,或是把手抬起来,所以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一转头,结果杰米妮伸出的手打到了我的鼻梁。杰米妮好像不知道似的,还继续挥着手欢呼。周围的人全都是这样。这次跟我从小到大看过的征讨军出发时的阴郁气氛,痛苦而沉重的气氛完全不同。这应该都是因为走在队伍最后面,既美丽却又同样恐怖,既傲慢却又同样伟大的卡赛普莱的关系。
“卡赛普莱万岁!征讨军万岁!愿优比涅保佑他们!”
“诅咒阿姆塔特!以贺加涅斯之名诅咒他!”
与市民们平常的言行全然不相关地,他们居然开始祈求神的庇佑和诅咒了。如果我是神,我也不太想帮他们。可是爸爸呢?爸爸在哪里?部队一开始动,我就已经无法掌握爸爸的所在位置。
“杰米妮,杰米妮!”
我在半狂乱的状态下抓住了杰米妮的肩膀,问她我爸爸的位署。杰米妮用手一指。那时刚好第四部队开始经过我面前,所以我能够看到爸爸。
要叫他吗?可是又有什么理由叫他?何况他又听不见。
“爸爸!你一定要回来喔!”
我自己都无法制止我自己。可恶。爸爸则是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就这样冷硬地向前走着。我呆呆地看着他前进的样子。就在那时
爸爸的头转了过来。他正确地看到了夹在骚乱群众缝中的我。我虽然吃了一惊,但还是焦急地希望自己的脸上所显出的是希望与喜悦。爸爸笑了笑,又转过头去,只看着前方走着。
接着我就开始烦恼爸爸眼角在闪烁的是什么了。在这样凉爽的秋天,那会是汗吗?难道是天上突然只落下一滴雨,刚好落在爸爸的眼角吗?
因为部队的阵容并不庞大,所以队伍很快就走完了。村人一直拍手,直到卡赛普莱巨大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的另一边,他们才慢慢地散去。
“修奇?该走了!”
杰米妮正想跟村人一起回去,却看见我呆立在那里,所以这样对我说。我有一种受妨碍的感觉。跟其他人无关,跟阿姆塔特或卡赛普莱也无关,只是我跟我爸爸两人必须长久离别,这就像是受到了某种妨碍。但是这句话说来有点莫名其妙,所以我也不能对杰米妮生气。
“嗯,走吧。”
我转过身去。杰米妮点了点头,转身之后低声说:
“哎呀,是卡尔。”
我随着杰米妮的视线望过去。卡尔跟泰班站在平原一角的树下。他们望着部队消失的方向,正在谈一些事情。我想就这样回村子去,钻到家里,但是杰米妮已经一溜烟往他们那里跑了过去。哼。我嘀咕了一下,还是跟在她后面走过去。
“卡尔你好!上次受到你的殷勤款待,真的非常感谢。”
“不客气,史麦塔格小姐。你光临寒舍,我才感到荣幸之至呢。”
啊啊鸡皮疙瘩,鸡皮疙瘩!我看到他们两人打招呼的样子,作出了看不下去的表情,卡尔身边的泰班虽然眼睛闭着,但也是一副看不下去的表情。“你好,卡尔。”
“啊,尼德法老弟。你现在可以原谅我了吗?”
“说什么原谅。那时候我跟你大小声,真的很对不起。你来看军队出发吗?”
这几天存在于我们之间的芥蒂就这样烟消云散了。卡尔说:
“其实我是带泰班来的。我自己是不怎么想看啦。”
我的嘴噘了起来。
“泰班,您来这里能够‘看到什么吗?”
泰班嘻嘻笑了。
“我还是有自己的办法可以感受这边的情况。我听这里的声音,然后想象发生的情景,这也很有趣。”
“有趣?”
“嗯。这里的气氛非常棒。不太像要出发去跟龙作战的士兵。”
不知怎地,泰班虽然年纪比卡尔大上许多(我猜大概是两倍吧。卡尔还不到四十岁,但泰班看来已经超过七十了。),但是泰班的语气却亲切多了。因为两人并肩站着,所以才能够切实地比较。卡尔是不是有些怪?
