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姑娘,既然还不想说,就回去再好好想想吧。别说孤没有给你机会。”
顾南谨起了身,随意地一掸袍子,就要往外走。
看着顾南谨决绝的背影,楚千凰双目睁大,心如乱麻,脱口喊道:“殿下请留步!”
当喊出声的同时,楚千凰心底的那根防线彻底被打破了。
自从安达曼死在兖州那个驿站后,她也渐渐认清了现实,她是去不了昊国了。
在今天来见太子前,她还犹豫不决,可经过方才的这番对话,她的心动摇了。
她当然可以坚持闭口不言,那么可想而知,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或许继续软禁,又或许被太子下令严刑逼供。她越晚招,反而会让太子怀疑她对大齐的忠心,有百害而无一利。
既然太子也有明君之相,那么她何不投效太子呢?!
她并不一定非乌诃迦楼不可,也是可以换个人辅佐的,只要她能帮着太子避开被废被杀的大难,那么太子定会知道她的价值,她的前程也不会差。
楚千皇快速地斟酌了利害关系,终于咬了咬牙,下了决定。
她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顾南谨停下了脚步,转头朝楚千凰看去,楚千凰生怕他又要走,忙道:“殿下,安达曼郡王想从臣女手里得到一种名为‘土豆’的作物。”
“”顾南谨挑了挑长眉,一头雾水。他还从来没听过“土豆”。
楚千凰的目光转了转,攥着帕子的手捏了捏,正色道:“臣女去岁偶然在一家铺子里发现了一种来自海外的作物,亩产‘极高’,无意中被安达曼郡王知道了。他想得到这种作物,所以,才非要把臣女带走,想把臣女带去昊国。”
楚千凰的心中远没有外表那么镇定,一颗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
她一方面忐忑不安,另一方面在心里告诉自己:太子是聪明人,肯定会知道与她合作的价值。
顾南谨站在那里,定定地望了楚千凰片刻,然后动了,信步又走到了窗边坐下。
他当然知道楚千凰的这番话半真半假,但这些只是细枝末节,他也没有深究,抓住对方话中的关键问道:“土豆的亩产有多高?”
楚千凰见顾南谨留下了,心里松了口气,与他四目相对。她也不敢卖关子,立即如实说了:“回殿下,亩产有八百斤。”
两人的声音皆是不轻不重,还没传出窗口就被柔柔的春风吹散了。
在睿亲王、楚千凰他们回京后的第六天,昊帝乌诃度罗派人送来了一道檄文,义正言辞地指责大齐背信弃义,更是痛斥大齐皇帝毫无君主的气度,必然会被天下人所鄙夷,言辞之强硬,语气之愤怒,让看者闻者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昊帝的义愤。
顾南谨自然看了这道檄文,不过他既然已经决定要帮扶乌诃迦楼,就只是轻巧地压下这道檄文,压根也没去朝堂上讨论,也就是命人抄撰了一份檄文,让心腹去宸王府也给了顾玦一份,还说了“土豆”的事。
太子的心腹离开后,顾玦草草地扫了一眼檄文,就随手丢在了一边,他更感兴趣的还是“土豆”。
楚千凰去岁和昊人频频接触的事,顾玦自然是知道的,但反正楚千凰注定到不了昊国,安达曼郡王也是必死的,所以顾玦此前也就没有分神去理会这件事。
他的目光落在了方才太子心腹拿来的那块土豆上,拳头大小的淡黄色土豆被放在一个红漆雕花木匣子里,土豆上还沾有些许泥土,与精雕细琢的红木匣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顾玦抓起木匣子就回了内院,把东西拿给沈千尘看,也把关于土豆的事转述了一番。
最后,他还点评了顾南谨几句:“太子倒是聪明,心胸上,远非顾琅能比。”
如果土豆的亩产真如楚千凰所言,顾南谨肯定也知道它的价值,他可以瞒着自己,但他说了,心胸确实坦荡开阔。
沈千尘看顾南谨也是哪哪都不顺眼,此刻听顾玦道来,不由微微蹙起眉头,有些担心了。
她捏住了顾玦的一只袖子,轻轻地晃了晃,娇滴滴地问道:“那我们还回不回北地?”
顾玦垂下眸子,看着她捏着他袖口的两根纤白手指,毫不犹豫地含笑道:“回。”
这个字让沈千尘安心了,捏着他的袖子撒娇地又晃了晃,摇晃的幅度比上回大了一些,表示她的愉悦。
她的眉宇间荡漾着喜悦,如春水般明媚,柔软,而又缠绵,看得顾玦呆了一呆,半晌没有回过神来。
少顷,顾玦问道:“这么喜欢北地?”
