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中,还是联与联之间的拗救,都真接影响对“对”与“粘”的要求。因为拗救的字,正是要求“对”与“粘”的字。在诗句中不论是拗救还是拗而不救,都会使“对”与“粘”成为空话。窃以为,这种规则在理论上前后矛盾、极不严谨、极不科学。
二
我国幅员广阔,人口众多,除了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外,还有较多的不同语言。许多语法书认为,汉语由八大方言(北方、吴、湘、赣、客家、闽北、闽西、粤)组合而成。当然,这只是大致分类,各方言内部,也存在语音、语调的差异。各大方言之间差别较大,有些不同方言的人在一起说自己的方言时,彼此很难听懂或听不懂。近体诗作者遍布东西南北中,不同地域的作者,在汉字的发音与声调上,差异难免,因此,各地诗人写近体诗即使讲究“平仄规则”也难免声调标准不一。
在新闻媒体发达、交通方便的今天,我们推广的普通话也远远没有达到普及程度。在落后的封建时代,要在全国推广沈约的“平、上、去、入”而且沿袭下去,简直是异想天开。汉字的声调不仅有地域差异,而且有时代差异。明末古音学家陈第在读诗拙言中说:“一郡之内,声有不同,系乎地者也;百年之内语有递转,系乎时者也。”公元1324年,元代周德清以北方话为基础编写了中原音韵,其声调与沈约的“平、上、去、入”产生了三大差别:一是入声消失。中古时期的入声字大部分变为上声字,有的成了平声去声字。也就是过去的部分仄声字变为平声字。二是平声字分化为阴平、阳平两类字。三是中古的部分上声字变成了去声字。清代李渔,按中原音韵编了笠翁对韵,按要求,对联应上下联用字平仄相对,可在所有的对韵中,都有不符合平仄要求的联句(用今读声调规范)。这充分说明,汉字的声调从元代到清代,从清代到现代也发生了变化。可以推断,不是所有的汉字都是这四个声调,也不是全国对“平、上、出、入”的读法绝对一致。既然汉字的声调存在时空差异,今天仍要坚持近体诗的“平仄规则”又有何意义呢?
有的学者用当代普通话去规范近体诗,遇到不合平仄规则的字时,除作“拗格”解外,还往往注明古读声调。这也不能自圆其说。古代四声(即调值)的读法没有留下具体描写,五度定调值的方法到1934年才确定,且调值的古今变化较大。我们试问:现在根据什么考察古读声调呢?考察结果的准确程度又有多大呢?!
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看看近体诗的创作实践,更有助于我们对“平仄规则”虚伪性的认识。让我们以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注音声调为标准。用前面提出的“平仄规则”去检验唐诗三百首中的近体诗,看是否与规则相符。不难看出,没有一位作者的近体诗完全符合规则。广为传颂的黄鹤楼(崔颢)、登金陵凤凰台(李白)也在规则之外。号称讲究声律、对唐代近体诗的形成和发展起过重要作用的沈佺期、宋之问,其近体诗居然也不符合规则。例如,沈佺期的古意(虽为乐府,实质上是发育成熟的律诗)、宋之问的度大庾岭(为减少篇幅,略),不论用哪种格式去规范,都不符合要求。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倡导者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诗人。
有人认为:“在诗句中交替使用平仄字,可使音律抑扬顿挫,富于节奏感和音乐美,读来琅琅上口。”这也不妥。节奏感不是由平仄决定,而是由诗句中词的结构而定。再说,读诗的感觉是相对读者而言。即使作者千方百计地创作平仄相间的诗句,哪能让读者定都有同感呢?因为任何方言作者的作品,都有许多不同于作者方言的读者。要不同方言的读者与作者同样感受“声律美”那不是自欺欺人么?
写诗与作文一样,用词造句以意为主,这是古今共识。“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黄庭坚)“立意而词从之以生,”(黄侃)。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二十二字,非绝非律,且无押韵,但却充分表达了作者报国失意的感慨,感天动地,读后使人终身不忘。崔颢的黄鹤楼的前四句是:“昔人己乘黄鹤楼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此诗没有过分地追求对仗、平仄等形式美,还犯有“重词”(连用三个“黄鹤”、两个“空”与“去”)之忌,但人们一致认为是一首难得的好诗。连称为诗仙的李白看后,也曾发出“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感叹!上海古籍出版社也赞同“此诗为唐人律诗第一”的观点,1992年出版的唐诗三百首新注将此诗放在七律卷的首篇。当代伟人毛泽东(湘方言)所创作的近体诗中,很多也与“平仄规则”大相径庭,但它却在国人中广为传诵,获得好评。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好诗,都不是靠声律美赢得读者赞扬的。近体诗的作者在创作实践中,总是不主故常,将“规则”抛在一边。令人不解的是,在总结探索近体诗的创作经验中,却有人硬要把“平仄规则”奉为圭臬。
这里还要顺便提一下,汉字的平仄分类,是将汉字的声调用两分法划分,与掷硬币原理一样(排除不倒的可能性),非平即仄。在一句话、一句诗中,要保持清一色的平声字或仄声字,比平仄相间的概率要小得多,而且是几乎不可能的。我们所见到的句子,绝大多数是平仄相间。哪怕是与平仄规则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句子,除在七言古风与乐府诗中不胜枚举外,在报刊、书籍中也是俯拾即是。因此,我们没有半点理由断定近体诗句中没有这种巧合。
四
近体诗“平仄规则”在理论上谬误颇多,且没有统一标准,在创作上没有实践基础。以此律古,漏洞百出;以此育人,误人子弟。我们不能食古不化,以讹传讹地坚持“规则”论,而应以科学的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对近体诗的“平仄规则”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