“你是很厉害的巫师,不是吗?修利哲伯爵没开口要你帮忙吗?”
“你还真有常识。哼,我拒绝了。”
“理由呢?”
发出质问的我表情非常尖锐。但是只有卡尔跟杰米妮看得到我的表情。泰班很平静地说:
“有好几个问题。这有点像是回头反咬师父一口。心情上则是觉得麻烦。”
“师父?”
“我不是说过了?魔法本来是属于龙的东西,所以对龙使用魔法,就好像是冒犯祖师爷一样。这不是很可笑吗?”
“啊,只因为这种理由”
“你这样问,我也不会生气。但如果你对魔法有一点了解,或者退一步说,只要对骑士道有一点了解的话,我早就把你的头给打爆了。”
因为他的语气太平静了,所以我的愤怒也来得很慢。我虽然想要发火,但还是悄悄地忍住了。支离破碎的巨魔在我脑海的记忆中还是很鲜明。泰班继续用一副觉得麻烦的语气说:
“哼。我学习魔法一直到现在,所会做的事情就只是破坏、杀生一类的,想到此,其实也很过意不去。我觉得自己不怎么样。如果用你能理解的理由来说的话,就是我不想死。一个瞎子巫师想跟修练了几百年魔法的龙战斗,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你虽然是瞎子,还不是简单地解决了那些巨魔?”
“喂!巨魔会用魔法吗?哈哈哈。卡赛普莱才能当阿姆塔特的对手。修利哲伯爵也这样想,所以他也不太热中拉我去。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而是第一次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的大对决。这不是轮到我这种人类巫师插手的事情。”
“说起来也没错。其他那些士兵都只是去看好戏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不,一定要是这样才行。其他士兵最好只在旁边看好戏。我才不希望爸爸高举起斩矛,对着阿姆塔特冲锋。泰班笑了笑,说:
“嗯。但我答应要做别的事。”
“别的事?”
“而且我有权选择做这件事的助手。”
“等一下,等一下。你说什么别的事?”
“啊,对了,你要不要当我的助手?”
到了这地步,我胸膛真的无法不气炸。
“去你的!所以我不是一直问你什么事吗?”
“守卫贺坦特领地。警备队都离开这里了,这不是个大问题吗?特别是这样的秋天,怪物们都会蜂拥而至。”
啊,这件事啊。几天前出现的巨魔是为了准备过冬的粮食,所以跑来袭击粮仓。它们大概误以为我们由春到夏辛苦地做农忙,都是为了它们。好像一到了秋天,它们就要来收税似的。可恶!再加上警备队都离开了,它们一定会高兴得全都跑来。当然村人在这段期间会组织自卫队,但由于我的年纪还不到征集下限,所以根本进不去。
但是泰班负责守卫整个村子?还找我当助手?我的语气马上和缓了下来。
“嗯,听起来很不错耶。助手的薪水多少啊?”
“每天请你到散特雷拉之歌喝一杯酒。怎么样?”
“我不要酒,我要可以放到口袋里的东西。”
“这老弟好像还不知道世界上有比钱更棒的东西。如果要起用你当助手,那还要教你一些人生的道理。你要钱?嗯,好。”
让我惶恐的是,从泰班手中抛过来的竟是一百赛尔的金币!
“你,你难道除了一百赛尔的金币,就没有别的钱了吗?”
金币被冲上来的杰米妮抢走之后,我这么说。
“傻瓜!那个也包含了准备的费用!你用这些钱去打理一下你的武器装备。就一个月的短期雇用来说,这报酬是太高了点,怎么样?”
“赞成!毫无异议!以优比涅跟贺加涅斯之名向你保证!”
“那好。我的办公室就是散特雷拉之歌,你每天早上记得来找我。”
杰米妮看着从我那里抢去的金币,一面流着口水,当金币被我抢回来之后,她就跑来插嘴了。
“那个,巫师大人,你还需不需要另一个助手?”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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