他一侧手肘支撑在茶几上,手指托着歪向一侧的面颊,目光斜斜地凝视着她。
沈千尘眨了眨宛如小扇子似的眼睫毛,漆黑的瞳孔因此忽闪忽闪地,宛如夜空的星辰,点头道:“喜欢。”
其实对她来说,无论是北地还是京城,或者其它任何地方,都没什么差别,只要有顾玦与她在一起就行了。
但是,她知道顾玦更喜欢北地,顾玦不喜欢被困在这个方方正正的京城。
所以,她也更喜欢北地。
很多话就算沈千尘不说,顾玦也知道,只是这么看着她,就感觉像灌了一瓶蜜似的,心软了下来,悸动不已。
他的小姑娘很漂亮,漂亮得仿佛熠熠生辉的红宝石,那么璀璨,那么令人惊艳,让他完全挪不开眼。
他低低地笑,修长的手指在她的脸颊摸了摸,眸光温柔和煦。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着。
他帮乌诃迦楼可不是白白帮的。
两人耳鬓厮磨了一会儿,沈千尘隔着帕子去拿匣子里的那颗土豆,随意地端详了一番,愉快地说道:“要不要让他们带回北地种种看?”
她感觉这土豆有些像红薯,也许种植的方法也差不多。
楚千凰既然以土豆来讨好安达曼和顾南谨,那么这种土豆十有八九像红薯一样容易种植。
北地以草原为主,大部分是牧民,当然也有耕地,只是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导致土壤失墒严重,时常面对粮食不足的问题。
顾玦也是这么打算的,笑了笑:“我让唐御初亲自跑一趟北地。”
沈千尘把土豆放回到了匣子里,脑子里想着北地。
前世,她是去过北地的,只不过不是和顾玦一起;当她能去北地时,北地已经是一个伤心地,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会听到关于顾玦的事。
比如,顾玦曾经在赫连草原大败赤狄五万大军;
比如,顾玦曾经去过东祁城,那里的城墙是他主持修缮的;
比如,顾玦参加过哪几个北地小族的宴会,与哪些人举杯痛饮;
但这一世,她终于可以完成她的夙愿,和顾玦一起在北地的草原上策马奔驰,眺望那“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风景。
这时,耳边忽然传来顾玦的声音:“过两天,我们出去骑马散散心?”
“嗯!”沈千尘抬眸对上他的眼,眼眸亮晶晶的,尾指勾住他的尾指,与他拉钩,“今天逸哥儿和云展好像一起去西郊玩了,他们俩还真是投缘。”
楚云逸早就认识云展,不过一开始不算熟悉,他们是从去年年底楚云逸随玄甲军离京去实战操练,才真正相熟。
年后,楚云逸就从国子监退了学,自此,他就跟着云展混,跟着云展学,两个人到现在已经混得很熟了,虽然云展比他年长了一轮,但是两人很投契,玩得来,颇有一种亦师亦友的味道。
沈千尘心中忽然就冒出一个念头:前世,她与王爷应该也算亦师亦友吧。
今世,她与他又算是什么呢?
想着,沈千尘的瞳孔中氤氲起一汪春水,淙淙流淌着,她的心口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潮涌了上来,浑身发热。
顾玦定定地凝视着她,狭长的眼眸分外明亮,分外灼热。
沉默中,两人彼此凑近了一些
“王爷,王妃,”就在这时,屋外就响起了江沅呆板的声音,“楚大少爷求见王爷,看样子很着急!”
仿佛一桶凉水浇下,顾玦与沈千尘面面相看,屋子里静了一静。
沈千尘清了清嗓子,吩咐江沅把楚云逸带了进来。
楚云逸身着一袭七八分新的湖蓝直裰,腰束宝蓝色丝绦,后脑以同色丝绦高高地束起了马尾,年少稚嫩的脸庞上写满了焦急与慌张,两边额角都是密集的汗珠。
他步履匆匆,呼吸急促而粗重,显然是火急火燎地赶回来的。
沈千尘很少见他这样慌张,心里咯噔一下,第一个想法是难道楚家又出了什么事?不对,如果是楚家的事,这小子应该来见自己,而不是见王爷。
楚云逸也顾不上行礼了,一边走,一边忧心忡忡地说道:“姐,姐夫,十万火急,忠勇伯要砍了云展哥的手!”
沈千尘:“”
顾玦:“”
夫妻俩皆是一惊。
楚云逸喘了大口气,又道:“忠勇伯已经把云展哥带走了。”
沈千尘忙问:“到底怎么回事?”
云展长年都住在宸王府,就连过年也没有回忠勇伯府,等于是和云家彻底撕破脸了。他是个好脾气的人,却不是一个任人摆步的人,怎么会忽然就跟忠勇伯回云家了呢。
楚云逸赶紧答道:“今天是云展哥休沐,我们早就说好了,今天他带我去京郊一起遛马打猎。”
“我们出城的时候,在西城门附近恰好遇上了云展哥的三哥,叫什么老鼠耗子的”楚云逸皱起了眉头想了想,才终于想了起来,“对了,是云浩!”
“那只耗子简直就是只疯耗子,见人就咬,说起话来也阴阳怪气,说不过云展哥,就恼羞成怒,一言不和就跟云展哥动起手来。”
“本来,那只耗子就是三脚猫的功夫,连我都打不过,云展哥那是稳赢的,谁想忠勇伯突然从一家酒楼里窜了出来,冲过去护那只耗子,一切发生得实在是太快了,云展哥一时来不及收手,一刀砍伤了忠勇伯的左臂后来,他就被忠勇伯命人押回云家去了。”
“我实在拦不住,就赶紧回王府来报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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