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这井泉,就唤作“美人泉”。
诸葛井
三国末年,魏兵入蜀,诸葛瞻、诸葛尚父子战死于绵竹,后人敬其忠勇,遂将良泉名之为“诸葛井”。明李德杨记述绵竹大曲酒说:“代仪充十物,却病比人参。盖纪实也。惟西南一线泉可酿此酒。”此即指诸葛井泉水。
杜康醉刘伶
民间传说杜康是酿酒的鼻祖,死后被玉帝召至天庭,封为酒仙。西晋时有一个嗜酒放诞的文人叫刘伶。玉帝为了点化刘伶,就派杜康下凡,在洛阳龙门附近开了一片酒店。刘伶觅香而至,三杯后大醉了三年才醒。这就是杜康醉刘伶的故事。
鸩酒毒渐高
据《南唐书·申渐高传》记载:南唐皇帝李舁顾臣子周本威望太高,难以控制,想杀掉他。有一次,李昇倒了一杯鸩酒赐给周本,企图毒杀。周本察觉了皇上的意图,用御杯分出一半酒说:“奉给皇上,以表明君臣一心。”李舁当即色变,不知如何是好。此时,为帝王演戏奏乐的优人申渐高见此情景,边舞边走了上来,接过周本的酒说:“请皇上把它赐给我吧。”说罢,一饮而尽,将杯揣在怀中走了。李异立即暗遣人带着解药去给申渐高解毒,未等药到,申渐高已死,这便是“鸩酒毒渐高”的故事。
毒酒——神药
《列子》中曾记载扁鹊用“毒酒”为人医病的故事,说有两个人去求扁鹊治病,扁鹊为他们作了初步治疗后,对他们两人说:“你们一人志强而气弱,一人志弱而气强。如果把你们的互相调换,那就会治好病。”于是扁鹊让他们喝了毒酒,让他们两个迷死三日,剖胸换心,果然病都好了。
远古酒文化就已经非常发达了,以致有商纣王耽于酒色而丧国之说。我国远古神祀宗教深深浸染了浓厚的酒文化特色。远古神祀宗教不但不禁酒,而且把酒作为祭奠神祉的重要供品,甚至还设有专门掌管宗教活动中敬酒事项的官职,称为“酒人”。据《周礼·天官·酒人》记载:“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奉之。”现在出土的殷代古墓随葬品中多有酒具,也是这种事实的照。早期道教受这种文化氛围的影响,并不一概忌酒,至于是否仍然以酒作为祭品,还有待考证。不过道教沿用了祭酒的称号,用来称呼神职。张道陵在蜀中创立五斗米道,设二十四治,治首即称“祭酒”。祭酒原为飨宴时酹酒祭神的长者,乃德高望重者才能担任,五斗米道沿用此名,说明早期道士所行宗教职能与原来的祭酒有相同之处。后来,道士的称谓有了很大的变化,祭酒只成对道士神阶的称谓之一,如道教经书《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说:“所以称为道士者,以其务营常道故也.”并指出道士有天真道士,神仙道士、山居道士、出家道士、在家道士、祭酒道士六阶。
道教戒律是约束道士的言行,不使陷入邪恶的条规。早期的道教戒律并无不饮酒的条规。现存较早的道教戒律五斗米道《老君想尔戒》,分上中下三行,每行三条,共九条皆无戒酒之条。
金代全真道出,丘处机始创传戒制度,入道者必须受戒才能成道士。明末清初王常月创全真丛林,全真道龙门派声势大振,该教的《初真戒律》、《中极戒》、《天仙大戒》等合称“三堂大戒”,多达数百条,其中大量吸收了佛教五戒和儒家的名教纲常思想,对生活各方面均做出规定。这些教规中有明确的不许饮酒的戒律。此时的一些教内文献,还明确了违反这些教规的惩罚办法,例如《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便做出“四酒色财气食荤,但犯一者,罚出”的规定。
道教历代仙真、历史人物中也多有与酒有不解之缘者。至今仍广为流传的八仙故事较初即与酒有关。八仙之名从晋代即有,人们对可集在一起的八位名流都可称为八仙。在唐代,人们盛称的八仙,在名义上乃因共好酒而成挚友的八位士大夫,是指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汝阳王进、崔宗之、苏晋、张旭、焦遂。《新唐书卷二百二·李白传》把他们叫做“酒八仙人”。他们的酒友诗谊已成为千古佳话,杜甫《饮中八仙歌》更是脍炙人口:“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至于今天较流行的八仙说法,是信道之士在此基础上历代不断编撰,直到明朝才确定下来的。
明·吴元泰《八仙出处东游记》所说的八仙是李铁拐、钟离权、张果老、何仙姑、蓝采和、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即是现在人们所谓的八仙。在道教仙真中甚至有仙真因酒而得度者。